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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人数: 172人
报名时间: 2022年02月24日 - 2022年02月26日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积极消纳乡村富余劳动力,着力提升低收入群众劳动收入水平,现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印发“郯城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县政府同意,确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72名(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165名,城镇公益性岗位7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乡村公益性岗位:具有胜利镇户籍或胜利镇常住人口(居住1年以上)中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城镇公益性岗位:具有郯城县户籍或常住人口中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是指“城镇居民家庭中,同一家庭户口内由2名或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失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4、身体能够适应从事的工作。
三、选岗程序。
1、个人申请报名。报名日期为2月24日-2月26日,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失业证等有关材料及复印件到所在村(社区)或用人单位提出安置申请,填写《郯城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2、村(社区)筛选公示。村(社区)或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排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3、乡镇复审(2天内)。村(社区)或用人单位公示无异议并签字盖章后,报胜利镇便民服务中心复审,确认无误后上报县人社局等单位联合审核。
4、部门联合审核备案(3天内)。县直有关部门联合,按照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对各乡镇(街道)报送的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由县人社局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5、岗前集中培训。由各乡镇(街道)组织,村(社区)或用人单位负责,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以项目制培训方式,对各岗位安置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增强职业道德和职业自豪感,熟悉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掌握岗位所需基本规范和技能,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等。
6、正式上岗。培训结束后,各用人单位、村(社区)负责与公益性岗位人员及时签订劳务协议,组织人员到岗到位,根据岗位职责做好考勤,每月主题党日进行民主评议。
四、岗位管理
1、用工登记。人员上岗前,用人单位(村或政府)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动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标准、监管责任等内容。城乡公益性岗位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2、考核管理。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绩效考核等管理工作。制定落实退出和补充机制,因人员退出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程序及时补充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
3、监督管理。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公益性岗位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对发生造假申领、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子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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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郯城县胜利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3日
原标题:胜利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ancheng.gov.cn/info/1032/202564.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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