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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资金的流向与合理配置是产业结构调整中金融支持方面的关键问题,虽然国家明确要求对产业结构调整要大力支持,但在实践中由于各方面原因,金融支持始终是产业结构调整中的薄弱环节。有必要在相关政策制定、信贷产品创新、融资渠道拓宽及保险和担保体系的构建等方面进行改革和调整,提高金融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
关键词:产业结构;结构调整;金融支持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1-4392(2011)09-00 2-04
一、金融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的机理分析
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转化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与协调发展。金融作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可以减少信息交易成本,提高储蓄―投资转化率、改善经济运行环境。不管是优势产业的发展壮大、还是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或平稳退出,都离不开金融服务。金融的作用渗透于其他经济因素之中,通过需求、供给和宏观政策方向对产业结构的调整产生影响。
通常情况下,产业结构的调整有两种基本方式:一种是存量结构调整,即在总量一定的基础上随着供求结构、相对价格等内生因素变动而发生常规调整;另一种是增量结构的调整,一般是对一定的存量结构基础上发生的流量及其变动幅度、速度和方向的调整和控制。金融对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可分为两方面:一是通过金融市场运作影响产业的资金供给和需求,从而作用于产业结构升级;二是通过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共同对产业结构的调整起作用。
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金融发挥着重要作用,没有金融资源的参与和支持,也就不会有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完善,金融在产业结构中的作用可归纳为:在一定金融制度下,借助产业政策和宏观货币政策,金融能够调节资金的产业投向、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要素投入与生产率的提高。
二、金融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的条件
(一)产业结构调整中企业获得金融支持所需的条件
1.利润空间。产业结构调整依赖技术进步,结构升级意味着新技术产业化,也意味着以新技术改造发展原有产业。产业结构升级源于科技创新引致的生产率的上升,只有生产率上升,才能保证金融资源作用于某一产业后的盈利水平。金融资源的趋利本性使得那些生产率上升速度较快、盈利水平上升速度较快的产业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反过来,这也保证了依托其发展的金融活动具备了较之于其他金融活动更强的盈利能力及更持久的资源供给能力,实现了产业经济与金融机制的良性循环。
2.资本空间。产业的关联度越高,为之服务的金融资源就越有独立运作的条件与可能。那些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其发展具有很强的资金约束条件,而且它们往往又具有较高的产业关联度和扩散效应,蕴含着一个由产业本身的经济技术联系而产生的巨大资金流,这就为金融资源的支持提供了资金保证:一方面是依托产业关联性所产生的资金流,另一方面是通过一系列的金融运作所实现的产业发展的资金循环,使相应的金融活动得以发展。
3.市场空间。需求弹性高的产业能够为金融活动提供更加独立的市场运作空间。产业的市场需求弹性越高,相应的金融活动可作用的市场空间也就越大。比如,在我国住房和汽车产业的市场容量十分巨大,因此住房金融和汽车金融就具有广泛的市场需求。当然,不同国家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各产业的市场空间也是不同的,总有一些发展较快的产业,相应的金融活动也就有了存在和发展的市场条件。通过金融资源对这些产业的支持,有利于培育这些产业的市场需求,由此也可以看出,产业的发展与金融的发展是互为条件,相互促进的。
(二)金融业在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中需要具备的条件
1.金融管制的放松。随着金融管制的放松,一些大型企业集团不仅开始涉足众多的金融领域,而且纷纷设立独立的金融机构,以满足对客户的多种金融服务需求。比如,发达国家的一些汽车集团设立的财务公司,现在已能够对客户提供从购车到汽车关联消费所涉及的信贷、信用卡和保险,甚至代客理财的全方位金融服务,直接支持了这些产业的发展。
2.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提供了多样化的流动性更强的金融工具,满足了资金运作高效率的要求。比如,在汽车产业的金融服务中,传统的风险管理手段是依赖旧车市场变现实物资产,但现在运用较多的,则是汽车抵押贷款的证券化,这就大大提高了资产的流动性,丰富了支持产业发展的金融手段。以上对于我国金融业如何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甚至可以将其作为我国金融业发展的改革方向与途径参考。
三、金融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民营企业的支持不足
民营企业在拉动经济增长、解决就业和促进经济市场化建设等方面起了巨大的作用。然而,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一直处于一个不平等的发展环境中。从融资角度来看,对于民营企业来说,雅论是获得银行贷款的间接融资,还是在资本市场上的直接融资都困难重重。从短期资金供给来看,对个体、私营企业等民营企业的贷款支持只相当于总规模的1%左右,与当前民营经济对我国GDP贡献率达65%形成较大反差。由于民营企业在经营中资金趋紧的状况,也就难以进行较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这表现为民营企业在规模化发展上往往力不从心,难以做强做大,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影响到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而对于国有企业而言,由于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存在着固有的血缘关系,加之政府对银行行为的干预,必然对国有企业过度的信贷倾斜,加上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投资冲动,由此产生了大量的金融不良资产,导致我国金融体系中积累了相当大的金融风险。
(二)对高新技术产业支持不够
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风险投资。风险投资的出现,有机地结合了资金、人力资源、高新技术这三大宝贵资源,提高了融资的效率,形成了适应高新技术的金融创新模式,及时解决了高科技产业发展中的资金瓶颈问题。而银行的逐利性特征,为了让自身利益最大化,他们会尽量避免高风险、周期长的贷款。于是很多银行,特别是商业银行,都不愿意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投资。从事高新技术经营的都是一些中小企业,企业自身的资金实力有限,信誉度也不高,银行为了自身的生存打算,都不愿意支持这些高新技术企业,即使他们代表着先进生产力,拥有广阔的市场潜力。
(三)对地区经济支持不合理
建国以来,我国的大部分国家产业投资,都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东部的省市区,以其历史上良好的经济基础和优越的地理条件,吸收了大量的投资,拥有了充足的资金条件,进而带动技术、人力、管理一系列的联动效应,经济迅速发展起来。而广大的中部和西部地区,长期以来都得不到投资的支持,资金一直是经济前进的最重要瓶颈。国家金融机构对东部地区特别青睐,各类商业性股份制金融机构从自身盈利角度考虑,更是不愿意把信贷给予中部和西部地区。由此,大量的资金都集中于东部地区。东部地区由于有了资金的支持,经济更加发达,信誉度更好。而中西部地区由于一直受到资金的约束,经济止步不前,用以抵押的实力也很小。
(四)金融机构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缺陷
在现行信贷政策条件下,担保抵押资产是否充足是决定银行贷款的一个重要条件。由于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经营场所、产品和经营周期有其特殊性,致使涉农融资中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往往不能提供符合信贷政策要求的有效抵押担保品,因而制约了信贷的获取。另外,由于处在改革过程中的国有商业银行本身存在许多制度缺陷,如贷款权限的上收、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健全及对国有企业、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等为主体的贷款偏好,主观上造成农村金融市场的萎缩。
(五)缺乏行之有效的信用评价体系和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
从目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对龙头企业金融支持的现状来看,目前缺乏行之有效的针对龙头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相对工业企业而言,目前农业企业大多为中小型企业,处于创业成长期。由于信用担保体系的不健全,获得贷款的门槛较高,而已有的政策性贷款在实践中也很难落实,直接制约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
(六)各项政策缺乏有效衔接,不能发挥合力作用
一是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割离严重,没有形成合力。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中小企业高度重视,对民营企业的重视支持力度逐年加强,财政性支农资金越来越多。但这些资金都分散在各个部门,没有与信贷资金有机联结,没有充分发挥其对信贷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二是对金融机构支持服务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不落实、扶持考核机制没有形成。如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息收入的税收减免、中小企业贷款的专项考核、风险补偿机制的建立等等。三是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机制不健全,导致银企信息不对称。财政、政府涉农部门、银行、保险、担保机构等也存在单兵作战的情况,共同支农的协调配合力度不够。
四、金融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对策
(一)调整信贷投向,使金融政策与国家产业政策配套协调
1.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品种和方式,加大对薄弱环节和弱势群体的支持力度。对有市场、讲信用、效益好的中小企业,提供信贷、结算、理财等“一揽子”金融服务。进一步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完善“小额农贷”,推行“大额农贷”,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有效投入,满足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不断增长的信贷需求。积极拓展助学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继续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建立健全贷款担保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
2.督导金融机构立足实情,加大对优势行业、骨干企业、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建设,加大对工业园区优质招商引资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大外汇贷款营销力度,充分挖掘外汇利用的潜力,促进外向型经济和外贸出口的发展。
3.劝导金融机构禁止对限制类行业、项目贷款投入,防范新的信贷风险。对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需要限制或禁止发展的行业、项目和产品,加强监测,搞好“道义劝告”,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二)发展民间金融,改善非国有经济的融资环境
1.鼓励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等正规民间金融机构充分吸收民间资本,拓展发展空间。现有城市商业银行要吸收民营企业资本进行制度创新,逐步减少地方财政的持股比例,将其办成真正的民间金融。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另一种模式――由农村信用联社内部职工、中小企业、农民个体工商户入股改制成农村合作银行,这是一种以合作制为基础,并吸收了股份制优点的新的民间股份合作金融机构,成为民间金融的一种重要形式。
2.引导私人钱会、民间金融合会向规范化、合法化、机构化的金融转变。在现实条件下,政府一方面要降低金融准入门槛,允许那些股东人数、资本金、经营者资格及其他条件达到法律规定标准的规模较大的私人钱庄、金融合会以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形式进行注册、登记,按正规金融的要求规范管理,接受监督,将其转变为正规的民间金融组织;另一方面,要引导小规模的私人钱庄和民间资金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合作)银行等正规民间金融的改制,将原先投向地下钱庄的社会闲散资金吸引到合法的投资轨道上来,截断地下钱庄的社会资金供应来源。
3.规范民间借贷市场与典当行的经营行为。政府要将它们纳入监控范围,健全市场契约制度,使其合法并规范运作。我国民间金融未来发展的核心问题是制度建设,它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政府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开金融市场的进入和退出壁垒,确立公正、有效的市场竞争规则,同时给市场主体充分的自由选择权,从而使其充分发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作用。
(三)推进产业集群整体授信,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1.推行产业集群整体授信,加大对发展级的资源倾斜。根据产业集群发展的网络化特征和产业集群发展的周期规律,将授信视野从单个企业扩展至产业集群,在行业和企业评级授信基础上,分析整个集群的授信总量和授信结构,并针对产业集群的发展周期,采取不同信贷政策。建立产业集群授信指标分析体系,可采取对发展级核心客户的总量授信配置,配以应收账款票据化、国内信用证等融资服务,对产业链中配套企业给予商业票据贴现、国内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等多种融资渗透。重点支持产业集群中的优势企业,为其参与项目竞标服务提供保函业务;对其为都市圈建设、中心城市配套的大项目,提供项目融资;对其参与全球化国际竞争的企业,可发挥海外分行优势,采取内保外贷或外保内贷融资。
2.要坚持国家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分工合作、协调发展,对中西部实行适度倾斜,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按照“东部地区在提高中增加,中西部地区在增加中提高”的思路,充分运用信贷杠杆,防止各区域间“大而全、小而全”和不合理重复建设,支持东部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加速产品升级换代,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支持中西部加快开发和建设,采取切实措施加大贷款支持力度,对中西部地区可以实行比较宽松的调控和监管政策,如实行有区别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和比较自由的利率政策,扶植合作金融的发展,保证中西部地区有一个合理的增长速度;支持地区间的优势互补、资源合理配置和经济联合。
(四)积极发展农村保险业
农业保险是一种对政策因素依赖较强的特殊险种,农业保险经营模式不应以单一模式为主,农业保险体系应是包括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商业性保险机构、合作社在内的以政策性保险为导向,多层次、多模式相互补充的复合体系。可以因地制宜成立合作保险组织,以股份合作的形式筹集农业风险基金。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参加种养保险的农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对经办农业政策性保险的保险机构适当减免所得税,对农业政策性保险实施再保险。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各地可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支持政策。
(五)构筑完善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
信用担保体系的不健全是农村广大中小企业难以获得融资支持的根本原因,只有将龙头企业纳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才能真正解决农村龙头企业贷款难、担保难、抵押难的问题,同时也可以解决金融机构为这些企业贷款的后顾之宝,提高它们给龙头企业融资的积极性。鉴于目前我国农村发展的现状,农村信用担保体系的构建要与城市有所区别,要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创新对农村的一些特殊资产的评估方式和评估思路。农村信用担保体系的构建可考虑由地方政府、金融机构、民营企业共同出资设立,或财政注入部分资金筹集设立担保机构,也可由民营企业作为会员自发参与共同出资成立股份制的担保机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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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梁海平,《论产业结构调整中金融支持的地区比较》,《市场研究》,2009(1)期。
[3]傅雨梅,《试论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金融支持》,《现代经济信息》,2009(19)期。
[4]白日成,《积极发挥金融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作用》,《山西统计信息网》,2009-02-05。
组长:高天放
成员:李贵贤 江吉波 栗春廷 王海生
执笔:栗春廷 王海生
(责任编辑 秦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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