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我国的电视法治节目发展已有二十多年,电视法治节目制作日趋成熟,但成熟的反面是形式日趋僵化。诚然法律是严谨的.所以法治节目的发挥空间也会比较受限治,但带着镣铐跳舞更能显出英雄本色,法治节目同样可以做得生动有趣、引人入胜。本文要探讨的即是法治节目如何引人入胜,也即法治节目形式上有哪些创新的可能性。
【关键词】:电视法治节目;节目形式;创新
从1985年东方电视台的《法律与道德》到2004年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开播,我国法治节目已经走过了20多个年头。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有11家电视台开办了专业化的法治频道,法治节目已超过200个。这意味着法治节目发展已日趋成熟,并形成独立的电视节目体系。
20多年的发展造就了一批优秀的电视法治节目,并形成了不同的节目类型。“概括起来,国内法治类电视节目主要有以下几种形态:一是法治新闻类,以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教育电视台《法治播报》等为代表。二是案件纪实类,以上海电视台的《案件聚焦》、重庆电视台的《警方热线》等为代表。三是举案说法类,以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为代表。四是庭审类,以南京电视台的《法庭传真》、长沙电视台的《现在开庭》等为代表。还有一些综合类,以北京电视台的《法治进行时》、南京电视台的《法治现场》等为代表。这些节目都取得了较高的收视率并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诸如《今日说法》、《法治在线》等节目已经形成品牌,受到广大观众的高度关注。”
然而,这几年来法治节目的类型基本固定,创新很少。而且每个法治节目的风格都有点类似,很少有自己鲜明的特色,要么严肃、一本正经;要么太沉闷、说教意味浓厚;要么刻意追求犯罪细节,渲染血腥暴力。面对法治节目的现状,如何提高法治节目的质量是摆在电视人面前的一个新课题。
法治节目普遍缺乏生动,当前法治节目非常需要创新为其注入新鲜血液。法治节目都离不开案件、法律知识、警方、法庭等内容,受题材的限制,法治节目的内容创新空间很小,因此电视法治节目的创新最重要的是形式的创新。形式的创新有哪些方面可以入手呢?笔者认为,以下几种形式可以提供借鉴。
一、借鉴影视剧,法治节目故事化
电视法治节目的制作可以借鉴影视剧的制作手法,在保证内容真实的基础上引入悬疑、剧情、侦探等手法,把法治节目做得生动有趣、引人入胜。
优秀的影视剧大多富有故事性,善于制造冲突和悬念。法治节目在撰稿时要凸显故事性,所谓故事性,是指“采用对话、描写和场景设置等,细致入微地展现事件中的情节和细节,凸显事件中隐含的能够让人产生兴奋感,富有戏剧性的故事。”法治节目的制作,重要的是增强节目编排的趣味性、可视性,使节目力求达到故事化。要把节目做得有看点、有趣味,还应在故事中体现出深层次的人文关怀,紧紧抓住观众的注意力,深深打动观众的心。
此外,在节目拍摄制作的过程中,可以借鉴影视剧的剪辑制作手法,善于制造冲突和悬念,设置悬念应根据栏目的时间长短和事件的复杂程度来确定,笔者认为,一般情况下,一期15分钟的法治节目,平均5分钟左右设置一个悬念就比较合适。《CSI犯罪现场》就很善于制造冲突和悬念,剧情很锻炼观众的观察力、推理能力和想象力。笔者认为,这部剧集有很多值得法治节目借鉴的地方。法治节目除了宣传法律知识,如果能够开发观众的思维能力,引发观众深入思考,这也是件很有意义的事。
二、福尔摩斯化
说到犯罪、侦探、破案怎么能不提福尔摩斯。你可能不知道柯南道尔,但你一定知道福尔摩斯。作为私家侦探,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还是个非常有趣有才华的人,他的拳术、剑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这样一位富有魅力的形象无怪乎会获得万千读者的爱戴。都是破案,只是福尔摩斯是侦探,法治节目是警察,法治节目的制作可以借鉴福尔摩斯的元素。
法治节目可以借鉴福尔摩斯的破案风格来制作案件的追踪报道,福尔摩斯的破案风格神秘、细致、扣人心弦,有严密的逻辑推理和大量的科学知识。如果法治节目能有福尔摩斯的风格,不但严谨有深度,而且生动有趣味,观众的好奇心会被紧紧抓住,无形中也学到了很多逻辑推理和科学知识。
法治节目还可以让主持人和嘉宾扮演福尔摩斯和华生医生的角色,主持人形象塑造可以像福尔摩斯那样穿着黑色的大衣,拍摄时用暗的光线,塑造神秘的感觉。主持人这时候扮演的就是福尔摩斯的角色,是案件侦破中的一员,而不只是案件的讲述者。主持人这种形象的转换不但可以让观众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还可以塑造主持人的形象魅力,成为法治节目品牌中很重要的一个元素。
目前国内的法治栏目风格都是比较严谨、中规中矩的,像福尔摩斯这种类似侦探风格的法治节目几乎没有,所以法治节目福尔摩斯化在未来是很值得借鉴的一种形式。
三、与犯罪心理学相结合
很多法治节目都会有专家讲解法律,目的是想普及法律知识,让普通民众懂法、守法。这种形式严谨有余,但生动趣味不足,对观众的吸引力不够。而且很多法治节目都会有专家解说这个环节,节目同质化严重。
笔者发现,在众多法治节目中很少有与犯罪心理学相结合的。可以设想有这样一档法治节目是以犯罪心理学为切入点,在解析案件的时候不再是讲述犯罪嫌疑人的这种行为触犯了什么法律,给社会造成了什么危害等这些老套的内容,而是把焦点放在犯罪嫌疑人身上,探究“是什么导致他(她)犯罪”,可能是其长大的环境、精神状况、工作、感情、欲望等因素造成的,通过挖掘犯罪背后的深层原因,层层剖析下去不但更能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对观众的警醒作用也会更深刻。此外,通过这种方式还可以让一些观众觉察到自己身上可能存在的犯罪因子,并及时预防和疏导,在某种程度上能够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
法治节目有很多形式演绎,只要在把握好导向的同时锐意进取、不断创新,电视法制节目就有可能跃上一个更高的台阶。我国的电视节目正处于不断推陈出新的时代,节目形式会更新颖,风格会更大胆,相信让人耳目一新的法治节目在不久的将来就会在电视上出现。
转载注明来源:http://www.ybaotk.com |
上一篇:浅谈玩忽职守罪的行为方式下一篇:论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良性互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