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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社保基金是社会保险制度运行的物质基础,其安全状况及运行效率效果直接关系到广大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针对社保基金监管体制的完善问题,应在继续更新观念的基础上,树立依法监管、独立监管和审慎监管的监管原则,从加大监管投入、创新监管制度、拓宽监管渠道等方面予以努力。对社保基金进行绩效审计是规范社保基金运行秩序、提高社保基金使用效率和管理效率的有效制度性保障。
关键词:社保基金;绩效审计;体制完善
一、开展社保基金绩效审计的现实需求
传统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发挥作用的空间有限,绩效审计势在必行。随着社会保险制度的逐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险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社会保险基金出借、挤占、挪用、管理不善等违法违规现象日趋减少,因此应把社保基金的绩效审计作为重点。以绩效审计为主要方式,促进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与规范管理,掌握社保基金总体状况,从制度和管理上揭露分析问题,促进建立社保基金预算,实现社会保障目标,维护职工切身利益。
社保基金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实施绩效审计。目前,全国较高的社保基金结余增加了管理成本和运营风险,较低的社保基金年平均收益率又加大了基金的安全与贬值风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进展缓慢,地方财政解决未来负债的压力较大。因此,各级审计机关在对社保基金进行审计监督的基础上,作出独立客观评价,提出可具操作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二、社保基金绩效审计涵义
社保基金绩效审计是指审计机关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对社会保障部门及其下属机构有关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管理和运作基金的活动情况、使用管理基金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等内容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以确定社保基金收入、支出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的,为政府和决策者提供有用的反馈信息。
(一)经济性:指基金管理成本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以最少的投入实现目标。通过分析社保机构规模是否适当,人员数量、结构是否能够满足正常业务工作需要。对社会保险机构使用的日常经费和专项经费进行绩效评估,减少管理成本。
(二)效率性:指基金管理能够获得最大的效益,实现最优的投入产出比。运用工商、税务的登记信息与社会保险的登记信息进行对比,确认单位是否应保尽保。通过将个人缴费信息与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情况进行比较,确认单位申报的个人缴费基数是否真实可信。比较基金支出类型与方式,查处违规支出,堵塞漏洞。分析基金平衡运行情况,研究缴费比例和支出范围的合理调节给基金收支平衡带来的影响。
(三)效果性:指计划目标完成情况是否实现了预期目标。关注是否起到基本的保障功能,是否承担过多责任而造成社会保险不堪重负。关注对群众的整体保障力度,通过对各类人群享受的社会保障的分析,分析社会保险的整体保障能力。关注覆盖面,在制度设计上有雅盲区。关注基金使用的公平性,查找社会保险制度在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保障人群和保障层次之间是否存在制度差异。
三、社保基金绩效审计面临的现状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速度比较,社保基金法制建设相对滞后,致使开展绩效审计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难以用现行法律来评价认定。另外,绩效审计一般期限跨度长,这期间相关法律法规变化也大,也为选择适当的法律法规进行评价增加了难度,从而增加了审计评价难度,并可能影响审计质量。
(二)社会效益方面的评价指标体系难以建立
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稳定的“安全网”和经济发展的“稳定器”。社保基金的管理、运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社会保险基金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所以评价不能停留在经济效益指标,应注重社会效益方面。而社会效益是很难用简单的数据来直观表示,许多通过民意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评价,带有很大的主观性与偶然性。这就造成评价指标很难量化,指标体系难以建立,很难对社会保险基金绩效情况作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受制于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特点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范围和管理有着严格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法定性,基金本身可以调控的余地不大。如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按规定只能存定期或购买国债,使得基金增值的空间非常有限,审计进行绩效评价失去了目标和抓手,提出审计建议具有一定难度。
(四)审计获取和分析数据口径不统一
绩效审计需要大量的内部和外部数据进行分析,但目前与社会保险基金相关管理部门各自为政,相互之间信息沟通不够顺畅,各自的统计口径不统一,审计很难对此加以判断并予以取舍。审计对此同类数据雅法进行准确对比,削弱了绩效审计分析的力度。
(五)审计人员能力水平还未完全适应
绩效审计的复杂性和专业性,需要具有各种知识结构的审计人员参与,如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法律专业和计算机专业等方面的人才,而现今的审计人员大部分是以财会专业为主,对公共资源使用的审计显得力不从心,站在较高层次上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一些宏观性较强的审计建议显得勉为其难。
四、推动社保基金绩效审计深入发展的建议
社保基金与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各级审计机关要继续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加强绩效分析,推进社保基金的平稳运行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促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健康高效向前发展。
(一)健全社保基金法制建设
通过立法途径,将社保基金绩效审计纳入到社会主义法律监督之下,才能遵照法律规范,提高社保基金绩效审计的效率性、效益性和严肃性。构建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关键在于:①提高社保基金审计的立法层次,赋予审计部门足够的监督权,才能更好地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正常运行;②在对现有法规进行整合的基础上,科学界定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的内容、审计主体及其职责范围、违法行为及处分,以统一规范基金征缴、管理、支付、运营等行为。③对基金审计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做出制度性规定,从法制上完善基金运行各环节,堵塞法网漏洞,实现依法审计的规范管理。
(二)收集、研究、分析绩效审计涉及的资料。包括国家社会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基金的收支范围和管理流程,管理部门内部控制制度、部门之间的协调制度、基金征缴和发放的计算机联网制度等。研究分析基金管理运营中的薄弱环节,判断制度不健全可能产生的漏洞。对基金的会计报表、统计报表上涉及的一些指标数据进行分析评价,注重社会效益指标的分析与评价,特别是民意调查、走访座谈对象的选取要带有一定的普遍性与覆盖面,问题的提出要切合实际。政府要从政策层面上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相关管理部门的业务数据提出总体规划要求,以便于分析对比。
(三)做好两个结合,提高社保基金绩效审计的质量和效率。一是事后审计与事前、事中审计相结合。前移审计关口,通过计算机联网系统,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连续跟踪监控。二是社保基金绩效审计和其他审计相结合。深入基层进行延伸,采取座谈、调查表等方式,发现面上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充分利用财政同级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成果,多角度观察审视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运营状况。
(四)严格审计项目质量控制。随着社会保障体系和制度的不断变革,国家审计必须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社保基金审计要在深度和广度上提高质量,必须严格执行审计准则和审计署 号令的要求,依靠审计规范化和审计质量控制,保证每一项审计都能够按照既定的目标、步骤、程序、质量去实施,规范审计行为,严格依法审计,减少审计风险,切实提高审计监督力度。
(五)提高审计人员综合业务能力。通过组织培训、开展自学等办法,使审计人员不仅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还具备各种现代经济知识,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了解和掌握社保的最新发展态势,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真正使社保基金绩效审计能够站在较高层次从管理、制度和体制等方面发现和揭露问题,查找深层次的原因和根源,向政府和有关决策部门提出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为宏观决策提供服务,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参考文献:
[1]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长大规划[S].
[2]审计署.关于增强处所审计机关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监管工作的定见(审社发[2001]30号)[S].
[3]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定见(国发[2010]2号)[S].
(编辑: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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