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教育毕业集中实践环节实施方案
为落实开放教育各专业教学计划,确保毕业集中实践环节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央电大各专业教学计划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的规定及要求,特制定各专业集中实践环节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毕业集中实践环节指导委员会,人员由主任委员、委员组成。
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和部署毕业集中实践环节工作计划,制定和解释有关规定;
2、审核各分校毕业集中实践环节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和资格;
3、审核各分校毕业集中实践环节社会实践指导教师、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和答辩教师资格;
4、对各分校毕业集中实践环节社会实践指导教师、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答辩教师进行培训;
5、负责对各分校毕业集中实践环节组织检查指导,对毕业论文(设计)、社会实践成绩进行复审。依据检查情况对各分校的工作实绩进行评比考核。
、组织指导市直属电大教学班的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和答辩工作。
(二)各分校(教学点)成立毕业集中实践环节领导小组。毕业集中实践环节领导小组由各分校(教学点)教学点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专(兼)职教师3至5人组成。
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市电大毕业集中实践环节指导委员会的部署和安排,制定实施本校有关毕业集中实践环节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2、聘请符合条件的教师指导毕业生的社会实践调查和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
3、严密组织、检查监控写作和答辩过程,并接受市电大的检查指导,对调查报告、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初审,评定成绩;
4、上报毕业集中实践环节材料和初评成绩单。
二、时间安排
毕业集中实践环节写作及答辩时间安排如下:
1、寒暑假前做好下学期毕业论文(设计)社会实践的分组等组织准备工作;
2、开学后二周内,各分校上报本学期参加毕业实践环节的学员人数和指导教师名单,上交毕业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3、第3周,各分校对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进行统一集中辅导,指导教师与学员见面,对学生进行专题讲解,做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
4、第4~5周,搜集资料,确定选题,完成写作提纲(或开题报告);
5、第 ~1周,完成论文(设计)和社会实践报告初稿;
、第8~9周,完成论文(设计)修改稿和社会实践报告定稿;
1、第10~11周,完成论文(设计)定稿,装订材料;
8、第12~13周,各分校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将毕业集中实践所有材料及成绩单上交市电大;
9、第14~15周,市电大对各分校上交的材料全面复审。复审意见须具体、全面、有针对性,社会实践的复审意见不少于30字,论文(设计)复审意见不少于 0字;
10、第1 周,市电大将复审过关的材料上交省电大终审。终审不合格的毕业作业,随下一届学员重做。
三、基本要求
1、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毕业论文(设计)时间不得少于12周。
2、对每位毕业生的论文进行分阶段指导,本科不少于4次,专科不少于3次。指导方式可以是面批,也可以是网批,二者有机结合。各教学点要严把质量关,保证毕业集中实践环节过程、形式、内容的规范。
3、毕业集中实践环节所有材料均须用中性笔或钢笔书写,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4、各教学班的班主任要积极协助指导教师做好联络和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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