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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外的职业教育集团化早于我国,因此,研究其模式对我国的职业教育有借鉴意义。他们的主要模式有政府主导型、院校主导型、企业/行业主导型、自愿联盟型、中介主导型等。通过列举几个典型的成功案例,我们可以这么评价:国外职业教育集团的根本办学理念源于“大职教观”;其模式丰富、主体多元化;政府发挥了重要作用;集团管理和运行完全由集团来治理;他们还能正确处理企业参与、利益均衡和入与集团外机构的关系。
【关键词】国外;职业教育;集团化;模式;评价
[ 中图分类号 ]G 511.9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 1 13-5838-(2009)12-0030-03
20世纪 O年代,在私立教育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网络化、连锁式大型教育机构已蓬勃发展起来。比如印度的DPS私立职业学校连锁网络创建于1949年,美国的阿波罗职业教育集团创始于1913年。进入90年代后,国外职业教育集团快速发展,1983年新加坡英华美咨询控股有限公司成立,目前在全世界3O多个国家和地区开设了300多家分院,培训的学生达35万。印度NIIT集团公司,目前为全球数百万人提供了职业培训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集团化在德国、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先进地区都有各自不同的发展方式和特色,有选择地引入和借鉴国外高等职业教育集团的有益经验和模式,将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的主要模式
(1)政府主导型。该类型主要针对不同国家或地区所遇到的相关教育和社会问题而提出的,其目的主要是通过特定人才培养的计划或方案来解决或缓解这些问题,是国外职业教育集团数量上是最多的,在模式上也是最丰富的,可分为如下几种典型的集团联盟:以横向贯通和纵向衔接为核心目的的校际联盟,如美国的技术准备计划;以培养符合要求的人才技能结构为核心目的的校企联盟,如澳大利亚的新学徒培训制度;以增强综合实力为核心目的的区域联盟,如日本模式的双元制。
(2)院校主导型。要求院校具有相当的实力,其选择的联盟对象包括不同类型的院校、不同层次的院校以及企业和行业。该模式按照联盟目的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以构建学制上的立交桥为目的的衔接式联盟,如日本的技术教育一体化;以技术上的合力开发为目的的研发式联盟,如德国的网络化的技术转移中心;以培养符合市场需要的人才为目的的补充式联盟,如印度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办企业。
(3)企业/行业主导型。这类模式是以企业或行业的需求为核心的集团化办学,其目的是培养企业或行业所需要的相关职业人才或技术人才。按照办学目的和机构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以服务地区经济为核心目的的教育机构,如德国的职业学院;以提供行业人力资源为核心目的的培训机构,如印度的NIIT;以提升集团综合实力为核心目的的一体化教育培训研究机构,如荷兰的鹿特丹航运中心(STC-Group)集团。
(4)以拓展品牌影响力为核心目的的连锁化办学机构。以美国的阿波罗职业教育集团为代表,这类模式的核心特点:一是办学完全是市场驱动的,由学校决定如何办学、如何收费;二是联盟关系最为紧密,职业院校要么是企业提议发起创办的,要么是企业集团的部分资产;三是强调实践教学带来的能力提升;四是重视软技能带来的全面职业素养的提高。
(5)自愿联盟型。其合作方式包括院校之间的合作、校企之间、企业与政府的合作。此类模式的基本特点:一是联盟的目的明确,双方都有意愿合作;二是合作的深度和持续时间依合作内容的需要而定;三是合作往往是互补性合作。
( )中介主导型。该模式并不多见,但具有特殊性和代表性,是一种创新性的探索,中介组织承担的是资金的投入者、信息的沟通者和中间协调者的角色,如美国的高级技术教育计划,它是一项由联邦政府倡导,1993年由美国国家基金会发起的一项旨在满足技师人才需求、有效整合产业与教育的高级技术教育计划。
二、职业教育集团化模式成功实例
(一)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
“双元制”是德国职业教育的核心与精华,是企业与职业院校、联邦与州、经济界与工会等多方共同参与下进行的一种职业培训活动。“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基础是企业自主与国家调控相结合的体制。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实行公共财政与私营经济共同资助的多元混合经费保障体系。它的经费主要包括企业直接资助、企业外集资资助、混合经费资助、国家资助和个人资助等五种;二是各类教育形式之间的灵活分流。各个层次以及它们与普通教育之间可以交叉和相互沟通,形成了“H”型结构网络,各类教育形式之间的随时分流,学生在基础教育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之间可以互相转学;三是企业的广泛参与。企业拥有自己的培训基地和人员,或委托其他企业代为培训,职业学校的学生大部分时间在企业进行实践操作、技能培训;四是职业教育的发展有法律保障。德国相继出台了《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对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学制长短、办学条件、管理制度等方面,均设立了一套包括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在内的职业教育实施监督系统,以法律形式完善了职业教育的管理和运行,促进了职业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五是坚持以教学质量要求生存。注重以制订周密的教学(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坚持学用结合、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和学员德、智、体会面发展;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建立一套比较严格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制度。
(二)澳大利亚“新学徒制” 教育模式
澳大利亚霍华德(Howard)政府将学徒制与受训生制合并,统一称之为“新学徒制”。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有确定的培训项目和依据标准。项目和标准是澳大利亚全国统一的资格框架和培训包,各培训机构依据标准来进行培训和开设课程,使学徒在培训学习结束后获得全国认可的资格证书;二是培训方式的灵活性。采用 “灵活教学”和“用户选择”的方式,“用户选择”是指雇主和受培训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等级的技术技能培训,不同的培训时间、地点、方式和教师;三是培训对象的多样性。放宽年龄的限制,学徒可以从事全职工作,也可半工半读,同时还面向在校学生;四是培训的广泛性和培训证书的通用性。培训包含3500多个职业,学徒培训结束后,可获得全国认可的资格认定,突破了澳洲政府各洲分别立法的局限;五是培训经费的强大支持。政府给予任何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经费支持,对社会急需的职业培训政府重点支持,拨款高于其它职业,对招收学徒培训的企业,则在税收上给予一定的优惠;六是调动培训各方的积极性。政府通过提供经费,给学员提供工资,解决就业问题,充分调动了雇主、学徒和培训机构的积极性。
(三)荷兰的行业/企业主导教育模式
以荷兰的鹿特丹航运中心(STC-Group)集团为代表的是企业主导型模式,该模式主要特点有:一是集团成员多元,合作关系密切。由学校、培训中心、企业以及研究中心等几大部分组成,由董事会管理,以连锁投资形式将各种资源有机地连接起来,并以品牌、师资、管理模式 、教育理念为纽带,形成自身的经营运行机制;二是集团行业化、国际化特点十分明显。为专业行业提供全球服务,业务跨全球,积极探索国际知名教育机构、投资机构作途径;三是集团实行多层次模式办学。办学层次纵向发展,包括职前教育、在职教育;既包括中等教育,又涉及高等教育,本科生甚至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都涵盖其中;四是集团全方位多功能发展。包括教育、培训、研究与顾问四大块,集团不同成员分别承担不同任务。
(四)美国的职业教育集团国际化联盟模式
美国职业教育在发展的过程中,大量涌现了以赢利为目的的职业教育集团,这些集团采用企业化运作,在股票市场上公开上市,发展迅速,已经走出美国,走向世界。如阿波罗教育集团是一个把教育作为生意去经营的上市公司,采用企业化办学机制,目前下设5个教育分支机构和一个经营性公司,发展迅猛。美国职业教育集团治理的特点有:一是职业教育引入市场竞争坚持以市场主导。根据地区差异全力发展自己的特色教育服务,以客户为导向满足学生、家长、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群体组织的教育需求。引入市场机制,优化了职业教育资源,满足了多元化的需求,提高了自身的竞争能力;二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无论从职能上、学生的来源上、师资队伍建设上、管理上、资金来源上都求创新、开放。三是职业教育的主体是社区学院。
(五)各国(地区)职业教育集团化的主要模式
世界各国由于集团化办学的组织方式和联盟方式多种多样,连接的层次、行业内的跨度等方面都有各自特点。用五个维度建立来分析其模式。(1)主导类型。即由哪个实体主导,如政府主导、院校主导。(2)联盟方式。即以什么方式联盟,如校际联盟,校企联盟。(3)联结关系。即实体间如何联结,包括契约型、资产型和资产一契约混合型。(4)联合跨度。即联盟的宽度,如跨教育类型、跨行业。(5)合作结合点。即各实体在哪个方面的合作,如专业对口、地理位置。
根据比较,我们得出:第一,世界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重头戏是政府主导型。其比例占到一半左右;第二,世界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主要联盟方式是校际和校企联盟;第三,各国及地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主要是通过契约来联结的;第四,世界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跨度较大,包括跨教育类型、跨教育层次、跨行业、跨区城等;第五,世界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合作结合点主要是以专业为纽带。
三、国外职业教育集团化的评价
国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运行机制中,政府扮演投资者或购买者、统筹者、协调者、规范者的主要角色。
(1)职业教育集团的根本办学理念源于“大职教观”。 其核心理念是:普教职教渗透、职前职后一体、教育培训结合、中职高职贯通。这种理念的践行需要相应政府管理中的“大部门”来对接。
(2)模式的丰富性和主体的多元化是职业教育集团的基本特征。它涉及到校际间的联盟、校企间的联盟、多种综合联盟的形式。集团主体的多元化,有政府、学校、企业、行业、协会、行会;还有依托社区、基金会及社会中介组织等等。
(3)政府在职业教育集团办学中起到重要作用。运用多元杠杆实施统筹和调控,政府主导型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政府尽可能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管理、监督和推动,专项拨款,主要管理和运行责任在于院校,政府主要采用投资、拨款和政策优惠的方式协助院校管理和运行;政府需要起到的作用主要是协助院校运作,协调校际和校企关系,特别是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4)职业教育集团管理和运行完全由集团治理。针对企业/集团主导型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政府主要采取政策支持和奖励的措施来鼓励企业/集团办学,但管理和运行完全由企业/集团承担。对于这类模式,经费的主体来源于企业/集团本身,不需要政府大力资助,但政府的引导依旧非常重要,其主要手段是支持性的政策或奖励措施。
(5)正确处理企业参与、利益均衡和入与集团外机构的关系。企业参与的程度是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成功与否的关键。协调职业教育集团内部相关利益、均衡各实体的社会责任是职业教育集团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否能够吸引游离于集团外的机构加入集团是职业教育集团社会效益最大化能否实现的关键。
【参考文献】
[1] 马俊涛.澳大利亚的“新学徒制”及对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启示 [J].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8(9).
[2] 严璇.德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主要模式及特色[J].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8(11).
[3] 马铮.国外职业教育集团的变革[J].天津市经理学院学报,2008(11).
[4] 石伟平.境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经验及启示[J].职业技术育,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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