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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雅宝题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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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宝题库解析:
受害人同意起源于“同意非为损害”规则,基本含义是指如果人们同意了他人的所作所为,则该人没有因为他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即该行为不违法。现实生活中,受害人同意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受害人的同意对于行为人的责任承担具有重要意义,可以降低行为的可责性,甚至排除行为人行为的违法性。受害人同意作为侵权责任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侵权责任的一种免责事由,在外国法及判例中已存在。现代各国民法理论通常将其视为侵权行为法上的违法阻却事由。有的国家和地区在立法上明确规定了受害人承诺,将其作为法定的正当化事由,如葡萄牙、韩国、中国澳门等;但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中,此题目并未予以明确规定,而是在理论上将其作为超法规的违法阻却事由加以研讨。因我国侵权责任法理论研究及立法的滞后,受害人同意能否作为民事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法律未明确规定,致使在司法实践中对受害人同意案例把握不准。理论上也只是将受害人承诺作为除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以外的其他排除违法性的行为之一予以论述。实务中,已存在适用受害人同意及类似于受害人同意的事由作为抗辩事由阻却侵权行为违法性的判例。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民法学界对于受害人同意的理论研究也相对薄弱。理论研究及立法的相对滞后,较之实务的超前性,使侵权责任法处于尴尬的境地,故有进一步探讨的价值。本文认为受害人同意应该具备六个构成要件,包括受害人具备同意的能力、同意的主体、受害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意思表示在事前做出、相对人可明确知道、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规定。受害人同意的效力则受到受害人同意能力、同意主体等因素的影响。未来可望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其做出明确规定,并使其能有效地发挥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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