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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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4 23:0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招考人数: 60人
报名时间: 2022年03月10日 09:00 - 2022年03月17日 16:00
笔试时间: 另行通知
根据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公安工作需要,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6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资格条件等详见《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勤务岗位辅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文职岗位辅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5.勤务辅警需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需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吃苦耐劳、连续奋战的奉献精神,能够参与24小时值班备勤,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者见义勇为英雄,人民警察类或政法类高等学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门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以及经过渡确认辅警身份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通过济南人才网网站(http://rc.jinan.gov.cn/require/require.jsp?type=jobsearch)实行网络报名,报名入口查看网站报名公告。应聘人员应先详细阅读本简章,明确是否符合应聘条件。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0日9时至3月17日16时 。
查询时间:2022年3月11日9时至3月18日16时。
(一)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应聘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要求和应聘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因应聘人员提交应聘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涉及应聘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打印报名相关资料。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自行打印的《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2)等报名资料,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现场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
(一)发布公告
在报名网站发布公告,公布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人选名单和有关事项。
(二)现场资格审查
体测人选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领取《体测通知单》。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网上打印系统生成的《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各一式一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需一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
3.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报告时间应在本简章发布时间之后)。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退役军人还需提交退出现役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7.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8、自行打印的《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一份。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体测资格。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当场领取《体测通知单》,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测资格。                    

(三)组织体能测评
参加体测人员,按照《体测通知单》规定要求参加体测,具体时间、地点及时关注济南人才网网站公告。
体能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和“纵跳摸高”三项。体能测评的标准按照省人社厅、卫计委和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以上测评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
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测评后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
体能测评合格的勤务辅警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按照“1000米跑”测评成绩确定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和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人数的,按体能测评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同一岗位出现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心理素质测评和面试环节。文职辅警应聘人员,按体能测评实有合格人数进入笔试环节。
五、笔试
文职辅警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人选名单在济南人才网网站公布,并发布笔试公告。参加笔试人员应根据公告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计算机基础知识等。笔试采取统一命、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
文职辅警应聘人员,分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职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和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人数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同一岗位出现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
勤务辅警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
六、心理素质测评和面试
进入心理素质测评和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在济南人才网网站公布,并发布心理素质测评和面试公告。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和面试人员应根据公告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和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心理素质测评采用达标制,测评不达标的,视为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未按规定参加心理素质测评,视为放弃心理素质测评。
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
应聘文职辅警岗位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评合格人员,分招聘岗位,应聘文职辅警岗位人员按综合成绩,应聘勤务辅警岗位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心理素质测评和面试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同一岗位出现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文职辅警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勤务辅警应聘人员按体能测评“1000米跑”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以上成绩均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分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
七、体检和政治考核
进入体检和政治考核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在济南人才网网站进行公布。
(一)体检
体检前,在济南人才网上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应聘。
(二)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有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八、公示、签订合同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工作。拟聘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一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期间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工作,培训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对因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体检和政治考核不合格,或者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造成的招聘计划缺额,一年内可在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和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政治考核。人员递补后,仍有岗位计划空缺的,可在其他岗位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和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要求,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
按照政策规定,新招聘辅警实行层级化管理,根据层级确定薪酬待遇;见习期月工资薪酬约2900元;评定层级后,月工资薪酬约3400-4700元;以上薪酬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新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待遇,配发制式服装,定期组织健康查体。
九、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参加各招聘环节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2.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3.应聘人员在招聘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不服从现场管理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此次招聘简章及公告等均在济南人才网网站发布,登陆“济南人才网”主页,点击网页左下角“我要招人才”链接后,在“招聘公告”中查阅,也可直接链接网址:http://rc.jinan.gov.cn/require/require.jsp?type=jobsearch进行查阅。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站公告的招聘各环节信息,未及时关注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5、请应聘人员在各环节全程自觉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并根据各环节公告内容,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本简章由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5961008。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

2022年3月8日

原标题: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rc.jinan.gov.cn/require/newsRead.jsp?infoId=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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