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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金融信息化建设现状
(一)农村金融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随着各商业银行对农村金融市场的逐渐重视,农村金融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是实现了数据大集中,降低了基层金融机构信息系统建设的成本和风险,为农村金融信息化工作的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二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内和机构间均实现了互联互通,安全、快捷、方便的金融信息化网络初步建成。三是信息化系统建设速度大幅提高。地方性金融机构新系统、新业务不断上线,有力地推动了农村金融信息化的发展。四是多渠道电子银行得到较快发展。ATM、POS、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多渠道电子服务方式服务“三农”。五是建立了信息安全管理机制。从人才、技术、流程等方面建立主动防御的纵深信息安全体系,建立了设备层、网络层、系统层和应用层的信息安全机制。六是壮大科技人员队伍,加强人员信息化培训。
(二)农村金融信息化程度参差不齐
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信息化程度较高,全部实现了数据大集中,但是其营业网点逐渐收缩至县城。农业发展银行功能较为单一,且分支机构也只设到县城。农村信用社实力不断壮大,营业网点较多,由于先天实力不足,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至今仍没有完全纳入全国支付清算系统,虽然县级金融机构全部接入大小额支付系统,但乡镇网点大小额支付系统覆盖率低。各村镇银行由于规模较小,以托管方式依附于其他银行开展业务,推动农村金融信息化发展的局限性较大。
二、农村金融信息化面临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信息化主体缺位
近几年来,随着工、农、中、建等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进程的推进,县域网点大量撤并,信贷权限上收,导致县域信息化主体和金融服务严重缺位,加剧了城乡信息化资源不平衡。虽然县域营业网点数量有所提高,但依旧摆脱不了“散、弱、小”的问题,制约了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提升。
(二)农村金融信息化进程缓慢
虽然县域以下金融机构都非常重视信息化的发展,信息技术投入占整个银行投入的比重逐年增加,但总体发展速度依然相当迟缓,研发能力薄弱,远远跟不上金融服务需求,不能充分满足农村经济建设发展的要求。
(三)农村金融信息化工作效率低
当前,农村各金融机构没有形成各自独特的功能定位,没有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政策性、商业性以及合作性金融功能的冲突,造成了金融信息化工作效率低下。调查发现,作为在县域发展较早的农业银行,其依托信息化的资金运用效益依旧较低,业务范围过于狭窄,集存取款、贷款、结算为一体的“金穗惠农卡”服务覆盖的也只是少数农民。
(四)农村金融信息管理职能弱化
部分金融机构对科技队伍建设缺少足够重视,科技人才的培养体制不够完善,科技人才储备不足。农村金融机构虽然通过近几年大量招收优秀大学生,缓解了用人紧张的情况,但是由于营业网点扩张速度较快,科技人才仍有较大缺口。
(五)农村金融信息化创新力度不够
调查发现,主要涉农金融机构中,农发行、农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绝大部分县域分支机构受体制、权限、产品种类等因素的制约,金融产品创新存在一定难度。在省级层面,省级机构有一定的研发或向总行推荐产品的权限,但因受监管和产品经营范围局限,积极性、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更重要的是,县域金融机构真正贴近市场,他们最了解县域中小企业和“三农”的业务需求,但受审批权限的制约,业务渠道单一,难以依托信息技术进行自下而上的产品创新,延长了金融产品创新的周期。
三、农村金融信息化的发展对策
(一)完善农村金融信息化体系
构建一个以人民银行为中心,农村信用社为主力军,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为骨干,邮政储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农村保险机构为补充的农村金融信息化体系,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一是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征信体系、支付结算体系等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二是解决好农村金融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问题。改变传统以县城为信息化建设为中心的思路,逐步建立以乡镇为金融信息服务中心,覆盖所有自然村的金融信息化网络,彻底解决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三是加大人员培训和引进力度。农村金融机构相对于专业性金融机构来说,信息化的难度要大的多,对技术人员的要求也较高,加大对现有人员的技术培训显得尤为重要。
(二)营造农村金融信息化的政策环境
当前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可以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出台支持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政策,对金融机构在农村的新设网点给予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对在农村布设ATM机、POS机给予政策补助。同时,建议尽快在政策上调整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的收费标准,出台农村使用银行卡的优惠政策,商业银行也应降低对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的收费。
(三)优化农村金融信息化生态环境
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新的金融服务方式、服务领域、服务渠道、创新服务产品的宣传力度,要利用自身基础设施优势增强银行的社会服务功能,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壮大自身实力。加强信息技术的窗口功能,利用信息技术面向农村农民宣传金融知识和金融服务,提高农民财富管理能力和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大力加强基于信息技术的金融创新,提高产品创新能力,实现由“以产品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的转变。应利用信息化手段继续丰富金融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产品、延伸服务对象,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社会金融环境和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好信息安全风险管理,做好信息安全发展规划,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对现有应急管理组织、机制和各专项应急预案要进行深入的分析、评估,加强应急预案、应急资源和应急队伍建设,确保银行信息系统安全,为社会提供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
(责任编辑 刘西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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