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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该文具本分析了处置不良资产的主要财务方式,得出在不同情况下不良资产处置方式的选择方法。
关键词:不良资产;财务方式;处置方式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第九条的定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对于不良资产,有人认为是质量差的资产就是不良资产,有人认为是丧失了部分价值或使用价值的资产是不良资产,也有人认为不能正常参加运转的资产是不良资产。总而言之不良资产是一种非正常资产,是有问题的资产。对于正常资产与不良资产区分的关键点,就是资产应当是可以在未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这一最基本的性质。他们所代表的企业未来的经济利益和货币价值不同,不良资产在未来不能给企业带来合理性效益。
一、处置不良资产的主要财务方式
(一)债转股
债转股(Debt-E uity Swap)是指不良债权资产拥有方将债权转化为负债公司的股权,实质上其是一种债务转换,将双方的债务关系转为投资关系。不良债权拥有方从仅有负债追索权的债权人转变为企业的股东,拥有根据其所持股权进行经营和管理,分享盈利的权利。不良债权拥有方一般选择阶段性持股,债转股可以使债务企业的债务负担减小、改变经营机制,并经过数年的生产经营或资本运作,这样债权人在未来退出该企业时可以获得比现时变卖更多的回报,最大限度地盘活债权人的不良资产。
1.债转股的优点
债转股的优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债转股有利于企业债务负担的减轻,有利于企业扭亏为盈,帮助国有企业脱离困境。
第二,债转股有利于企业转化经营机制,形成现代化企业制度。由于债转股时将债券转化为了股权,使得债权人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经营,使得债权方约束力变大,监管能力变强,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企业的短期化行为。
第三,债转股有利于推动国有产权的流动,调整国有资本结构,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实现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目标。
第四,债转股的成本较低,对社会影响小,容易被各方接受。
2.债转股的主要风险
第一,债转股有可能出现虚盈实亏。在债转股后,由于企业的财务费用里的利息支出变为了股东的投资收益,这使得企业的财务费用大幅下降,在公司账面上能出现显著地扭亏为盈的作用。但是实际上,这种扭亏为盈只是体现在账面上的,只是把原来成本费用项下的数字划到利润项下,而企业的经营业绩并没有因此而改变。
第二,债转股后债权方对债转股企业的监督成本有所提高。债转股之后企业不再负有向原债权人支付利息的义务,只有向股东派发股息的义务。但是债务人向债权人还本付息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而企业向其股东派发利息则不一样,它要视企业的经营状况而定。
(二)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包括:①以资产清偿债务;②将债务转为资本;③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不包括上述①和②两种方式;④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等。
债务重组有狭义和广义两种意义,狭义上的债务重组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而广义债务重组包括了对既存债务进行调整的一切方式,不一定是做出让步的债务重组。
1.债务重组的优点
第一,可以使债权人最大限度的回收债权。当负债企业发生财务困难,不能按既定条件全额偿还所欠债务,但是债务人可能有能力按较低的条件来偿债。
第二,债务重组形式灵活,债务重组既可以对债务的期限进行重新安排,也可以对债务的利率按照国家要求重新确定。
第三,可以缓解债务人暂时的财务困难,避免由于采取立即的求偿措施,致使债权上的更大损失。
第四,债务重组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通过资产重组、财务重组、资产置换、股份制改造等,可以将负债企业整和成好的项目和企业。
2.债务重组的缺点
第一,债务企业可能出现道德风险。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部分企业会借重组之机悬空或逃废债务。有的企业不能正确对待国家关于兼并重组的优惠政策,即使有钱也不还。加之目前在重组交易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债权人对债务人、担保人的信息不能全面充分了解,难以对其真实的偿债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
第二,具备处置条件的项目难以合理定价。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和不良资产市场都尚不完善,缺乏有效的价格形成机制,难以从市场反馈中得到资产的合理定价。而中介机构的估价只是定价的参考,多数债务重组的价格实际是债务双方谈判而成。但由于项目处置人员谈判技巧等因素的影响,项目的定价存在一定的空间,并没有明确的准则来限定,因而确定债务重组价格的依据不够充分,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债务重组实质上变成了一种债务大赦。
二、不良资产处置方式选择
(一)适用债转股的情况
债权转换成股权,是一种特殊的处理方法,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并不是所有企业的不良债权都可以转化为股权。一般来说,实施债转股的企业应该具备五个基本条件:一是产品适销对路,质量符合要求,有市场竞争力;二是企业管理水平较高,债权债务清楚,财务行为规范;三是企业领导班子强,董事长、总经理善于经营管理;四是转换经营机制的方案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各项改革措施有力,减员增效、下岗分流的任务落实并得到地方政府确认。在四个条件中,第四个条件是最重要的,因为债转股并不是简单的将企业的债务转变为国家资本金,更不是一笔勾销。债转股的最终目的仍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二)适用债务重组的情况
以下三种情况一般应采用债务重组来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①当负债企业在即期和短期内清偿能力很低,但是可以预期其长期清偿能力将大大超过短期清偿能力,此时应选择进行债务重组。由于其即期清偿率很低,而债务重组后,能够大幅度提高回收率;②当负债企业在即期和短期内清偿能力很低,并且可以预期其长期清偿能力也不会有所提高,但如果其破产,破产清偿顺序对债权人不利,此时债务人只能采取债务重组,给予债务人让步,防止该负债公司倒闭;③当债务企业拥有某项或几项资产,这些资产在该企业被闲置或虽被利用,但效益不大,而该资产对债权企业有着很大的作用,此时可以选择债务重组通过资产置换将这部分资产置换企业所欠的部分或全部债务。
(编辑: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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