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银行系统的脆弱性垄断性等决定了对其规制的必要性,我国主要是从市场准入规制,日常运营规制,风险危机和退出规制(破产规制)等方面实现对银行业的规制的。目前,我国银行业仍存在规制体系低效率及规制成本高昂,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银行风险危机和退出规制落后等问题。
关键词:银行业;规制;问题
中图分类号:TU241.1 文献标识码:A
一、我国规制现状
我国银行的规制机构主要有银监会、人民银行、证监会,当银行处于非上市阶段时,主要由银监会、人民银行执行规制职能,而上市银行除了银监人民银行之外,又引入新的规制机构――证监会。本文主要从上市商业银行的角度来进行讨论。
目前我国的银行业仍是分业经营为主,所以对上市商业银行的规制也是采取分业规制的思路分别进行规制:针对上市商业银行的商业银行属性,由银监会对上市商业银行实行规制;针对上市商业银行的上市公司属性,由证监会对上市商业银行实行规制。
二、我国银行业规制的内容
(一)市场准入规制
这里的市场准入规制包括对进入银行系统、商业银行上市和再融资等经济活动进行规制:1.开业的审批登记制度。商业银行设立的审批权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的上市需要证监会的审批,审批主要包括审批注册机构、注册资本、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一些内容。2.经营范围规制。我国目前的《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二)日常运营规制
1.资本充足率规制。资本充足率是指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比率,是衡量银行机构资本安全的尺度。我国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我国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性规制能够促使银行正确处理资本与风险资产的关系,提高银行经营业务的安全性,保障金融业的健康和稳定发展。2.资产质量规制(银行资产规制)。资产质量是衡量一家金融机构经营状况的最重要的依据,而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产,由于上市银行不同的资产业务(比如贷款质量)有不同的风险,所以要协调证券业和银行业等金融体系主要分支协同规制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3.内部控制规制。上市银行的内部控制是指对风险控制和管理的一整套制度和方法。上市商业银行的规制关乎与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股票市场信号功能是否发挥作用,以及保障银行资产安全和信息及时可靠的传递。
(三)风险危机和退出规制(破产规制)
一直以来,在我国银行体系中,由国家承担风险的做法使得商业银行在市场经济中风险意识淡薄,加上经济体制转轨时期诸多因素影响使得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质量下降,银行坏帐率高,出现亏损甚至资不抵债现象。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而且中国商业银行上市的步伐较晚,尚未出现过重大金融问题,因此我国对商业银行的破产问题如何规制还是一个全新的课题。
三、我国银行规制存在的问题
(一)规制体系低效率及规制成本高昂
我国银行规制体系存在着内在弊病。虽然目前有关我国的银行规制体系已经形成了一些共识,建立了一些基础性制度安排,如会计准则的国际化;金融保障体系建设;强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等等。但现实中,上市银行规制缺乏规范性、连续性和系统性,没有建立一个有效的银行业风险监测、评价、预警和处置系统,规制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盲目性、随意性和分散性,缺乏各种规制手段的有效配合和对规制信息的综合运用,缺乏对风险的跟踪监测,从而导致规制成本的不断提高和效率的低下。
(二)规制机构自身的困境
正如前面的分析,上市银行面临来自银监会、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制,但由于历史渊源和组织结构上的关系,这些规制主体内部以及各规制主体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很多职权存在重叠、错位和缺位。规制主体缺乏独立性、稳定性,规制主体之间工作不协调。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制作为一个市场行为,自身运营既有收益,又存在成本,其中成本主要是行政成本,即一个庞大的规制机构要运作起来需要各种费用。而我国规制机构的多元化从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规制成本的高昂。
(三)缺乏对规制者的规制
我们在分析银行的规制时,主要强调规制活动是以各规制主体对银行从不同角度的规制,却忽视了对规制者的规制,有可能会导致寻租成本的产生。虽然当前实行分业规制,而对银行更是可以凭多方力量相互制衡进行规制,但操作层面上却暴露出了缺乏对规制者规制的问题。我国人民银行是金融规制的主要执行者,处于实质性的核心地位,所以各方力量并不是平等的制衡,规制体系缺乏平等力量的制衡也必然导致规制机构非规范化和规制体系效率低下。
(四)规制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
我国银行规制法律体系不够完善,存在着法律真空,操作性较差,如对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个人责任的法律规制尚不健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规则对“审计监督”机制没有予以高度关注等等。
(五)银行风险危机和退出规制落后
在我国,面对危机,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仍主要采取行政方式,尚未建立危机金融机构顺利退出的市场配套机制。同时,由于金融事件往往带有突发性强,规制组织机构在面对重大突发事件时缺乏应急机制和协调机制,尽管当前尚未遇到重大金融事件,但这也仅仅因为一直以来中国资本市场尚未开放,而且国际金融活动以国家财政和外汇为依靠。随着经营国际化和混业经营时代的来临,其中的问题也愈加突出。
(六)商业银行的内控机制不够完善
内控机制是在监管当局的帮助、指导、督促下建立起来的,且把监管当局的监管意图完整地贯彻其中。由于历史和现实、制度和认识的原因,过去的规制主要强调对上市银行的外部规制,却忽视了上市银行的内控机制,银行内部工作程序组织简单,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和工作人员之间的职责划分不够明晰,尚未形成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自我信息披露不足,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在协调上市公司身份和商业银行身份方面有欠缺经验,没有明确合理和透明的业绩评估程序等等。目前,我国对商业银行的内控机制还没完全建立起来。
参考文献:
[1]董红蕾.银行为何成为规制之矢,上海经济研究,2005年第一期
[2]陈良富.放松规制与强化规制.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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