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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鉴于戈夫曼的戏剧论,将“媒介――场景――行为”三者联系起来,提出文章的主要观点,即媒介的变化引发场景的变化,而后者决定人们的行为。重点分析网络是如何影响日常社会行为的。
【关键词】:媒介 场景 行为
【中图分类号】G250.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019(2008)10-0014-02
一、社会生活是一出多幕的戏剧
埃尔温・戈夫曼的“戏剧论”将人们的社会行为同表演戏剧进行类比,认为每个人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这是根据所处的场景、我们在其中的特定角色以及观众的组成决定的。根据戈夫曼的“戏剧论”,可以解释“场景”尤其是“前后区”对社会角色乃至社会行为的影响。
(一)场景与行为
场景通常是根据有形的地点中的行为来定义的。戈夫曼所提出的场景概念严格地来说是指社会场景。社会场景是社会环境,对某些类型的行为有社会预期,并且在其中展示这些行为。
戈夫曼指出,每一个特定的场景都有具体的规则和角色,每一种场景定义也为不同的参与者规定和排除了不同的角色,并且不同的场景要求人们采取不同的行为,因为行为得适合具体的场景。因此,当人们进行任何特定的交往时,他们需要知道“场景的定义”。没有人会在一个对其一无所知的场景中感到舒服。正如许多神秘剧和侦探剧所描述的那样,非常不确定的场景可能是紧张和焦虑的根源。
(二)前区与后区
看得见的世界不再是真实,看不见的世界不再是梦想。――叶芝。所有社会角色的行为实际上都是表演,也就是说,它们是行为的有选择的展示,无法持续进行。因此,行为是不同场景中非同一的,甚至是分裂的行为的共同体。
戈夫曼将个人在某个环境中的行为分成两大类:“后区”或后台行为,以及“前区”或台上行为。在前区,表演者是“观众”面前的一个特定角色,他们要扮演的是具有一定程度的理想的社会角色。后台行为从表面上看可能比前台的行为更“真切”,更“诚实”,不过问题并不是那么简单。实际上,后台行为甚至也被认作是在扮演某种角色,只不过在那里相互之间不用忍受台上的那种正式风格。
二、媒介的变化引发场景的变化,而后者决定人们的行为
我认为,网络媒介对社会行为的影响不仅仅是因为信息的力量,更重要的是因为它能够改变场景分离和融合的模式,削弱物质场景和社会场景之间曾经非常密切的联系,混淆不同场景的界线甚至跨越以物质场景为基础的场景界线,不仅重塑、合并甚至瓦解旧的场景,使得行为与场景的分离成为可能,而且引发许多新的场景出现,并需要有新的行为与之相适应。
(一)亲临现场与身体缺席。我是我身体的延伸。――萨特。网络媒介的出现促成场景形式的变革,它介入了原先由物质场景所确定的场景,几乎完全割断了物质场景与社会场景的联系,进而使得行为与场景的分离成为可能。
(二)我们既是演员又是观众。身体往往代表着一个人的身份。因此,身体的在场往往意味着某种身份的确认。网络则跨越了场景和直接接触,改变了不同场景中人们的身份和地位。因此,当我们使用网络进行交流时,我们身体所处的场景不再决定我们是谁。
1、共享场景。网络通过支持或破坏不同物质场景与独立信息系统之间传统关系的方式来影响社会身份。
2、那其索斯情结。在网络世界中我们会发现很多那其索斯,他们非常喜欢看自己或自己的某些侧面,而且想要看个够。或许比起现实中的自己,网络中的那个自己更有人气。
(三)网络生活――当代人的盛大狂欢
狂欢节那天一切等级、权利、性别、隔阂与禁锢都取消了,但这种消失是暂时的。而在网络世界中,每一天都是狂欢节。
以往不同的场景会产生一个全新的单一场景,那么是否有方法来描述与旧场景相关的新场景?而旧的行为与新的行为的关系又是什么?梅罗维茨将戈夫曼将“前后区”的原理进行修改,用来描述新媒介所带来的场景和行为的变化。在混合场景中出现的新行为可被称为“中区”行为。相反地,从场景的分离中产生的两类新行为就被称为“深后区”行为和“前前区”行为。场景和观众新的交叉就产生了“中区”行为,更加“纯粹”的或者更加极端的行为与更加专门和独立的环境匹配的可能性,就形成了“深后区”和“前前区”的行为。因此,当一个社会的主要媒介形成许多不同的信息系统时,它们同样会支持“深后区”和“前前区”的行为风格。例如电视频道的多样化、杂志的读者细分化等媒介“窄播”的分众化现象。尤其是网络媒介,它倾向于分割现存的社会信息系统,允许个人形成“更深的”后台和“更前的”前台的行为风格;而网络媒介具有的融合现存的信息系统的趋势,又导致了“中区”行为。中区行为的观点说明了传统的后区和前区行为分界线的移动。至此,后台与前台之间的幕布已趋于透明。而当场景的边界去除后,我们要留意观察行为将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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