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疆和田地区两级法院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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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5 09:3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2年度和田地区两级法院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42名编制外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及综合工作的辅助人员。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3.坚持公正、平等、竞争、择优;
4.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第1日);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近五年来,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7.曾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8.因个人原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9.近三年,从本地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辞职的人员;
10.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11.聘用制书记员的父母、配偶为招聘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在招聘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12.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招聘岗位与工作地点
本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到岗后,根据工作需要,在所招录法院所在地开展工作,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度和田地区两级法院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录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通过和田就业服务网站(http://jiuye.xjht.gov.cn)及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玉都天平”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与确认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1日10:00时—3月21日19:30时
2.报名流程
(1)下载公告中《和田地区两级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2);
(2)按要求进行报名表个人信息填报,并在照片栏粘贴清晰的个人电子白底彩色照片;
(3)报考考生确认报考信息无误后,将报名表发送至公告中指定邮箱“2637742404@qq.com”。
3.有关要求
报名采用网络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按要求填报报名信息,并对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旦提交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
考生报名时,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经核查重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请报考人员务必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掌握《公告》规定和职位表要求,选择完全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出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情况,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公告》明确的具体条件进行审查,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处负责全程监督,地区人社局负责指导。
1.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人员须持7天内核酸证明(有14天内疆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算检测阴性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具体参见附件3:《2022年度和田地区两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提供材料清单》),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的专业大类及具体专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解读》。
资格审查工作中如发现有政治条件不符、组织或参加非法宗教活动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3月22日--3月25日工作时间(早上10:0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19:30时)。
资格审查地点: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田市迎宾路777号)立案大厅。
(三)速录测试
1.速录测试要求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照要求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速录测试,少数民族同志需加测本民族语言速录测试,测试录入时间为3分钟,成绩当场公布;根据速录测试成绩及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招聘1-5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5-10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招聘11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速录测试成绩相同且按规定比例同为最后一名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
2.速录测试时间与地点
速录测试时间:3月28日--4月2日工作时间(早上10:00至13:30,下午15:30—19:30),按照每天上午、下午各1场次开展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安排以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玉都天平”发布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速录测试地点: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田市迎宾路777号)五楼教室。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面试入围名单在速录测试后三个工作日内于通过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玉都天平”进行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4月6日开始(按照具体面试人数安排面试场次),每天工作时间(早上10:00时--13:30时,下午15:30时--19:30时),按照上午、下午各1场次开展面试,考生面试具体场次安排以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玉都天平”发布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田市迎宾路777号)五楼教室。
3.面试要求
(1)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入围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表》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为15分钟,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速录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速录测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考试成绩一年有效,入围体检、政治审查、试用期的人员有不合格情况及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1.体检要求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考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到指定地点领取体检表,并于体检当日到指定地点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带领到指定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另行指定综合性公立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在体检过程中有冒名顶替、提供虚假体检结果等行为的,一律取消资格。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报考该职位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时间与地点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以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玉都天平”发布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六)考察
1.考察要求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进行考察,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地区人社局负责指导。考生须填写《2022年度和田地区两级法院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录聘用制书记员考察表》(考生届时通过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玉都天平”下载),并将户籍所在地辖区出具的直系三代以内无犯罪记录证明、原单位或原学校出具的个人鉴定材料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逾期未交考察表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时间与具体形式
考察时间与具体安排以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玉都天平”发布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3.考察内容
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资格审查、速录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并通过和田就业服务网站(http://jiuye.xjht.gov.cn)及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玉都天平”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拟聘单位进行报到上岗,逾期未到岗的考生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八)调剂
调剂工作由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调剂按照符合调剂岗位条件、相同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服从调剂、面试成绩合格且未入围体检人员按成绩排名列入调剂范围,调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聘用
经速录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聘用文件,通知拟聘用人员到招聘法院报到,签订为期2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应按时到招聘法院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参照本地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
2.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比例,依照招聘法院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
3.聘用制书记员实行等级管理,按相关规定晋升等级。
七、监督及其他要求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指导。
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及血缘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情节较轻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相关事项
1.资格审查、考察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存在不符合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情况,一经发现并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在与各法院签订聘用合同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无法提供的,不予聘用。
3.本《公告》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化的,由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另行通知。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要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本《公告》由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4.报考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和田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速录测试、面试、体检等的人员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14天内疆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算检测阴性证明),尚在外地的考生请提前科学合理安排行程,以免影响参加招聘工作。逾期未到现场参加各环节招聘工作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
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0903-7867056、0903-7867052
监督电话:
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处0903-7867156
附件:



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0日

原标题:2022年度和田地区两级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jiuye.xjht.gov.cn/news/202203/10/content_3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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