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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充实加强本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力量,现面向社会招考60名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办法
本次招考的人员为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总队和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或支队的行政执法人员,招考计划的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招考计划》(以下简称“招考计划”)。
2022年1月19日10:00至1月20日16:00,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为参加上海市2021年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笔试成绩达到面试调剂分数线且体能测评合格,但未被录用的考生。报名网站为上海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招考专题网站(www.shacs.gov.cn,以下简称“专题网站”)。
考生可根据招考计划中的要求,同时填报3个志愿,并按照志愿顺序由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如填报的志愿审查未通过,考生可进行补报,但最终通过的志愿不超过3个。
二、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根据志愿先后及笔试成绩高低进行确定。计划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将按照资格条件要求,在选择“愿意接受调剂”的考生中进行统一调剂,选择“不愿意接受调剂”的考生将没有面试机会。每名考生只有一次面试机会。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可于1月22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确认后,招考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工作证等)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考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考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的2个工作日后,通过专题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同分者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招考单位将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体检标准,组织通过面试的人员到指定的本市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招考单位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招。考生面试成绩一般需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公示
在综合考虑笔试成绩、体能测评、心理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的情况下,择优确定公示人员,并在专题网站上进行人员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疫情防控要求
在本次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在专题网站发布,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同时,结合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招考咨询与监督
各招考单位负责接受报考者的咨询,电话与联系人详见《上海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招考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5466728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136300
监督电话:64333772
特别提示: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上海市公务员局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原标题:上海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招考公告
文章来源:https://shacs.gov.cn/dynamic/article/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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