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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教育系统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实行学校财务局核算有利于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有利于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有利于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但是在实践工作中也存在着局限性和不够完善的地方,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根据现阶段各小学、初中及高中在推广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设想,希望能使会计核算中心发挥更有利作用。
关键词:教育系统 财务管理 集中核算 问题 措施
一、会计集中核算涵义
集中核算又称之为一级核算。它是指将企业所有会计工作都集中在会计部门进行核算的一种会计工作组织形式。在这一形式下,企业下属各职能部门,包括生产部门及职能科室只对本部门成本科室发生的经济业务编制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定期地递交会计部门,并据以填制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及所属的明细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这一核算方式便于减少核算的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但如果企业职能部门机构庞大,生产复杂,则会计部门工作量就会增加,反而会降低工作效率。
二、现行教育系统中会计集中核算的具体运作方式
(一)预算资金的管理
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各项经费及各种专款由财政局根据预算数分期拨入教育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然后由教育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各单位数额分别计入各单位账户。
(二)第二预算资金的管理
各单位收取的第二预算资金全部上缴财政专户,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每月根据各单位上缴情况和用款申请额度向县财政局申请拨回后分别计入各相关单位账户。
(三)收费管理办法
各学校(单位)收费前必须向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报告,由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根据“一费制”的规定和票款分离的原则,审核其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时间后,由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提供财政规定使用的专用发票,并通知收费银行,除代收款项外所有事业性收费必须及时上缴县预算外资金专户,严禁坐支坐收。代收款项不得支付其他费用,委托单位付款后不得结有余额。
任何单位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要常年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定期公布收费管理使用情况,按规定及时填写“收费卡”,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
各单位收取的其他预算外资金(如捐款等),必须及时存入财政专户,不得随意坐支,严禁私设小金库。
三、现行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可行的、统一的经费开支标准
教育系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应该对各单位的资金支出进行全面的监督与管理,否则,会计核算中心就失去存在的意义。而实事上教育系统各单位的财务预算的开支标准与实际发生的支出又有很大的出入,给财务人员的核算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这时,教育系统很难将统一的财务开支制度做到完全适应实际的支出情况,相反,如果对各单位超支的部分不予报销则会影响到事业单位的各项发展;但如果核算中心将各单位超支的部分给予报销,就违背了财务制度,也失去了核算中心对各单位的资金支出进行会计监督的作用,也进一步助长了事业单位的这种不正之风和腐败,导致的结果是影响各事业单位的发展。
(二)银行结算体系与核算中心的模式还不完全配套
一些教育系统在推广会计集中核算后,涉及的单位面比较广,各单位离的也比较远,也会造成一定的交通不便,各单位的报销基本上实行一周报销制度,如果有单位急需用钱时,借款虽然从可以到核算中心进行办理,但需要从银行划入到借款单位,资金到账的时间就会过长,影响到了单位使用资金的效益。
(三)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
教育系统实际会计集中核算后,虽然各单位的会计统一由核算中心来管理,但是各单位的资产物资仍由各单位自行管理。长期的会计核算与物资的分离管理导致各单位的财产物资管理薄弱问题不断出现,造成大量财产物资的账实不符,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将出现更大的贪污腐败现象。
(四)各单位报销时间等待过长,影响工作效率
目前,教育系统在推广会计集中核算后,涉及的单位面比较广,有些单位离的也比较远,也会造成一定的交通不便,各单位的报销基本上实行一周报销制度,等到报销时票据增多,核算中心的工作量大,导致各单位报销时间等待较长,这也是核算中心要需解决的问题。
四、 目前对教育系统中实施会计集中核算的几点改进措施
(一)处理好实际开支与财务制度规定之间的关系,以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现行财务制度的开支标准与具体的实际支出有较大差距,给“中心”会计人员的具体操作带来新问题。统一的财务开支制度很难适应千变万化的实际情况。如果对超出标准的开支见单位审核后就一律报销,则违背了财务制度,放弃了会计监督,而日还可能助长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产生。对此,“中心”除了积极向教育局、财政局提出改进建议外,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了一系列可行的“单位支出定额”和“内部审核标准”,从而便于“中心”会计人员在操作上区别情况,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例如差旅费报销,现行执行标准是199 年制定的,其中的住宿费报销标准与现实差距太大,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住宿费普遍超标。如果死板地按规定标准执行报销,必然影响核算单位开展业务的积极性。经“中心”向教育局有关部门反映,在厉行节约的同时,制定出了相应的“中心”内部审核报销办法。对于超出财务制度标准但属合理范围内非开支不可的支出,在单位进行详细说明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也可给予报销。
(二)统一单位领导的认识是集中核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经费报销的手续在“中心”办理,“中心”在审核中发现原始凭证或支出项目不真实、不合法、不合理或有违反预算使用资金等情况,即使单位负责人签了字也有权拒绝支付。这些单位的领导长期习惯“一支笔”,对于“中心”的拒付易误认为这是在削弱他们的权力,是对他们的不信任,从而在工作中出现抵触情绪,给“中心”的工作增加了难度。解决此问题的关键是上级要与各核算单位领导适时沟通,使之在思想上正确认识会计管理体制的改革;学习《会计法》有关知识,明确自己应承担的责任,避免滥用权力;明了“中心”有义务、有权力协助核算单位规范财务管理,完善费用报销手续。
(三)会计核算中心加强服务意识是做好核算工作的保证
会计集中核算后,各直属学校(单位)经费收支业务的会计处理要到“中心”来完成,这无疑给单位带来很多不便;加上有些直属学校(单位)或多或少对“中心”存有疑虑,因此,“中心”应特别注意把依法理财和热情服务结合起来,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加强服务意识,以优质的服务质量来取得单位的信任和支持。具体来说,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加强与直属学校(单位)的沟通,把会计信息及时反馈给学校,满足学校财务管理上的需要;主动帮助直属学校(单位)规范管理;加强对报账员的业务培训和辅导工作。
参考文献:
[1]胡美华.教育系统运用会计集中核算模式探讨.会计之友(中旬刊).2001
[2]胡锦.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若干问题的思考.中国科技信息.200
[3]马剑锋.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的利弊及对策分析.事业财会.2004
[4]李可为,温茗畅.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的利弊及对策.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
[5]吴学知.湘潭市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现状与对策思考.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1
[ ]王桂凤.浅议教育系统财务集中核算.中国商界(下半月).2009
[1]宋晓岚.会计集中核算对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影响及对策分析.现代商贸工业.2009
[8]秦红刚.浅议会计集中核算制.铜陵学院学报.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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