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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介绍了现行财政体制下财政专户的管理现状。归纳了财政专户的资金管理的方法和方式较为单一且在管理的时候需要涉及到多部门的配合;某些地方政府财政盲目追求GDP使收支信息失真;财政专户性质和名称不规范等问题。同时提出了:取消财政专户,将预算外资金统一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制定具有统一标准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等建议。
关键词:财政专户;存在问题;解决方案
一、财政专户管理内涵和主要类型
财政专户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预算外资金专门账户,用于对预算外资金收支统一核算和集中管理。其主要包括:
1、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是指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用于存储和管理社会保障资金的专用计息账户。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主要包括: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以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等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非基金性质的社会保障资金。
2、粮食风险基金专用账户。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用于平抑粮食市场价格,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实施经济调控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国家储备粮油、国家专项储备粮食的利息、费用支出和在特殊情况下需动用中央储备粮调节粮食市场价格时所需的开支,用于地方政府为平抑粮食市场价格吞吐粮食发生的利息、费用和价差支出,对贫困地区吃返销粮的农民由于粮价提高而增加的开支的补助。当年节余的粮食风险基金结转到下年度滚动使用。
3、预算外代管资金专用账户。预算外资金是指根据国家财政制度和财务制度的规定,不纳入国家预算,由地方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的资金。它是国家预算资金的必要补充,具有分散性、自主性、专用性的特点。预算外资金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
二、财政专户管理当前存在的问题
1、财政专户的资金管理的方法和方式较为单一且在管理的时候需要涉及到多部门的配合。特别是财政专户中的社保基金的征收和管理,需要涉及的部门从财政、地税、劳动保障、到银行等金融部门,需要多个环节的配合。这些部门有省级调管部门,地市级政府部门和国企。没有一个统一的政策能管理协调这些部门,而且也没有一个信息共享平台让财政、社保经办机构、税务信息互相共享信息,这样就使基金收、支、管三个环节的工作流程不够顺畅等问题。
2、某些地方政府财政盲目追求GDP使收支信息失真。地方财政在编制其预算时,除了政府税收性收入外,其他非税性财政专项资金方面的使用收入等内容都相对笼统,远没有预算收支活动明晰和具体,而这些财政资金的收支活动又是各级人大以及社会各界特别关注的地方,只要这些财政专户资金在财政预算编制以及年度决算中没有做出清晰明了的说明,依旧游离于地方财政预算计划之外,地方政府预算工作的科学性、完整性都会被大打折扣,这样直接影响到预算编制。
3、财政专户性质和名称不规范。一是账户性质不规范。由于基本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要受到诸多限制,部分商业银行利用一般存款账户开户手续简便、不需要核准的特点,钻政策空子,为地方财政部门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用于核算预算专用资金。有的地方财政部门擅自改变账户的用途。二是账户名称不规范。部分财政专户的开立使用了财政部门内部科室的名称,也有些地方集中支付中心以自身名义为预算单位开户,如某市财政部门以“财政集中支付中心”的名义为预算单位开立零余额账户有210多个。
三、加强财政专户管理
1、充分发挥国库的管理和监督职能。
央行国库建立了以支付系统为依托,相对独立、快捷的国库资金体系,加上财税库横向联网和国库数据集中系统的推广应用,使国库对政府的服务技术、手段和保障能力增强。同时,央行有着庞大清算系统和账户管理系统,有着一支业务精、素质高的国库干部队伍,能够借助科技手段和高效、智能的网络管理系统,彻底改革财政专户资金管理体制。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央行国库部门的监管权力。完善相关法规,明确国库部门对财政存款的开户及各种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地位。
随着国库核算电子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尤其是国库直接支付财政补贴资金的成功实践,处于现代支付系统核心的中央银行更能够方便、快捷地为财政提供全方位服务,将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国库管理的时机已越来越成熟。这样,既能实现资金的集成管理和集中监控,促进国家预算的顺利执行,又能保证资金的安全,进而增强政府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2、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要加快建立财政专户的内部审计制度,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基金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注重从源头抓起,根据资金来源和流向层层监督,找出各个环节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问题,促进和维护基金的良性循环。财政专户内审制度的制定要根据《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社会保险审计暂行规定》,结合基金财政专户内审的特点来进行。如建立审计计划、审计方案、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方法、评价标准以及内部审计结果、审计分析等方面的制度;基金财政专户内审资料的报送传递制度;内审例会制度;联审、互审制度;内审工作定期交流制度等等。
3、制定具有统一标准财政专户管理办法
尽快制定具有统一标准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系统地规定财政专户管理的具体措施,从制度上明确财政、人民银行、审计等部门在财政专户管理方面的职责,清理、撤销不合规专户,并统一规范财政专户开设、使用和管理。明确界定商业银行财政性资金缴存范围。目前,商业银行一般将财政专户设置在单位活期存款科目下,作为一般性存款按照规定比例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财政专户资金成为商业银行信贷扩张的重要基础。为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建议尽快将财政专户资金列为财政性存款的划缴范围,要求商业银行按100%比例向中央银行缴存,以控制资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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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建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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