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闽台金融合作 化解中小台资企业融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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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0 11: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要:两岸经贸往来日益密切催生来大陆投资的中小台资企业融资需求,而台资企业在中国大陆进行融资还将遭遇制度层面诸多因素影响,加剧融资困难。随着两岸之间经济合作不断加强,尤其是ECFA的签订,有效缓解了中小台资企业的融资困境。福建虽然具有闽台金融合作的“五缘”优势,但也面临ECFA背景下的严峻挑战,因此应充分利用“先行先试”优势,不断提高金融核心竞争力,推进闽台金融合作,化解融资困境,吸引更多台资企业来闽投资。
  关键词:中小台资企业 融资困境 闽台金融合作
  由于两岸之间经济贸易关系往来不断发展,台商对大陆投资持续增加,在大陆投资的台资企业对资金需求急速扩张。但是,中小型企业融资难是个普遍问,中小台资企业也不例外,尤其是经过了一场金融风暴袭击,加之当前国家紧缩宏观政策。而且,中小台资企业在大陆融资还会遭遇两岸在制度层面的诸多问题。如何推进两岸合作促进在大陆投资的中小台资企业破解融资困境成为了关注的焦点。
  1 中小台资企业的融资难题分析
  对广大的中小台资企业而言,其资金需求较多是通过台湾母公司资金注入和融资渠道获取。目前主要的融资渠道有:授信融资、上市融资和民间资本。
  1.1 授信融资约束多 中小台资企业获得授信融资主要来自于台湾岛内金融机构、台资银行大陆分支机构、大陆金融机构以及国际银团贷款等融资渠道。
  1.1.1 台湾金融机构贷款 此种做法主要有两种,一是以台湾母公司的名义融资,通过DBU将贷款资金汇入大陆,供在大陆投资的子公司使用;二是以境外公司的名义融资,通过OBU申请融资,并将款项汇入大陆子公司账户。由于异地投资导致信息不对称,台湾岛内银行对在大陆投资的子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和行业前景等雅法及时知悉,因此在审理放贷业务尤其审慎,特别是对中小型企业的放贷更为保守。此外,台湾当局对汇出资金的严格审查,使得台资企业的金融支持严重不足。
  1.1.2 台资银行大陆分支机构贷款 目前,台资银行大陆分支机构集中在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在福建省还没有台资银行的分支机构。同时,台湾银行在大陆的办事机构根据规定只能从事金融市场调研与金融资讯收集工作,不能从事具体的人民币存贷款业务,其在台资企业融资中主要是发挥中介联络、贷款举荐和资信调查的作用。
  1.1.3 大陆金融机构贷款 近些年来,随着两岸关系回暖,大陆银行对台资企业贷款比例逐渐上升,但是多数台资企业在融资方面依然偏好台资银行。究其原因,主要是两岸在文化、习惯上的差异,而且大陆银行对台资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缺乏针对性,对中小台资企业的经营方式和融资需求研究不透彻。在对台资企业进行的调研访谈也普遍反映出这个问题,以下是两个典型案例。
  调研的X公司系一家台商独资企业,访谈中该企业表达了更倾向接受台资银行贷款的原因:①两岸贷款利率悬殊,台资企业从台资银行能够获取低息贷款;②台资银行可以接受企业使用诸如应收账款、订单契约或现金流等“准资产”进行贷款,而大陆银行普遍只接受以土地、厂房或机器设备等动产或不动产作为贷款抵押品,以进行放贷评估;③大陆银行每年都对贷款进行年检,而年检手续繁杂,耗时耗力;④台资银行在授信期限届满时,如企业雅延迟缴息记录,通常会让企业继续展期,然而大陆银行却并非如此,通常会要求企业先将贷款还清后再重新审核、拨款,到最后也不一定会拨款续借。
  调研的Y公司也是外商独资企业,该企业目前主要是以抵押贷款和担保的方式获取贷款,暂未考虑在大陆境内或境外发行证券筹资,境外融资手续繁琐,而且外汇管理需要层层审批,同时到期还款和结汇时还可能产生汇兑损失。该企业融资中面临的困难主要是放贷利率和规模。目前政府应对国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是偏好采用对金融机构资金放贷规模和利率进行调控的方式,并且常是采用一刀切的方式,使得那些处于国家调控对象以外的企业也被波及,增加了企业的融资难度和融资成本,提高了企业生产经营的风险。
  总结调研发现,中小台资企业获取大陆金融机构贷款是困难重重。一方面,大陆银行对台资企业征信渠道有限导致征信不易。因为台资企业大多为台湾母公司在大陆设立子公司,大陆银行尚未能够对台湾岛内的公司开展全面的征信调查,雅法掌握台资企业在台湾的经营情况和资产状况,较难对其做出综合评估,鉴于合规性和风险控制,大陆银行对台资企业授信规模有限。另一方面,在大陆投资的台资企业信用及担保品不足。中小台资企业实体资产有限,企业厂房、大型设备等可用于抵押的有形资产多采用租赁形式,缺乏抵质押资产,加之难以找到合适的担保人,因此难以满足大陆银行授信条件要求。
  1.1.4 国际银团贷款 大陆台资企业可以利用大陆港资或外资银行取得银团融资。然而,并非所有的大陆外资银行都具有操作人民币业务的资格,导致台资企业雅法顺利获得境外资金,融资过程也会面临许多困难。
  1.2 上市融资门槛高 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融资可以通过A股上市和B股上市。然而,上市融资门槛较高,根据规定,企业在大陆上市必须有连续三年的盈利记录以及5名发起人,而诸多中小型台资企业由于担心政策多变和管理冲突,多采用独资方式,因此这些企业在大陆上市障碍重重。与此同时,台湾当局对台资企业回台上市要求苛刻。随后,虽然政策有所松绑,允许台资企业与岛内企业有相同的上市审查条件,但必须承诺募集资金不流向大陆。上市条件的严苛及政策的多变性也使中小台资企业对上市融资“心灰意冷”。
  此外,台资企业还可以选择大陆境外资本市场融资。上市门槛低、开放程度高的香港资本市场是境外融资的首选之地,但是能够通过香港上市进行融资的中小台资企业毕竟不多。
  1.3 民间资本风险大 民间资本由于借款成本高、规模小,不能满足大量的中小台资企业的融资需求。而且,民间资本多是通过非正规渠道,即所谓的“地下钱庄”,缺乏稳定性也不能满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长期资金需求。地下钱庄安全性低、保障能力低,是监管部门查处的对象。因此,通过民间资本融资风险大,成本高,资金来源不稳定,规模有限,只能是权宜之计而已。
  2 闽台金融合作基础与挑战
  由于两岸政治经济限制以及企业自身的缺陷,中小企业台资难以通过股权融资渠道取得资金,鉴于资金来源安全性和相对易得性,绝大多数会选择金融机构。即便如此,在授信融资方面也遭遇诸多困难。要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推进两岸金融实质性合作,进一步发展两岸银行业合作。
  福建省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主要省份,不仅具有对台“五缘”优势,而且较早开展闽台金融合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备与台湾进行深入合作的基础和先天优势。早在1998年,福建省就率先开办新台币兑换成人民币业务。2003年,福建省获批办理新台币兑入业务以及服务贸易和台资企业日常支出项目的新台币现钞兑出业务,由此成为全国唯一的新台币兑出试点地区。近些年来,随着台湾当局逐步扩大开放两岸金融往来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台湾金融机构到大陆设立办事处,闽台两岸已开展多层次的金融合作,台资金融机构纷纷来福建落户。2008年,台湾富邦金控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子公司入股厦门商业银行,成为首家间接入股大陆银行的台湾金融机构,为闽台银行机构合作提供新的路径。兴业银行是首批提出设立台北代表处并申请获批的大陆银行,一直致力于加强闽港台金融交流合作。
  虽然福建凭借优势在对台金融业务上获得突破,实行了多项先行先试的政策,吸引台商投资福建,但也应看到在当前两岸金融合作新局面下,尤其是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签署背景下,闽台金融合作也将面临新的挑战。
           
       由于ECFA是一项大陆和台湾的经济合作协议,该协议涉及的大陆沿海多个省市都面临着大好的发展机遇。福建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上承长三角,下接珠三角,这必然会对福建省的区域性金融发展带来严峻挑战。上海和深圳在金融中心的建设上起步早,配套设施、金融人才资源、金融创新手段、金融机构管理模式等方面更加完备,在吸引台资、利用台资以及两岸资金往来等方面都优于福建。福建虽然作为两岸货币兑换的先行区,却也存在兑换网点少、地域覆盖有限、业务功能单一、兑换价格缺乏弹性、不公开挂牌等问题,而且人民币与新台币之间的银行汇兑渠道并不通畅。
  3 ECFA下推进闽台金融合作,化解融资困境
  3.1 充分利用“先行先试”优势,降低准入门槛
  3.1.1 推进两岸货币兑换与结算 争取在福建金融合作区域内增加新台币兑换网点,公开挂牌,制定合理的新台币汇率并允许在一定范围内浮动,允许新台币作为计价与结算货币,为台资企业提供更好的金融支持服务。此外,大陆商业银行应该提高货币汇兑效率,降低资金时间成本。
  3.1.2 引进台资银行 通过独资或合资形式,引进台资银行在闽设立金融机构,支持闽台金融机构相互参股。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台湾银行业在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优势,借鉴其服务中小企业的丰富经验;另一方面,可以使大陆银行了解大陆台资企业在台湾的资信情况,解决大陆银行与台资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实现闽台两岸征信信息共享。此外,可以放宽对外资银行的限制,利用其在闽台两岸均有分支机构的优势,不仅可以解决贷款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且能为中小台资企业提供授信。
  3.1.3 促进两岸资本市场合作 通过交易所之间的业务交流、股权交换、相互挂牌甚至直接上市等方式,为台资企业上市融资提供更加广阔的融资平台。促进大陆中小板块发展,为包括台资企业在内的所有中小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融资渠道。此外,要促进相应的企业上市配套服务,如两岸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的交流与合作,为中小台资企业上市融资提供跨区域服务。
  3.1.4 加强对台资企业的金融支持 福建应充分利用国家对台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切实落实金融合作协议,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台资项目应给予信贷优惠。
  3.2 顺势把握对台契机,提高福建金融核心竞争力
  3.2.1 加强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 当前货币紧缩情况下,中小企业包括台资企业单纯依靠银行融资是不够的,关键要加强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作为海西建设的核心地区,福建应该大力放开对口金融机构的数量限制和经营约束。其实福建省的民间资金并不缺乏,倘若能将其引导到正规的渠道上来,比如放款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和担保公司的设立限制,不仅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压力,同时也能解决民间高利贷泛滥以及“地下钱庄”问题。
  3.2.2 不断创新金融产品 福建应该定位好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两岸交流为宗旨,克服“嫌贫爱富”的势力心里,积极开展金融改革和金融产品创新,探索适合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努力为中小台资企业融资提供帮助和支持。
  3.2.3 培养创新型金融专业人才 相较于北上广,福建的结构性人才严重失调,金融等新兴现代服务业人才很是匮乏,因此应大力培养创新型专业人才,并出台相应的政策吸引各地金融人才,提高金融竞争力,如此才能在ECFA大潮中立于前列。
  参考文献:
  [1]胡哲一.2011.改变两岸金融合作不对称的状况[J].中国金融,(2):21-22.
  [2]戴淑庚,林捷泉.2011.后ECFA时期大陆银行业面临的冲击与因应对策[J].福建金融,(1):8-12.
  [3]孟道,林建甫.2010.两岸签订ECFA与金融MOU对台商融资的影响[J].综合竞争力,(1):89-92.
  [4]常健.2010.台商大陆投资若干问题的调研报告[J].学习与实践,(5):13-1 .
  [5]唐永红.2010.海西区先行先试战略与ECFA连接[J].理论参考,(4):45-4 .
  本文为福建省软科学基金项目(编号2010R00 4):面向闽台产业合作的金融支持对策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李艳萍,女,福建莆田人,福州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陈朝晖,男,福建福州人,福州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财务管理、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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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奥鹏论文格式模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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