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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部崛起”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但融资机制不健全,融资能力较低的现状,导致中部经济发展速度缓慢。因此,金融支持中部崛起的具体途径是重塑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
【关键词】:中部地区;融资;问题与对策
中部六省(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地处我国内陆腹地,总人口3. 1亿,占全国的28.1%;农村人口高达2.44亿,占全国农村人口的31.2%。目前,“中部崛起”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资金是经济发展的引擎,金融支持中部崛起的具体途径是重塑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使金融业对中部崛起战略起到更大的支持和推动作用。
一、中部地区融资现状及存在问题
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源配置遵循的是效益原则,哪里投资回报率高,资金就流向哪里。中部地区自我积累能力和投资回报率低、投资环境和吸引外资能力较差,最终导致中部自身资金大量外流,资本形成严重不足,中部地区经济却陷入低水平恶性循环的怪圈。
1.财政投融资力度加大,但仍呈力不从心之势。首先,从中央财政投资情况看,改革开放30年来,中部地区一直未能成为国家政策关注的重点和扶持对象,中央财政受财力所限,在中部投资将呈递减趋势,并逐步由其他融资方式取代。其次,从地方财政投资情况看,中部地区自身财政收支严重失衡,属于“吃饭财政”,用于自身建设的资金严重缺乏。2001年中部地区本级财政收入仅为2180.28亿元,财政支出却高达4520.5 亿元,财政收支赤字高达1140.28亿元。
2.资金市场表现为信贷资金流失的困境。占中部融资总额90%的银行信贷融资,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不断深入,市场化提高,投资回报率低的中部地区面临着稀缺信贷资源通过国有商业银行向发达地区流失的困境。
3.资本市场发展缓慢,直接融资水平低下。从融资渠道来看,大部分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与金融机构,资本市场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从股东市场筹资情况看,中部地区公司总体上融资能力较弱。经济证券化率偏低,证券市场对地区经济的发展支持不够。
4.民间资本风险资本缺失。由于资本趋利性和中部地区投资软硬环境差,政府加大向中部注入资金力度的同时,民间资金、风险资本却在通过商业银行的存贷款渠道流向东部地区。
5.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发展较慢,民间融资趋于活跃。受历史包袱重、人员结构老化、自我约束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影响,中部的地方金融机构业务发展相对缓慢,实力较弱。另一方面,民间融资趋于活跃。在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后,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中小企业努力寻求其他融资渠道,如民间借贷、关联融资、融资租赁等。
二、制约中部融资的原因分析
目前制约中部地区融资渠道狭窄,融资量小且效率低下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原因:
基本原因是中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速度较缓慢。我国区域经济呈现发展不平衡,差距逐渐扩大的趋势。
根本原因是中部地区缺乏有自身特色的融资机制。中部地区金融弱化现象深层次原因在于中部地区的融资机制不健全,储蓄不能有效地转化为投资,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中部地区农业产业化、中小企业发展、农村城市化和剩余劳动力转移等经济发展因素对金融的巨大需求难以释放;另一方面巨额的居民储蓄难以找到合适的投资渠道。
直接原因是资本市场发展滞后、体系不健全。由于经济状况,政策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中部资本市场还存在许多结构性障碍。一方面资本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另一方面,保险业,中介服务运用的比重很低,这大大降低了中部融资的质量和融资效率。
间接原因是长期政策环境缺位。上世纪周边地区依托国家优惠政策焕发生机,而中部则在“东张西望”中长期处于政策边缘地带。
三、金融支持中部崛起的政策建议
1.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一是培育分工合理、功能互补的农村正规金融体系。农业银行要充分发挥商业性资金融通功能,重点满足农村内部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贫金需求。农业发展银行应逐步向综合型政策性银行转变,主要满足不能通过竞争性金融活动而获得满足的农村金融需求。农村信用社应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逐步改造为地方性农村股份合作银行。
二是促进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快速长大。合理放松政府管制,创造更加宽松的民间金融生存空间。建议国家加强民间金融立法,制定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法规条例;对民间投融资契约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依法保护投融资各方的利益;同时打击非法的民间金融组织和行为,为合规民间金融拓展空间。
三是继续支持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发展。从现实看,当务之急是必须明确制定对小额信贷的支持政策,创造条件将其融入到农村金融体系之中。
2.支持中部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一是发展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多层次的证券市场。可以在武汉市建立以证券公司为主体,逐步整合地方性银行、信托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公司,建立高效的中部股票市场体系,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可以考虑在武汉建立柜台交易市场。
二是积极培育中部债券市场。发展国债市场,发行中部地区铁路、公路和电力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专项债券;积极建立中部企业债券市场,提高企业债券市场融资效率:可试行市政债券,吸引民间资金参加中部地区的市政建设、公共事业建设和能源建设。
3.探索加强泛珠三角区域金融融资合作
一是建立制度性的区域金融融资合作协调机制。建立泛珠地区金融机构之间全方位的合作机制,建立区域金融研发中心,建立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协调通道,建立区域金融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建立依托全国统一的征信体系的区域间信用信息的采集、交流、查询等资源共享和对失信客户的联合制裁机制。
二是整合优化区域内的金融资源配置。打破机构设置的泛行政化,按经济区域设置机构,成立泛珠三角发展银行,为区域产业转移,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政策性金融服务。
4.加强优化中部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的法制环境。有关部门要推动相关法律制度调整和完善,以法律规范促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二是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的行政环境。强化政府部门在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责任;强化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建立金融发展与稳定的协调机制;三是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的信用环境。一方面要通过地方立法规范、企业制度规范、宣传舆论规范建设诚信文化:另一方面要加快构建中部地区社会征信体系,完善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打造“诚信政府”,形成有利于金融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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