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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近几年电网投资规模的不断增加,在电网建设项目竣工投运后竣工决算做出前暂估转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存在一定的差别。作者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工程暂估转资产的处理方法,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 暂估价值; 竣工决算; 会计处理
一、暂估转入资产的相关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在《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一章中规定“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同时还规定“已经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在竣工决算编制完成前暂估入账的,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基建工程支出’科目,决算编出后,先用红字凭证调整冲回原分录,再按照基建工程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结转”。
也就是说,已经完工的工程在没有办理竣工决算时,需要暂估转入固定资产。在工程竣工决算做出时,需要红字冲销原暂估转入的固定资产,重新结转固定资产。但未对暂估资产的依据进行具体规定,也没有对工程竣工后至决算做出时的期间内结算手续陆续到达的情况做出具体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就出现了不同的理解和处理方法。
二、目前运用较多的处理方法
示例如下,某供电公司新建35kV变电站一座,投资计划500万元,2011年1月10日开工,2011年5月20日投运,5月31日账面实际支出450万元, 月10日支付变电站占地青苗赔偿10万元, 月20日支付施工费5万元,1月10日取得征用土地发票并支付20万元,当月底编制完成决算。运用较多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两种。
1.在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后,按照在建工程账面的实际发生数估入固定资产。在估入固定资产至竣工决算做出的这段期间,如果有相关工程结算手续传递到财务,直接借记固定资产,贷记相关科目。每入账一笔手续,需要做一笔固定资产转入,直至竣工决算做出。
财务部按照要求对已经投运项目进行暂估,根据投运报告等资料暂估结转资产,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5月20日工程投运:
借:固定资产 450万元
贷:在建工程 450万元
月10日支付青苗赔偿:
借:固定资产 10万元
贷:现金 10万元
月20日支付施工费:
借:固定资产 5万元
贷:银行存款 5万元
1月10日支付土地占用费:
借:固定资产 20万元
贷:银行存款 20万元
财务决算完成,工程实际决算485万元,但该工程 月提取折旧基数为450万元,1月提取折旧基数为4 5万元,此两个月的折旧计提基数小,因此少计提了折旧。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估入资产的依据比较充分,都是手续完备的资料。但这种方法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不足。
(1)未考虑工程的总体规模。在财务结算进度滞后于工程实际进度较大时,估入资产的价值将远小于工程的实际投资规模,进而影响到以此估入资产价值计提的折旧,而该折旧在调整完固定资产原值的时候是不需要调整的。
(2)在估入资产后,竣工决算做出前,有多笔结算手续陆续到达的时候,每结算一笔就需要按照资产类别重新分配,重新结转资产,在工程中资产类别较多时,这种按资产类别的重新分配手续繁琐,不易操作。
(3)估入资产后的后续支出不通过在建工程归集,不利于对工程总体支出情况的反映。工程开工开始建设之日起,相关工程支出计入在建工程借方,待工程竣工,相关支出全部发生之后,从贷方转入固定资产。
2.在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后,当月末根据上级批复的计划和账面实际结算数的差额,估入施工费,使在建工程借方余额为工程计划批复数,然后按照借方余额暂估转入资产。在工程决算做出之前的每个月初红字冲销暂估入资产的凭证和暂估入施工费的凭证,使在建工程借方反映的仍然是工程实际结算数,再有工程结算票据传递到财务,可以按照正常的处理,计入在建工程下的相应明细栏目,当月末竣工决算仍未做出时,可以按照以前的方法估入施工费,暂估转入固定资产,直到竣工决算做出的当月按照工程实际发生数即决算数结转固定资产。详细处理情况如下:
5月20日工程投运:
借:在建工程 50万元 (投资计划500万元,实际发生450万元,差额50万元)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款 50万元
借:固定资产 500万元
贷:在建工程 500万元
月1日冲回暂估施工费和暂估资产:
借:在建工程 -50万元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款 -50万元
借:固定资产 -500万元
贷:在建工程 -500万元
月10日支付青苗赔偿:
借:在建工程 10万元
贷:现金 10万元
月20日支付施工费:
借:在建工程 5万元
贷:银行存款 5万元
月30日暂估转资:
借:在建工程 35万元 (投资计划500万元,实际发生4 5万元,差额35万元)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款 35万元
借:固定资产 500万元
贷:在建工程 500万元
1月1日冲回暂估施工费和暂估资产:
借:在建工程 -35万元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款 -35万元
借:固定资产 -500万元
贷:在建工程 -500万元
1月10日支付土地占用费:
借:在建工程 20万元
贷:银行存款 20万元
财务决算做出时:
借:固定资产 485万元
贷:在建工程 485万元
财务决算完成,工程实际决算485万元, 、1月的折旧计提基数都为500万元,比实际决算金额多15万元,因此 、1月多计提了折旧。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在工程实际投资额与计划接近时,不但使折旧的计提比较准确,而且所有工程支出都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便于反映工程的总体投资。
当然这种处理方法也存在一定的不足,未考虑工程的实际支出规模,在工程计划数与实际工程支出相差较大时,将会出现工程决算数与工程暂估资产数据相差较大(本例差额为工程结余款15万元),影响折旧的计提,也就影响本年利润。
三、对具体处理方法的建议
比较而言第二种方法较为合理,但对估入工程款的计算方法可以进行一番改进。在遇到需要暂估转资产的情况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实际结算数与工程计划数的差异。
(一)差异不大时的处理
如果差异不大,在资产竣工交付使用的当月末直接按照工程实际发生数进暂估转资产,下月初再红字冲销,实际再发生工程支出,直接计入在建工程,月末按照实际发生数暂估转资产,直至竣工决算做出。
(二)差异较大时的处理
如果差异较大,就应该结合工程管理部门,就差异部分进行沟通。
1.属于工程已经支出,但相关结算手续尚未到达,就应该由工程相关管理部门对手续尚未到达的事项进行统计,财务部门根据已经入账数和工程管理部门的统计数之和与工程计划数进行比较。如果两者比较接近,就按照工程管理部门提供的统计资料估入工程款,在资产竣工交付使用的当月末直接按照工程实际发生数进暂估转资产,下月初再红字冲销,实际再发生工程支出,直接计入在建工程,月末按照实际发生数暂估转资产,直至竣工决算做出。如果差异仍然较大,就需要和工程管理部门就该事项进行再次复核,分析该差异形成的原因。
2.确实因为施工的实际情况,导致实际工程支出与下达的计划偏离较远。如果是工程结余,直接按照工程管理部门提供的统计资料估入工程款,之后按照上述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如果是工程超支,就应该按照工程计划数与实际账面数的差额估入工程款,工程管理部门统计资料数大于估入数的部分暂不处理,同时提请计划管理部门考虑是否调整计划,待计划部门调整计划后再比照上述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结合本例,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5月20日工程投运:
借:在建工程 35万元 (生产计划部门提供尚未支付款:青苗赔偿10万元,施工费5万元,土地征用费20万元)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款 35万元
借:固定资产 485万元
贷:在建工程 485万元
月10日支付青苗赔偿:
借:应付账款――应付暂估款 10万元
贷:现金 10万元
月20日支付施工费:
借:应付账款――应付暂估款 5万元
贷:银行存款 5万元
1月10日支付土地占用费:
借:应付账款――应付暂估款 20万元
贷:银行存款 20万元
财务决算做出,工程实际决算485万元,应付暂估款科目雅余额,计提折旧资产与最终结转资产一致,折旧计提准确雅差异。
总之,暂估工程转入资产时,应该处理好工程已经发生支出和计划发生支出的关系,尽量做到暂估转入资产的数据与竣工决算的数据一致,提高资产入账的准确性和折旧计提的准确性,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主要参考文献】
[1] 国家电网公司会计核算办法[S].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 2008.
[2] 徐云.电网项目竣工决算的常态化管理[J].安徽电业,2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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