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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145(2011)11-01 9-01
摘要:完善我军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体系,改进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方法,提高军队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质量,一直是我军上下所密切关注的现实问题。重视对军队固定资产核算改进研究,进一步完善军队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制度,是适应军队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军队固定资产 会计核算制度
一、问题提出
现阶段我军虽然下发了一系列的财务会计法规,对于军队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也做出了较为具体的指示和规范,但是那些只是指导性的文件,并没有制定统一的固定资产核算的统一标准,例如对于军队固定资产确认特别是金额确定上就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这就造成各单位固定资产在确认标准上存在很大差异。一些资产对于小单位来讲计入了固定资产,可是对于一些大单位来讲就没有进行登记;一项资产对于作战单位来讲计入了固定资产,而一些教育科研院所就没有计入固定资产。所有这些使各单位之间很难进行会计信息的对接,同时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制度设计也不够科学合理。例如军队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没有建立折旧制度,造成资产价值虚增。这就要求我军必须进一步完善军队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制度。
二、完善军队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制度的意义
(一)适应国内会计环境发展变化的需要
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这一制度对于企业固定资产核算方面做了十分全面完整的规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固定资产相关信息失真的问题。财政部在2001年11月9日又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该准则又进一步规范了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掌握,要求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四总部下发的《军队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也明确指出必须加强军队固定资产核算,保证资产的实物价值和货币价值的安全,防止固定资产的流失和浪费。2001年1月1日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中对固定资产核算又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对照会计准则和环境变化,要求必须把实物资产和货币资产核算结合起来,做好固定资产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军队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制度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与国内会计环境发展对于资产核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必须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改进军队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的方法体系,做到与环境接轨。
(二)适应军队财务制度改革的要求
军委和总部提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并对现行的财务制度进行一系列的改革。一是装备财务从财务部门分离出去,从拨款、供应到报销、决算自成体系,形成独立的核算体系。军队固定资产涉及到装备部门许多贵重的武器装备和器材,品种繁多,实现和改进军队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对于加强军队装备部门的资产管理,防止装备流失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二是总部提出了立足经费搞保障的后勤保障要求,改进军队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根本目标就是实现军队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做到管钱和管物相一致。完善军队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制度,实现改进军队固定资产核算,正是适应了军队财务制度改革的要求,正确的核实军队固定资产的实物数量和价值量,防止军队固定资产的流失和浪费,实现军队固定资产的效益最大化。
(三)提高军队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实现保障总要求的需要
在经费有限的条件下实现财务准确化、精确化保障是我军对后勤财务部门提出的要求,也是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原则。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经费来源有限的基础上,在内部挖潜上下功夫。各单位必须摸清家底,明确资产的分布和结构。固定资产一般情况下价值都比较大,必须切实掌握军队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和价值量;同时还要注意军队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防止固定资产被人挪用,长期占有,以及自然的耗损,造成资产的流失。完善军队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制度,一是通过资产确认,明确责任;二是通过固定资产计价摸清家底;三通过财产清查,综合挖潜,提高资产的利用率,防止浪费,为军队节约经费;四是通过会计的核算控制,把好固定资产的购进关口,克服重复建设,重复购置,进一步缓解部队的供给矛盾,实现后勤保障的总体要求。
三、完善军队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制度的构想
(一)完善军队固定资产的计价制度
为了维护军队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应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的计价制度,建立固定资产的三账(总账、分类明细账和分户明细账)和一卡(固定资产登记卡),做到实物资产登记入账,做好军队固定资产计价挂账工作。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军队会计准则为军队固定资产计价管理提供了核算的保证。但是必须明确军队固定资产计价制度,完善计价方法,引入公允价值计价办法,以价值的形式把军队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和存量在账面上表现出来,使固定资产由实物流动转变为价值流动,从实物和价值两方面监督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避免固定资产脱离价值形态。
(二)完善军队固定资产清查制度
应该对照地方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制度,建立完善军队固定资产清查细则,对于固定资产清查的时间以及清查的对象,清查实施过程,要提供的会计信息做出明确的规定。要求每单位对于军队固定资产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还要做好离任干部固定资产清查核查;建立军队固定资产不定期清查制度,对于一些重要的战备物资要经常的不定期进行清查。军队固定资产清查要做到“充分准备、统一部署,集中力量、分步实施”的方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工作,认真细致的核查,将资产的价值,数量,购入时间,负责人等等做出登记,并由清查负责人和资产保管人进行核实签字。认真审阅固定资产原始凭证,对于无法找到的原始凭证,要认真研究,做好价值的评估工作,为军队固定资产的后续确认和计量提供会计信息。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时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军队固定资产也应该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同样也会发生盘盈、盘亏、出售、报废等等,也应该吸收企业会计的做法,通过增设“待处理财产损益”和“固定资产清理”账户,以核算反映军队各单位固定资产的价值增加和减少以及清理后净损益情况,并认真追究固定资产流失和浪费的责任。
参考文献:
[1]李孝林、孙芳城.会计基本理论研究[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
[2]方正起.军队会计学[M].北京:海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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