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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由于案例教学注重学生的主体性教学、合作性教学、探究性教学。因此必然会成为“05新方案”改革选择。它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大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有利于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符合教学法改革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教学;作用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的意见》,教育部决定从200 级大学生开始普遍开设《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并统一使用中宣部、教育部编写的相关教材。现本课程已经实践了几年,笔者作为教学第一线的老师,对《基础》课运用案例教学的必要性提出一点思考,以期与同行共同切磋。
一、案例教学是“05新方案”改革的必然选择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是党中央国务院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在完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和学科建设方面所进行的一项创新举措。这门课程的研制和教材编写强调突出四个方面的特点:与其他专业课的教学目的与教学内容相比,《基础》课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思想性;与中学相关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内容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相比,《基础》课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与“98方案”中“思想道德修养”课和“法律基础”课相比,《基础》课具有突出的创新性和综合性;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其他三门课的教学内容与教学目的相比,《基础》课具有突出的实践性和应用性。这就意味着传统的“98方案”课程教学必须进行改革,案例教学则是一种有效的探索。案例教学是多种教学法的“杂交模式”,因此,案例教学具有杂交优势。
1 案例教学是一种注重学生的主体性教学
长期以来,在《基础》课堂教学中,《基础》课教师与大学生的关系一直被诠释为“主体――客体”关系,重视《基础》课教师的“主导”而忽视大学生的“主体”。颇似一对跳华尔兹的舞者,一个自主变动姿势、步伐的“主体”支配着一个顺从旋转的舞伴“客体”,呈现单一中心结构。“主――客”对象实践观从一开始就将教育者奉为主体,视其为真理的化身,有先在的话语权,成为绝对权威,充当“灵魂的工程师”;受教育者则沦为顺从、受支配的客体。这种对象性思维的存在,导致思想政治教育沦丧为“一言堂”、训练、控制甚至强制。这种思想政治教育不是把受教育者当作人、当作独立的主体来培养,发展人的内在价值;而是把人作为物、作为工具,发展人的外在价值或工具价值。其本身沦落为单纯为政治服务的工具,扮演着人身依附关系的训练角色,丧失了它本身应有的独立尊严与价值。而受教育者也因此极易滑入奴性的角色扮演。这种思想政治教育扭曲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成人”功能,在培养人的旗号下消解了个人的自主、独立、自尊与个性自由。
案例教学与上述课堂教学全然不同。在案例教学的课堂上,《基础》课教师并不直接呈现问题解决的方案,也不去着力控制课堂教学的进程。大学生必须运用相关的原理和方法,调动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对其中的有关信息进行分析综合,揭示问题的症结,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这样经过反复多次的积淀后,就会获得自主学习的方法,使学会学习成为现实。大学生在案例中获得解放,以自己的经历、体验、智慧去解读案例,个体的认知、情感、品德得到充分反映和发展。由此可以看出案例教学是一种注重大学生主体性的教学。
2 案例教学是一种合作性教学
“在传统教学中,真正的教学原则过去是,现在依旧是这样的:在课上,在教学的每一场合,只有一个人说(通常是教师),其余所有人应保持默不作声,听他说;每个学生均自顾自地学习,禁止学生间互相交往、互相合作和互相帮助。”表面上大家虽然在一起“共同”学习,但实际上大学生之间处于一种孤立和隔绝的状态,班级里缺乏具备实质性功能的大学生群体,每个人都恰似漂流在孤岛上的鲁滨逊,成为了一个“集体生活”中的“单干户”和“孤独的个体”。
案例教学与上述课堂教学恰恰相反。案例教学的过程通常要经过小组、大组、班级合作等活动,其中充满着思维和个性的碰撞,在合作中互相沟通,在沟通中增进合作,大学生学会的不仅是如何尊重他人、关心他人,而且也提升了他们说服别人以及聆听他人的能力;获得的不仅是合作与交流的意识,而且更强化了合作与交流的能力。只有懂得尊重他人、与人合作,个体才能拥有和享受自由、自主;也只有合作与交流,自由和自主才有意义和价值。因而案例教学是一种合作性教学。
3 案例教学是一种探究性教学
传统的“98方案”课程教学重结论、轻过程。由于受知识目标至上的价值取向及功利主义的影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往往只重视大学生学习的结果,单纯追求知识的量的积累而不注重大学生学习的过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只重视传授知识的结论,而不把知识的来龙去脉告诉学生,有意无意压缩了大学生在学习新知识时的思维过程,使学生对新知识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使课堂教学缺乏探究的过程,从而造成了大学生的死记硬背。”
由此看来,缺乏探究是传统的“98方案”课程教学一大缺点,而案例教学恰恰能够弥补这一缺点。苏霍姆林斯基说:“人内心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需要――总感到自己是一个发现者、研究者、探寻者。”从教育心理学“需要论”的角度来说,一个人心理上一旦形成了“自我实现需要”,就会为实现自己需要的满足而努力开发自己的潜能,必欲求之而后快。这时,他的思维火种就会熊熊燃烧,就会想方设法置疑释疑,为自己的成功披荆斩棘,使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提高。案例教学之所以在大学生面前独具魅力,就是每一次的探究都能给大学生带来充实感和力量感。而案例教学对大学生形成吸引的真正原因就在于探究过程中向结论的一步步逼近所产生的成就感,与同学和《基础》课教师思维碰撞所产生兴奋感,对知识的真正掌握所形成的自我实现感,这是案例教学吸引人的深层次原因。“探究”贯穿案例教学的始终,所以,案例教学也是一种探究性教学。
总之,案例教学在推进大学生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加强道德修养,掌握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树立公民意识,提高法律素质等方面,已成为一种科学的、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可以说,它在改变传统教学方法,落实大学生主体地位,培养大学生多种能力和提高教学实效性等方面具有很高的教学价值。
二、《基础》课实施案例教学的主要作用
1 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基础》课的案例教学与传统“98方案”课程教学相比,两者最大的不同就是传统的“98方案”课程教学是知识性教学,要大学生掌握一大堆理论知识和原理,然后让大学生运用这些理论性知识和原理去解释各种政治现象和社会问题。而案例教学属创新能力型教学,注重让大学生对各式各样的客观问题进行探索和深入领会、深刻认识,形成自己 对有关问题的独特见解。案例教学中案例所描述有时是一个两难的困境,没有分析,只有事实。案例讨论的结果没有绝对的对与错,没有人告诉你答案。案例教学的目的就是让大学生置身于当事者的角色中,根据材料所提供的情况,做出自己的决定,这样有利于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基础》课堂开展“案例教学”正是基于此。旨在以一种新的教育思想,新的教学形式和新的学习方法,真正实现师生互动,实现“沟通”和“理解”,培养大学生的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2 有利于大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
长期以来。灌输式与填鸭式是“98方案”课程教学普遍采用的一种传统教学法。“马克思主义不会在头脑中自生,必须靠灌输”的观点,是灌输教学法的“自白”。填鸭法是灌输法的强化,当灌输受阻、教育对象不乐意接受这种灌输,或这种灌输达不到一定的要求时,就加大压力,把教学内容硬生生地塞进教学对象的头脑里。从表面上看教育者是想让自己的教育对象“成龙”、“成风”,不但出于一片“好心”,而且煞费了一片苦心。但由于这种教学法是“强按牛头喝水”的方法,因此常常激起一些大学生的逆反心理。《基础》课案例教学区别于其它教学方法的最大特点就是教学载体的不同――教学案例的使用。教学案例是社会实践的缩影,运用案例教学,向大学生提供生动、逼真、有趣味性的正反案例和由简单到复杂的社会情境案例,有利于缩短理论与实际的距离。案例教学把社会实践的真实、典型的问题引进了学校小课堂,引导大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社会问题,这样就把学习理论知识与解决实际问题统一起来。真正实现了小课堂与大社会的有机结合,给大学生以身临其境的感觉。加深感性认识,让每一个大学生都感到求知的快乐,思考的快乐,创造的快乐,有利于大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
3 有利于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基础》课教学不仅对大学生系统地进行公民品德教育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教育、法治教育,还要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简言之,是使大学生在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得到和谐发展。所以说,《基础》课传递和转化的信息既有知识和能力,同时还包括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它在以知识为载体的前提下,要去触动受教育者的思想意识、态度情感。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仅靠理论灌输是不能真正形成的,只有在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实践中才能逐步形成和完善。《基础》课案例教学作为一种实践性很强的教学,通过展现社会案例,引导大学生对社会现象、社会问题进行认识、分析,并且做出评价,探寻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在这一过程中,不同的观点通过交流和碰撞,以及《基础》课教师的正确引导,有利于纠正偏颇,甚至于错误的观点和认识,从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 符合教学法改革的发展趋势
将案例教学引入《基础》课教学,符合教学法改革的发展趋势。(1)实现了从“以教为中心”到“以学为中心”的转变。案例教学适应了现代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既强调《基础》课教师的组织指导作用,也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觉性,实现了教与学的优化组合。(2)实现了由“单纯传授知识”到“传授知识与发展智能并重”的转变。案例教学一反以往的“填鸭式”讲授模式,《基础》课教师不仅要进行“必要”理论知识的讲授,还要引导大学生阅读、思考、辩论和表达;不仅要传授知识,还要启发大学生思维,培养大学生能力。实现教学方法在功能上的转化。(3)实现了教学方法由“单一化”到“多样化”的转变。案例教学是多种教学法的综合,是现代教学法对传统教学方法扬弃的必然结果。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将课外自学、作业练习、课堂讨论和讲授等方法结合在一起,并运用投影仪、录像、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发挥出多角度、大信息量和系统性的教学优势。(4)实现了由“单向灌输”向“双向沟通”教学方式的转变。案例教学过程中,课堂不再是《基础》课教师一统天下,教学也不再是单向灌输。《基础》课教师充当导演,其主要任务是围绕教学目标选择案例和组织讨论;大学生担当主角,以案例为主线提出问题、发表见解。通过师生间的双向互动、相互制约,使整个课堂教学趋于规范、科学和高效。
综上所述,案例教学在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确立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提高道德修养与法律意识,帮助大学生健康长大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05”新方案改革的深入进行,必将受到越来越多《基础》课教师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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