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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几度夕阳红,千古江山谁称功?萧瑟春秋叹世人:来也空,去也空。
上面的话,写尽了《七侠五义》的真髓所在。江山素来多娇,引雅数英雄尽折腰。为小,成全侠义的名声;为大,家、国、天下的雄心。可最终,也在后人一杯浊酒的嘘嘘中,消散而去。
《七侠五义》作为一部评书式的武侠小说,既不失武林豪情,也不少皇家威严,是一部将江湖气慨与皇权至上共融一体的小说,代表了一系列古代小说文化的特征:反抗,却跳不出封建时代君君、臣臣的圈子。“尊尊君为首、亲亲父为首”,尊卑伦理、等序高低,将英雄和忠臣们的侠骨仁心,最终化为了泡影。纵使心比天高,依旧如俗世浊流,随时间逝去了。最后,还是一出落寞的英雄悲剧,一曲萧瑟的忠臣挽歌。
《七侠五义》的故事构架雅非也是出世、入世,入阁拜相,为国栋梁;阴谋、诡计,环环相扣,图谋造反;集结、合力,同生共死,封赏爵禄。典型的封建小说,塑造了一堆英雄和忠臣:包拯、公孙策、开封四卫、南侠北侠、五鼠、丁氏双雄,还有很多颇有义气的人,也记不清了。其中有两个有代表性的人物:白玉堂、包拯。
白玉堂,五鼠中排行老五,江湖诨号:锦毛鼠。他的出现是因为展昭弄了一个“御猫”的封号,颇令白玉堂不爽。于是有了白玉堂负气出走,五鼠闹东京的后文。最后,白玉堂作为开封府的一员,协助查案,最终因为自负,命丧八宝楼,成为了书中,唯一一位以身殉职的侠者。书中如此撰写,也与最后功成名就的其他好汉有了对比。白玉堂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他不像古代的大侠,但却颇有几分时下“愤青”的风采,这也是他走上不归路的原因。
首先,白玉堂并不想显名于朝堂之上。他向来过的是刀口舔血的日子,看谁不顺眼,拉过来就杀了。以其说有侠气,不如说有匪气。他与五鼠自来,叱啸山林,做的是雅本买卖。台面上是正经生意人,台面下全是所谓的劫富济贫、打家劫舍。他不喜约束,但却因为义气,不得不留在了开封府。最终为了“忠义”,把命都献给了开封府。其次,白玉堂并不喜欢权威,甚至时时藐视权威。他在皇家的宗庙祠堂上题字,入宫盗宝。他能和朝廷的四品带刀护卫展昭相斗,却绝不愿低头认错。他能和包拯公事,不是因为包拯是好官,而是他觉得这些是为了百姓而做的事。最后,白玉堂死在了机关之下,这是英雄的耻辱。历来的英雄总希望大漠戈壁、放手一搏;总希望有旗鼓相当的对手;总希望有光明正大的比试。可世事很是残酷,大多数时间里,英雄的屈死,总与红颜薄命的昭示有着相似的轨迹。白玉堂毫雅疑问是含恨而终的。
在《七侠五义》这样一部反映民情,力在清腐除奸的书中,白玉堂的性格和命运折射出古代面对贪官污吏时一种朴素的正义观念:杀之而后快。这与我们当下一些同志在开展反腐倡廉活动中的观念颇有雷同之处。总想一次性将腐败根除于当前,开展反腐倡廉活动中为什么要提倡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和引领,就是为了避免这种朴素的正义观念。
明朝开国时,明太祖对官员腐败极其反感,采用了重典治国、重典治吏的套路,操控锦衣卫,针对官吏几乎可以说是一次从上至下的大清洗。其间,被凌迟、杖毙的官员不计其数,其中不乏皇亲贵胄、开国功臣。明太祖以《大明律》、《明大诰》治天下、治官僚、治腐败,可谓是中国历史上最激进的反腐败运动其手段不可谓不狠、方法不可谓不毒,作为皇帝其决心和气魄更是万中雅一。在如此的雷霆手段下,官僚依旧贪腐成风,使明朝成为历史上最黑暗的官僚时代之一。如今,我们很多的同志也是一腔热血,在治腐的问题上恨不得变成飞檐走壁的大侠,将贪腐的官僚一一斩在剑下。贪一个杀一个,这种态度值得商榷,但方法就过头了。白玉堂就是“贪一个杀一个”这拨人中的翘楚,可结局一如大家所料,不但除恶未尽,却以身赴死。
反观最受大家喜爱的包拯,在《七侠五义》一书中,因为有了日审阳、夜断阴的传闻,颇有几分神话色彩。但就包拯本身而言,他并不是一个人,他代表了当时封建时代一批有识之士,一个对贪腐极度憎恨的群体。虽然,骨子里面还是忠君的思想,但包拯本身已经被符号化,作为封建集权下一种能够发出声音的力量,而在封建历史中占据了一角。
在现在看来,包拯本身似乎是完美的,很难凭借《七侠五义》中演绎的故事找出包拯的缺点。很多人认为包拯唯一的缺点就是生在了封建时代,还是为巩固皇权作贡献。其实不然,包拯最大的缺憾是法律的道德化,人为拔高了法律的底线。法谚常说: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因为法律调整行为而不调整思想。包拯在执法中,对法律的运用并不如书中所见,全是对法律的严格遵守,而是体恤民情,酌情办理。这里面有两个致命的缺陷:一是包拯本身认识到当时的律法存在问题,因此在适用律法上,表面严格遵守,实质还是在听任道德行事。这在打龙袍、斩驸马中体现得很明显。律法本身留下了缺口――八议制度,可以完全保住皇亲国戚的命。但包拯很聪明,他知道当时律法的后台实质上是皇上,律法适用的过程就转而变成挑逗皇上情绪的过程。皇上发怒,犯罪人就死了;皇上体恤,犯罪人就活了。因此,作为法官,包拯并不称职,至少在很多情况下,他掺杂了个人感情。二是在使用律法上,包拯从始至终没有怀疑过律法的正确性。当然,作为当时的官员而言,不可能具备这种对律法审查的思想。包拯也很聪明,他将法官手中的自由裁量权发挥到了极致,在《七侠五义》中,包拯刑讯逼供、事后取证、找人作伪证,取证手法在其手下江湖人士的摆弄下也一直游走在犯罪的边缘。按照法谚中的毒树之果理论,很多证据是站不住脚的,应该作为非法证据而排除。但最终,这些证据还是成为了定案的依据。自由裁量权的极端扩张,塑造了包拯的形象。上述两个致命缺陷导致了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实体正义的实现与程序正义的散失。
中国文化中固有一种重结果、轻过程的思想,这也是包拯成为清官的重要因素――包拯是一个好官,但绝对不是一个好的法官。他青史留名,骨髓中还是忠君的忠臣,唱的还是一曲忠臣的挽歌,而非诠释公正、正义的名曲。
《七侠五义》是传统文化留下的遗产之一,其作用不在于给我们批判封建时代留下把柄,而是告诉我们:在那样的时空下,运用了什么样的方法,处理了什么样的事情,结果如何。有些人在评判过往历史的过程中,总是以一种虚假的换位思考来论证古时朴素的道德观念以及其它种种不足与现时相提并论之事,这个论证的过程本身是站不住脚的。其一,历史似水,流过则过,不可能逆转,也不可能被完全地探究。对待历史时换位思考不过只是假装以一种中立的眼光看待过往,这种中立在时间和主观作用下不免会发生扭曲;其二,为什么要评判过往的封建历史,为了知古论今?为了以史为鉴?其实不然。我们极其想探究过往或者只有一个目的:告诉自己今天更好。人的心理总是如此,因捍卫自身利益和环境,不惜贬损其他,以贵其身;其三,正如文章开头所说,如果不是前朝遗老遗少,如果不是雄心勃勃之辈,普通人看看《七侠五义》,仅娱乐而已,看个热闹就行了,何苦如此斤斤计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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