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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费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聘用制书记员15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热爱祖国、热爱司法工作,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无酗酒和吸毒史,家庭成员无重大政治问题;
2、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4年2月28日至1987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
4、学历条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每分钟打字不少于80字,正确率在95%以上。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于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所有家庭成员页)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近期彩色免冠1寸同底照片4张,到费县人民法院(建设路东段)办公楼七楼710现场填写《费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方式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为计算机能力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及页面设置能力。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2比例进入考察政审环节。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情况。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本院公示,公示期为2天。公示后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费县人民法院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待遇
参照我院在岗聘用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购买社会保险,提供工作制服。
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在聘用期内违反《费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或者违纪违法的,可随时解聘。每年进行年度考核,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且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咨询电话:0539-5790021
上述咨询电话于招聘期间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费县人民法院
2022年2月24日
原标题:费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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