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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和相关政策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报考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如面试缺考,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名单参见此前通知)
二、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2年2月27日(星期日),考生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在考点大门外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带领进入考点。8:00准时封闭考区,迟到考生不得进入,按缺考处理。
面试地点:国家法官学院陕西分院(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12号,西安交通大学南门斜对面)。
三、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四、考生须知
1.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服从现场管理。对违反面试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2.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全或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须严格遵守陕西省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考生体温正常(<37.3℃)、“健康码”显示为“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未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期间除现场答题外,全程佩戴蓝色医用口罩。
4.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在“陕西秦润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sxqrjt.com/),公示通过面试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5.咨询电话: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029-85558750
陕西秦润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7日
原标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恢复聘用制书记员面试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Pjgo83q9cPY_n8esRQiP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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