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具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
136| 6
|
上一篇: 15.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不包括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 下一篇: 15.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不得处以罚款。 | ||
发表于 2022-7-29 15:47:23
|
显示全部楼层
| ||
发表于 2022-7-30 19:49:51
|
显示全部楼层
| ||
发表于 2022-7-31 02: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 ||
发表于 2022-8-2 01: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 ||
发表于 2022-8-4 17: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 ||
发表于 2022-8-5 17: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