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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保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公正高效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事故兼职特邀调解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接受法院委派、委托开展交通事故案件调解工作。
二、招聘人数
拟招聘兼职特邀调解员8-10人,具体人数根据报名及招聘情况另行确定。
三、招聘条件
1.政治觉悟高,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爱调解工作;
2.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
3.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微信等各种办公软件;
4.身体健康,年满20周岁以上;
5.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受过行政或者刑事处罚;
6.未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以下人员优先聘用:
1.中共党员;
2.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
3.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从事过法律或者调解相关工作并具备相关行业专业资质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
4.具有保险理赔从业经历;
5.具有基层群众经验;
6.具有充足时间从事调解工作。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特邀调解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 1日-3月7日(非工作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沂源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登录沂源县人民法院网站(网址:http://zbyyfy.sdcourt.gov.cn/)下载填写《特邀调解员报名登记表》(正反打印,张贴2寸免冠彩色照片)。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4.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粘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纯色背景);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征信报告》(到人民银行查询打印);
(5)无违法犯罪证明(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
(6)具备优先招聘条件的,应另行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书。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1-2号证明材料,面试时需提交3-6号证明材料。
(二)面试
收取报名材料后,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筛查初选,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然后统一开展面试工作。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应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法院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应聘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
兼职调解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期两个月。符合工作要求的,法院聘任为兼职特约调解员,任期两年。
五、相关待遇
兼职调解员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调解人民法院委派、委托的案件。
线下调解的,法院提供办公场所设备等必要保障。兼职调解员无固定补贴,按照法院相关规定,每调解成功一起案件发放调解补贴150-250元。兼职调解员经常到庭从事线下调解并配合法庭完成其他辅助工作的,视情形另行给予补贴。
六、其他事项
1.兼职特邀调解员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相关规定开展调解工作;
2.本招聘公告由沂源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电话:0533-3249110
专业咨询电话:0533-3223685
招聘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 13:30-16:30
原标题:【招聘公告】沂源县人民法院招聘道路交通事故兼职特邀调解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cKtX3vTU_BDMzABR86SR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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