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十堰市法院系统2021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将考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1.市中院。公开招聘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定向招聘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2.各县(市、区)法院。公开招聘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定向招聘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30分。
二、职位核减、取消情况
1.郧西县人民法院雇员制书记员岗2(定向),职位计划招录1人,笔试只有1人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职业技能测试最低开考比例(1:1.5),该职位取消;
2.房县人员法院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岗2(定向),职位计划招录2人,笔试只有2人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该职位核减1人,即职位计划由2人核减为1人。
三、进入职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及评分标准将通过十堰市人事考试院、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另行告知,请各位考生注意关注。
若有异议请于工作时间联系:0719-8122602 0719-8106278。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2月10日
原标题:十堰市法院系统2021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笔试相关情况及进入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bsyzy.hbfy.gov.cn/DocManage/ViewDoc?docId=55ce7fb2-daed-44f1-8aec-82563385b950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