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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运用我国200 ―2009年34家商业银行的121个面板数据,对资本约束、治理机制对于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发现:银行的风险主要与银行的治理机制有关、与银行的资本约束雅关,银行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以及董事会的规模与银行的风险负相关,高管的薪酬与银行风险正相关。银行资本的变动受到两者的共同影响。
关键词:资本约束;治理机制;风险承担;商业银行
Abstract:We do empirical research on the influence of capital regulation,governance mechanism on bank risk undertaking by utilizing data of China's bank industry from 200 to 2009 which contains 34 banks and 121 observations. Our regression results shows that bank risk undertaking has relationship with governance mechanism,while there is no relationship between bank risk taking and capital regulation. Banks' biggest block holders' share and the size of board is negative related to bank risk undertaking. The compensation of managers has positive effect on bank risk undertaking. Banks whose capital ade uacy ratio is beyond the re uired one have the motivation to improve capital ade uacy ratio. The more shares held by the biggest block holders,the more independent of the boards,the more high of the bank capital ade uacy ratio. If the top ten shareholders hold more shares and the managers have higher remuneration,the bank will have lower capital ade uacy ratio.
Key Words:capital regulation,governance mechanism,risk undertaking,commercial banks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 14-22 5(2011)11-00 0-0
一、引言
国内商业银行的发展正面临越来越大的资本约束压力。作为一项监管措施,资本约束不一定能够发挥降低银行的风险承担的作用。监管当局对资本进行监管即摒弃了传统的货币传导机制,把资本约束作为货币传导效应的内生变量,这一约束会通过银行贷款供给的改变影响银行的风险承担。针对资本约束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国内外学者有不同的观点,本文将在文献回顾中阐述。在《巴塞尔协议III》实施的大背景下,研究银行的资本约束能否对其风险承担产生有利的影响迫在眉睫。
金融危机向全球揭示了这样一个重要论点,即信贷危机的根源是银行公司治理方面的失败。随着监管当局对银行内部风险防范的日益重视,从股权结构、董事会和高管人员激励等方面加强银行内部治理机制的建设涵盖了更深刻的意义。银行治理更加特殊的是其对广大存款人负有保护义务,对金融体系的稳定至关重要。
本文以中国34家商业银行200 ―2009年的121个年度相关面板数据为样本,在量化银行风险的基础上,分别检验了资本约束和内部治理机制对银行风险承担的作用,以及作为外部治理因素的资本约束和内部治理机制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
二、文献综述
(一)资本约束与风险承担
1988年的《巴塞尔报告》确定了资本占风险资产为8%的标准目标比例。若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低于8%,最低监管资本要求将对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形成强有力的外部约束。若商业银行通过调整资产的风险结构来实现资本充足率达标,就会降低商业银行的风险。但是,监管的资本要求对于银行不同利益相关者风险承担的影响效果并不像理论上那么单一。对于资本约束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的研究主要有三种结论:
其一,克恩和圣梅罗(Koehn和Santomero,1980)、金和圣梅罗(Kim和Santomero,1988)通过研究得出,银行在资本充足率约束的管制下,将选择风险更高的资产组合。这是因为存在低效率定价的存款保险。即如果资本相对昂贵,固定不变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将限制银行的风险回报边界、降低银行的财务杠杆,促使银行选择风险更高的资产组合来弥补回报降低的损失。支持这一结论的还有弗罗等(Froot等,1993)、弗罗和斯坦因(Froot和Stein,1998)的理论分析,在资本约束的压力下银行会以较少的资本来增加风险性更高、流动性更低的贷款。
其二,罗切特(Rochet,1992)在克恩和圣梅罗(1980)、金和圣梅罗(1988)的研究基础上进一步分析,认为资本充足率约束会降低银行的风险承担。追求未来利润最大化的银行在资本充足性约束下,将通过存款保险期权价值的下降效应以及资产组合多样化效应,选择风险较低的资产组合。谢尔登(Sheldon,199 )进一步验证了随着资本充足率约束的加强,银行的风险承担将降低。
其三,基利和弗隆(Keely和Furlong,1990)利用均值方差分析将银行分为实施监管资本约束之前资本充足率已达到要求和未达到要求两类进行再检验,实证结果显示两类银行风险偏好的改变是一致的。霍瓦基米亚和凯恩(Hovakimian和Kane,2000)利用123家银行1985―1994年的数据,发现资本约束不会影响银行的风险,其中银行可能会通过某种方式转移风险。瑞米(Rime,2001)利用瑞士银行业的数据检验了资本充足率与银行信贷的关系,得到资本充足率约束不会导致银行信用规模与风险偏好发生变化。
从国内文献来看,何问陶、邓可斌(2004)在均衡稳定理性理论和博弈论的框架下,证明了资本充足率的提高与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降低没有必然联系,但资本约束对于银行市场均衡的稳定性可以发挥决定作用。其他学者还对银行进行分类研究资本约束对风险偏好的影响,其中代军勋、马里、黄宪(2009)将银行分为柔性资本特质的低资本充足率银行、刚性资本特质的低资本充足率银行和多选择性资本特质的高资本充足率银行,分别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代表,利用22家银行2002―200 年数据,证明了不同特质的银行对资本约束的反应快慢和反应方向均有差异。
(二)治理机制与风险承担
银行治理兴起的直接动因是1991年的亚洲金融危机爆发所导致的商业银行风险大面积的暴露。银行业由于其特殊性,其治理目标不仅要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更应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从而减少市场系统风险和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因此对于银行治理机制的研究至关重要。另外由于银行业本身存在着严格的管制、审批程序和特许权价值,进而它本身面临着潜在的控制权市场和接管威胁,使得市场对银行的约束力较弱,所以银行内部治理机制对于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比外部治理机制更加显著。这方面主流的观点认为,银行管理层和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影响着银行的风险承担(Jensen和Meckling,191 )。现在,大多数研究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
1. 股权结构与银行风险承担。股权结构被视为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绩效和风险的重要因素之一。对银行风险承担影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股权集中度和股东性质对风险承担的影响方面。目前,关于银行股权结构对其风险承担的影响并没有一致定论。
按股权结构的角度探讨商业银行风险控制可划分为“道德风险论”和“公司控制论”两种观点。施莱费尔和维申(Shleifer和Vishny,198 )认为企业的所有权集中度越高、大股东的控制力越强,管理者机会主义的范围就越小,从而股东与管理者的代理摩擦越小、搭便车问题越少、风险越低。这一理论依据的是经典的“公司控制论”假说,该假说认为管理者才是真正的银行贷款的决策者,所有权和代理权问题是银行风险的根源。但是对于股权结构影响银行风险承担还有另外一种假说即“道德风险论”,它认为集中型股权结构下的银行大股东为实现自身利益,可能损害存款保险提供者和债权人的利益,从而实现其追求超额风险的动机,由此引发了道德风险。布鲁尔和塞登伯格(Brewer和Saidenberg,199 )通过对美国100家存贷机构的研究发现银行风险承担与内部人持有股权比例呈U型关系,即股权回报率的标准差开始时下降,随着所有权的集中标准差开始上升。然而“道德风险论”所提到的大股东侵占利益行为存在滞后性。国内学者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商业银行进行了研究。李维安、曹廷求(2005)以2001―2003年山东、河南两省21家城市商业银行为样本发现,前10大股东持股比例与银行风险成正相关关系。曹艳华等(2009)以2000―2001年 9份上市银行年报数据实证了上市银行的股权集中度对银行风险承担产生了显著影响,其中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风险承担越高,而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风险承担越低。
从股东性质的角度考虑,曹艳华、牛筱颖(2009)通过实证得出了上市银行反映股东性质的两个指标――国有股占比和第一大股东性质,没有对银行风险承担产生显著性影响。曹廷求等(200 )利用山东、河南两省29家中小商业银行的调查数据也证实了同样的结论,即第一大股东的性质对银行风险承担没有产生显著影响。
2. 董事会与银行风险承担。董事会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董事会的规模、独立性以及董事会的领导结构(银行董事长与CEO是否两职合一)等方面。
规模较小的董事会通常更有效率,董事之间的沟通合作成本较低,便于决策指令的执行,并且小规模董事会的矛盾冲突相对较少;规模较大的董事会信息沟通的成本较高,每个董事之间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助长了管理层的机会主义。但是大规模董事会在决策的专业化上具有相对优势,从而减少了经营风险。但是银行的特殊性决定了其董事会规模通常较大,因为银行对于金融体系的稳定至关重要,其控制力不应集中于部分人,而应吸取不同的意见。曹艳华等(2009)、王倩等(2001)的实证研究表明董事会人数越多,其专业知识和经验越丰富、风险承担越低。延森(Jensen,1993)指出董事会规模如果过大,则会暴露更多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削弱董事会的监督职能。辛普森和格里森(Simpson和Gleason,1999)使用近300个银行样本得出以下结论:当董事会人数较少时,可能会出现易受管理者影响与控制的现象;但当人数增加时,反而可能提出较广泛的建议,从而使得银行风险减小。
在董事会独立性方面,银行外部董事的数量一定要合规,或者尽可能增加。因为外部董事与内部人相对独立,并拥有丰富的相关知识,有助于更有效地做出风险最小、利益最大化的决策。伯德等(Byrd,2001)对1983―1990 年美国2 家发生风险事故和 0家没有发生风险事故的存款机构分析发现,发生风险事故与未发生风险事故的案例内部董事比率、灰色董事比率、独立董事比率平均分别为35%对29%、28%对18%、31%对53%,这表明独立性更强的董事会的银行风险较低。曹艳华等(2009)也支持这一结论。
此外还有关于银行CEO的双重身份的研究。一般认为董事长与CEO的两职合一使CEO能对董事会的决策和执行施加更有力的影响,从而加剧了传统的代理问题。曹艳华等(2009)也通过对上市银行的研究得出了两职合一在一定程度上能增加银行风险承担的结论。
3. 高管人员激励与银行风险承担。薪酬激励被认为是解决传统代理问题的最有效方式,尤其是以股权为基础的激励,银行更多的采用现金激励的方式。传统理论认为只获取固定工资收入的高管是风险厌恶者,他们更倾向于稳定的经营,而股权激励却给高管的风险偏好行为提供了动机。施赖伯(Schreiber,199 )通过一个期权定价模型分析固定报酬和奖金报酬制度下管理层风险行为的变化,研究表明管理层在获得固定报酬的情况下会限制甚至减少银行资产的风险,在奖金制度下则与股东利益更一致、增加资产风险。此外,以桑德斯等(Saunders等,1990)、布鲁尔等(Brewer等,199 )为代表的学者认为随着内部持股比例的增加,银行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会更趋于一致,从而会增加银行的冒险行为。而曹艳华、牛筱颖(2009)通过对上市银行薪酬最高的前三名高管薪酬进行研究发现,薪酬水平越高、银行风险承担越低。这可能是因为在我国不良资产率的监管压力下,银行高管为了保住职位,更有动机降低不良资产率。另外银行股权激励较少,所以高管持股比例对银行风险承担没有显著影响。
可见,资本约束和治理机制分别作为内部和外部因素能对银行的风险承担产生影响,但现有的研究并没有将二者结合起来考虑。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建立将二者共同考虑下的模型,对收集到的中国银行业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分析二者对于中国银行业风险承担的影响。
三、实证研究
(一)模型设计
施里夫斯和达尔(Shrieves和Dahl,1992)对美国商业银行的资本与风险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我们根据他们的方法进行模型的建立。
令 和 为银行j在t期资本和风险的变动,则有:
银行的资本变动和风险变动由意愿调整和随机变动两个部分构成,即
其中 和 为银行的意愿变动, 和
为外部因素引起的随机变动,银行资本的意愿调整是本期银行资本目标水平与上期的差额,银行风险的意愿调整是本期银行风险的目标水平与上期的差额。
令 和 分别为第t期i银行资本和风险的目标水平,将(5)、( )代入(3)、(4)可得
银行资本和风险的目标水平不易观测,现有研究认为,资本约束和治理机制对银行的资本和风险有影响。因此我们用银行的治理机制和资本约束作为目标资本和目标风险的工具变量,得到:
其中 和 为虚拟变量,用以衡量资本约束的影响。当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低于最低监管要求时 ,否则 。
其中 为监管要求的最低资本充足率;当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高于最低监管标准时,
,否则 。由于商业银行的最低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因此
, 。其中
为银行的公司治理机制。
(二)变量选取
1. 风险变动。本文中银行的风险由银行的应收利息 来表示,用银行应收利息的一阶差分自然对数
来表示银行风险的变动。
2. 资本的变化。用资本充足率的一阶差分 反映资本的变化。
3. 资本约束。由模型中的 和 来表示。
4. 治理机制。治理机制中的股权结构由第一大股东性质 、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 、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 来表示,分别从股东身份、大股东持股比例和股权集中度等三方面刻画股权结构;董事会方面由董事会规模 、董事会的独立性
来反映样本银行董事会的规模及其独立性。用高管薪酬的自然对数 来表示对高管的薪酬激励。
5. 本文还引入了一些其他控制变量,如银行规模
、经营杠杆 以及资本杠杆 。各变量的具体定义如表1所示。将定义的各变量代入设计的模型中,得到的模型如下:
(三)数据说明
本文选取的是200 ―2009年间34家商业银行的121个面板数据,其中包括20家未上市城商行和14家上市银行的数据。数据来源于《中国金融统计年鉴》、国泰安数据库和各银行网站与年报。
(四)实证结果
本文的模型为联立方程组,因此我们采取聚类稳健标准差的三阶段最小二乘法进行回归(见表2)。可见,风险的变动与上一期的风险有关。当前一期的风险较高时,银行的下一期风险就会降低。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和董事会的规模与银行的风险显著负相关。独立董事的比例与风险负相关关系,但并不是非常显著。高管薪酬与银行风险承担呈显著正相关关系。第一大股东的性质与风险呈正相关关系,但并不显著。
银行资本受资本约束的影响、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这说明资本充足率高于最低资本监管要求的银行会提高资本充足率。银行可能是出于预防性的动机而提高资本充足率。资本低于最低监管要求的银行对监管的压力反应不敏感。在超过资本充足率要求后,银行为了更好的盈利,会降低下一期的资本充足率。因此上期的资本充足率的水平越高,本期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就会负向变化。治理机制方面,第一大股东的持股与前十大股东的持股对银行资本的变化的影响相反,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越高、银行的资本正向变化。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越高、银行的资本负向变化。此外,银行高管薪酬的增加也会显著减少银行的资本。
四、进一步的研究
为了进一步了解治理机制和资本约束对于银行风险和资本影响的不同,我们将资本约束和治理机制对银行风险和资本变化进行分别回归(见表3)。
可见,解释变量仅为资本约束时,风险变动模型的R2为0.1319,资本变动模型的R2为0.8403。当加入治理机制后,模型的R2分别增加为了0.8558和0.9310,分别增加0.1119和0.09 1。治理机制的加入显著改善了模型的R2,说明治理机制对于银行的风险和资本变化有着显著的影响,并且对银行风险的影响较大。当解释变量仅为治理风险时,资本变动模型的R2为0.855 ,风险变动模型的R2为0.1532,当加入资本约束后,模型的R2分别为0.8558和0.9310,分别增加了0.002和0.1838。在风险变动模型中加入资本约束对模型的R2几乎没有影响,说明对银行的资本约束并不会改变银行的风险,而在资本变动模型中加入资本约束后显著改善了模型的R2,说明资本约束对于银行的资本变动有着重要的影响。
五、结论
通过对资本约束、治理机制对银行风险承担的研究,我们可以得知:银行的风险主要受到治理机制的影响,资本约束对于银行的风险几乎没有影响,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和董事会的规模与银行的风险成负相关关系,高管薪酬与银行风险承担成正相关关系。
银行资本的变动同时受到银行资本约束和治理机制的影响。资本充足率高于最低资本监管要求的银行可能由于预防性动机或者为了向监管机构传递其良好经营动机而提高资本充足率。第一大股东持股和独立董事比例的增加都会增加银行的资本,而前十大股东的持股和高管的薪酬增加都会降低银行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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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编辑 齐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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