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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生活德育课程原型是一种原初的道德教育影响的选择与组织形式。基于知识论视角,生活德育课程原型从关照生活世界中的人出发,尊重主体地位,尊重个体生命,尊重个体在“遭遇性生活”为典型的个性生活中的道德领悟,使个体道德知识成为道德教育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个体道德叙事日益达成个体对生活的道德觉解,促进个体道德知识的解放,践行一种道德生活的道德教育基本实践形态。从知识论的角度审视生活德育课程原型,有助于深化人们对生活德育的理解与实践认知。
【关键词】:生活德育课程;原型;遭遇;个体道德知识;个体道德叙事
中图分类号:G 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 13-9841(2011)05-0133-05
针对学校道德教育“唯知识化”、“泛政治化”、“去生活化”等流弊,旨在提升道德教育的现实性、实效性,“道德教育回归生活”、“生活德育”遂成为近年来道德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基本论题。深入而细致地发掘与把握生活德育及其相关范畴,是德育研究者的现实使命与责任。基于知识论域,审视生活德育课程原型,有助于深化人们对生活德育的理解与实践认知。
一、生活德育及其课程原型
(一)生活德育是源于生活、为了生活与引导生活的道德教育
生活与道德是同一的。这是因为生活是人的基本生存样式,是人与动物揖别后的价值生存个性,从而使生活与道德取得了内在同一性。生活德育因而成为德育的基本样态。“在生活论的视域中,道德就是人们所选定的特定的生活价值,道德教育就是要帮助人用道德作为参照点来确定生活的方向和道路,使人能够生活得‘更像一个人’。”
生活德育赢得现实的关注主要不是来自于人们对生活反思的结果,而是来自于对学校德育深层问题的揭示。在道德教育的现实困境中,存在两种倾向:一种是德育中的浪漫主义倾向;一种是德育中的虚无主义倾向。这种浪漫主义倾向由于对人作出抽象性的理解,从而对道德教育进行主观的建构,使道德教育疏离了生活世界,导致道德教育转向规范伦理的灌输而不再观照灵魂的拯救与精神的崇高。人性被物欲占有,精神被物化与实体化,从而导致一种虚无主义倾向。道德教育日益强调客观的说明,迈向科学化发展道路。这种量化思维对精神的束缚,“规范伦理”对伦理生活的压倒性统摄,构成道德教育虚无化的内在诱因。“受过现代教育熏陶的人也因此而排斥获救的可能和方式,从而在没有希望中缺乏任何超越性追求,成为一个受过教育的市侩。”
这种虚无主义体现了“一种向外的探求,而没有向生活本身探寻”的道德思维方式。超越道德中的虚无主义需要转向儿童的生活世界,从儿童的道德生活实践出发,遵循生活的逻辑,在生活世界中探寻、体悟生活本身向人们敞开的道德律。在生活世界中,道德教育的价值导向,逐渐摆脱泛政治化,而引导儿童过上一种日常道德的好生活;在课程形态上,从知识化的学科课程到关注情感体验的综合活动课程;在课程资源选取上,主要依托儿童日常生活事件。“无论是学理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证明德育需要回归生活,回归真实的日常生活,同时立足现实生活,在引导中实现一种超越。”
(二)生活德育课程原型是“实践人”自觉践行一种道德生活的教育雏形
德育课程是指道德教育影响的选择与组织形式。德育课程大体由三个主要方面构成:其一,德育目标和对德育目标的反映;其二,德育内容和德育内容的计划与安排;其三,德育活动,包括德育课程实施的方式。生活德育课程是生活论域下的德育课程的具体形态,是源于生活、为了生活与引导生活的道德教育影响的选择与组织形式。
原型是指原始的类型或形体构型,其他类型或形体构型由它演化而来。原型的英文是“arche-type”。从词源学上看,“arche-”这一前缀本身是“最初”、“起始”的意思,可以是一个具体的事物,也可以是抽象的起因。因此,原型可以从具体和抽象两个方面来进行解释:它既可被看作是用来复制的模型(model);又是指原型的抽象方面,可与范式(paradigm)互释。
由是而论,生活德育课程原型是生活世界中一种原初的道德教育影响的选择与组织形式。它是“实践人”立足于自己的生命实践,去追求自己的“应当”,自觉践行一种道德生活的教育雏形。道德教育立足于儿童的生活世界,但道德教育又不是对儿童生活世界简单的复制,而是个体对蕴含于生活世界中的德性的理智把握。“理性能力保证一定的判断力,分辨相应的真善美与假丑恶,依赖于一定的知识作为基础。”因此,基于知识论视角,生活德育课程原型首先是对个体道德实践的认知。在生动的道德生活场域中,作为具体的人,个体本身固有的天性和他自己的生活背景决定了他已经建立起了一种特定的人与世界的意义关联。从知识论出发,生活德育课程原型,是向生活世界回归的学校道德教育的基本样式,是从关照生活世界中的人出发,尊重其主体地位,尊重其个体生命,尊重个体在其个性生活中(以“遭遇性生活”为典型)的道德领悟,使个体道德知识成为道德教育内容的重要组成,通过个体道德叙事日益达成个体对生活的道德觉解,促进个体道德知识的解放,践行一种道德生活的道德教育基本实践形态。
二、生活德育课程原型的构筑:个体道德知识的生成与特性
知识论域下的生活德育课程原型,源于个体道德生活世界,在个体遭遇性的典型生活事件中孕育个体道德知识,从而形成生活德育课程原型的内容源泉。
教育人类学认为,在个人的生活历程中,“遭遇”总是与人相伴而行。“遭遇”是个人生活中的一段经历,更是一种不幸,一种特别的故事,“只有少数重大的特定的经验可以称作遭遇,它们闯入人的生活,突然地、往往令人痛苦地中断人们的活动,使之转向一个新的方向”。“‘个人’都是社会的个人,是‘故事’中的、‘事态’和‘整体’中的人,这样的个人之间虽然是有差别的,但这些差别不是源于绝对封闭的个体,而是来源于复杂的实践生活和各种各样的、具体的‘故事’本身。”个体经过遭遇而获得长大。如,很多儿童在经历“5.12”汶川大地震后,心灵深受震撼,获得很快的道德进步,正如一个学生所写道,“回首五月,我们感激好心人士的援助,我们懂得了多难兴邦,我们学会了更加坚强。展望明天,我们会努力建没美好家园”。因此,“遭遇”是有较大影响力的生活事件。作为生活事件的“遭遇”对个人的长大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遭遇过程对人的自我长大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这一真正的自己决不是在平静的连续性的发展中形成的,原则上只能在与他人的遭遇中,最直截了当地说总是与“你”,与一个具体的他人的遭遇中才能形成。
在个体遭遇过程中,“遭遇”的影响作用往往是自发的、潜在的,它可能导致或向善、或向恶的不同方向。这体现了作为生活事件的“遭遇”对个人的影响的非理性、自发性、价值无序性等特性。为此,作为生活事件的“遭遇”有待规整、转换为具有教育性的教育事件,并使之形成对个体自为的、价值有序的影响。这种提炼后的“遭遇”承载丰富的个人道德知识,是带有生活气息的德育素材,成为德育课程生活化原型的内容源泉。
个体道德知识是一种个人知识。个人知识相对于集体知识而言,集体知识表达为一种宏大叙事,是对个人知识的抽象和对现实生活的悬置和概括。个体道德知识体现了对道德知识的现实生活关怀。按照杜威对道德行为的划分,一是“习惯性道德”(customary morality),源于集体的习惯、习俗;一是“反省性道德”(reflective morality),个体在各自的道德问题状况中主动地作出展望、作出妥善的行为选择。如果前者指称集体道德知识的话,那么后者则指称个人道德知识。集体道德知识主要呈现为道德原则与规范,个体道德知识主要体现在个体道德实践的主观体验中。
个体道德知识表达了个体对道德的真切体悟与生命实践表达,是一种个性化的道德价值诉求。“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的学校道德教育需要改变一元化的道德教育理念,注重道德的相对独立性,尊重道德对于不同道德主体所具有的独特价值。和谐不是整齐划一,不是完全一致,而是不同道德价值观、不同道德境界并存的一种相容局面。”。“遭遇”是承载个人道德知识的“摇篮”。关注个人“遭遇”,就是注重个体道德知识。“遭遇”的德育价值在于对个体道德知识的重视。个体道德知识主要具有主观性、情境性与默会性的特性。
个体道德知识的主观性反映了在个体道德生活实践中,个体对道德的不同理解,因为,“仅有有限意识的伦理主体在逻辑上具有发生不同道德认识的可能性,因而所获得的道德知识具有主观相对性”。个人道德知识的主观性在生活实际中体现为不同的价值选择性和道德图式。个人道德知识生成于个体道德境遇中,体现出一定的情境性。个人道德知识也正是个体基于一定情境的道德体悟,由此反映出强烈的生活气息,表达一种个体性道德理解。个人道德知识的默会性,是指个人道德知识的不可交际、只能意会性,但它可以通过对道德事件的理解,通过隐喻的方式来实现个体道德知识的交流,通过比对而发挥教育的作用。
三、生活德育课程原型的展现:个体道德叙事与个体道德知识的解放
个体所经历的故事或“遭遇”构成了一个人的生命历程。正如叙事理论所主张的,一方面,个体经历故事而建立起与他人、社会、世界的关系与基本认知;另一方面,故事又以它所隐含的社会文化规范、风俗习惯塑造着每一个人。这体现了故事对个体社会化的作用。故事同时与道德教育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人们讲述故事的方式“提供了一种道德的立场:我们每做一个个人的选择,与其说这是一个关于我们自己的故事,不如说是这个选择代表了我们每个人所持有的信念、价值观以及观念”。叙事“既是一种推理模式,也是一种表达模式。人们可以通过叙事‘理解’世界,也可以通过叙事‘讲述’世界”。因而,叙事成为一种个体将各种经验组织成为具有现实教育意义的事件的基本方式。个体道德知识通过个体道德叙事而获得解放,并促进个体道德的长大。
(一)个体道德叙事
1、道德叙事的基本类型
“道德叙事”,是指“叙事主体通过口头或书面的话语,借助对道德故事(包括寓言、神话、童话、歌谣、英雄人物、典故、生活事件、生命故事等)的叙述,促进受教育者道德长大、发展的一种活动过程”。道德叙事主要包括叙事主体对自己的生命实践经历、“遭遇”、体验与追求和自已对他人经历、体验与追求的感悟,等等。根据道德叙事中的故事或“遭遇”与个体生命关切的程度,道德叙事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集体道德叙事和个体道德叙事。集体道德叙事是指以抽象、提炼的手法述说集体叙事伦理等宏大主题的道德叙事;个体道德叙事是对个体道德知识的话语实践,是生活德育课程原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集体道德叙事中的集体叙事伦理与个体道德叙事所表达的个体叙事伦理分别表征不同的伦理价值体系。集体叙事伦理指向集体行动规则,它代表着统一秩序与对多样个体的普遍性伦理期待。在道德教育中,集体叙事伦理存在着天然的不足:一是它对个体道德生活缺乏关照;二是它无法在个体面临伦理冲突时提供有针对性的信念支撑;三是它不能解决内在的价值位序与评价冲突,即本身并非圆满自足;四是它无法清晰表述个体生命的意义,不能沟通个体与世界的价值关联。然而,个体叙事伦理是“个体生命的自在呈现,是故事而不是规则;是个体生命自我完满的扩张冲动;是非严格的散乱的生命呢喃”。它不在于普适性价值,而需要个体道德关怀。
2、集体道德叙事对个体道德叙事的压制
虽然,个体道德的长大在一定程度上有赖于集体道德叙事的引领和超拔,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国家,“主旋律”的价值主导作用对于儿童的道德长大是必须坚持、不可或缺的,但是,在个体道德长大上,集体道德叙事存在对个体道德叙事的压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集体道德叙事疏离个体生命实践,抽空个体道德体验,悬置生活基础,演变为“假”、“大”、“空”的道德说教。集体道德叙事摆脱个性化、经验性的问题,用一种扁平化的概念剪裁了活生生的、丰富的道德生活实践。事实上,道德价值存在于特定的社会情境中,具有个体多元性。当集体道德叙事回归到生活实际,我们会发现其表达的宏大理论的单调概念是多么无关痛痒。我们难以运用这些概念思考人类道德的多样性存在。集体道德叙事成为社会主导价值“输送带”的隐喻。道德教育沦为教育者难以自圆其说,一厢情愿的道德知识教学活动;学生则成为为了单纯应付考试的道德知识学习的“接收器”。
其次,在道德教育政治化取向下,集体道德叙述忽视了人性的需要和个体的道德诉求。长期以来,学校道德教育秉持工具价值理性,试图采取集体道德叙事方式,培养“单向度”的政治人。集体道德叙事在言说传统道德人物、故事中,凸显其政治价值色彩,夸大社会效应,仅仅引导崇尚一元社会价值,而忽视了对个体道德需要和生命实践的关切。
最后,集体道德叙事不能替代个体道德叙事对个体道德长大的特殊功用。集体叙事伦理是各色个体道德公共利益的体现,体现为一定社会的主导价值体系,有利于塑造公民德性,但在个体道德生命长大上,尤其是对个体道德生命中个性精神品质的培养,仅仅靠集体道德叙事是难以奏效的。
总体而论,集体道德叙事对个体道德叙事的压制体现为对个体道德生活世界的漠视与对个体道德知识的轻视,忽视个体道德的多样化存在与个体道德叙事对个体道德长大的独特意义。
3、个体道德叙事的教育品格
个体道德叙事立足于个体道德生活,以个体道德知识为内容,叙述个体的道德体验与诉求,通过反思,形成一种教育自觉,具体体现了生活德育课程原型的实施方式。作为一种课程原型的表达方式,个体道德叙述具有明显的教育品格。
第一,个体道德叙事具有“切身性”的生活德育色彩。个体道德叙事关切个体生命“实存”状态,抒发个体道德体验,描述个体道德长大轨迹。个体道德叙事,是“以身体之”的形式,其体验往往具有切身性的特点。个体道德叙事是对道德知识客观化的摒弃,对科学型知识压迫的反抗和对个人道德知识的追求。因为,“在某种意义上,作为道德认识形式之一的体验,也可以归人默会之知。它固然具有可表达、言传的认识内容,但其‘切身’(与个体存在不可分离)性,也使之包含了超乎可表述认识的个体之知”。 个体道德叙事的“切身性”反映了个体对道德生活世界的关切与耕耘道德生活的个体道德努力。
第二,个体道德叙事体现为一种我与自己、我与他人、我与社会、我与世界的关系性认知。个体道德叙事表达道德知识的关系性存在,体验中获致的品性。道德认识并非仅仅是对象性的辨析,作为实践理性领域中的过程,它与主体自身的情意认同、价值关怀、人生追求等等无法分离。所谓反求诸已,也就是以主体自身的整个精神世界为理解的背景,从而超越单向的对象性认知。作为一种关系性认知,个体道德叙事通过讲述真实生活中发生的故事比仅仅告诉学生各种条条框框更有说服力。Robinson和Hwape认为,“在关注把决策和行动付诸实践的地方,故事要比制度或行为准则更有指导性。制度和行为准则是关于经验的总结,而故事则验证并解释了这些条款的实际含义”。
第三,个体道德叙事体现了生活德育课程原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与一般德育课程一样,生活德育课程原型不仅有目标取向、内容选择,而且有其自身的实施方式。生活德育课程原型立足个体道德生活实际,以个体道德发展为目标取向,以个体“遭遇”中生成的道德知识为内容选择,以个体道德叙事为基本实施方式。个体道德叙事主要采取对自我“遭遇”的陈述、对他人“遭遇”的描述等叙述手法,从中反映出个体道德价值取向,以及具体的道德认知、道德情感与道德行为状况,在与受众(听众、对话者)的交流中获取反馈,促进比对,形成反思,最终使个体在扬弃中获得道德改进与长大。
(二)个体道德知识的解放
从知识论视角对生活德育课程原型的探索,其目的不仅在于寻求个体道德长大的有效方式,而且试图解放客观性道德知识对个体(主观性)道德知识的压迫。客观性道德知识以集体叙事伦理为表征,在德育实践中,因其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和寻求统一的政治性德育要求,一直以来成为道德教育的主体内容,极大地挤压了个体道德知识的生存空间。在后现代知识观与生活德育理论的关照下,作为一种知识形态,个体道德知识得到了应有的尊重。
个体道德叙事实现了个体道德知识“内化”和“外化”的双向互动过程,使个体道德知识获得了解放,也使道德教育焕发了生命的活力。根据知识管理理论,个体道德叙事实现个体道德知识“内化”过程即“群化”,具体指个体叙述“遭遇”并激发讨论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个体的道德体验(其中隐含着个体道德知识)通过叙述与受众进行分享,受众在分享中生成道德体验。个体道德知识“外化”过程,具体指个体将自身“遭遇”进行书面总结,形成可以交际、流传的显性道德知识。个体道德知识“内化”和“外化”的双向互动过程表现为个体通过阅读他人的书面“遭遇”心得之后形成了自身的道德体验(外化-内化),并结合自身道德实践进行书面总结(内化外化)。个体道德叙事,使“教育活动在自我与善的价值世界之间建立了对话的联系,自我在构成性价值的引导下,通过理解、认同、选择、反思等交流形式,而实现精神的自我创造”。个体通过对道德知识的学习、体悟,促进其“觉解”,形成与他者相互认同的“视界”,生成关乎生命、生活的意义,在此自觉而积极的行动中不断提升道德境界。
综上所述,生活德育课程原型坚持生活德育的基本立场,贴近儿童的生活,反映儿童的需要,选取儿童身边的事件,围绕儿童的日常生活展开;生活德育课程原型表达了个体作为遭遇性的现实存在,在个体道德生活中实现了道德知识与人的真实相遇,活化了德育课程的抽象文本,通过个体道德叙事使个体道德知识得以解放,使集体道德的宏大叙事回归个体的生命实践,开启儿童的道德情怀,不断促进儿童道德的长大。
责任编辑 曹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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