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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责任异地交叉同步审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责任异地交叉同步审计模式存在的缺陷。
根据《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上级审计机关可以将其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审计事项,授权下级审计机关进行审计,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可以直接进行审计。异地交叉同步审计的实施能够提高审计人员独立性,可以真实地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但是这种审计模式的审计成本较高。一是经济成本。在异地交叉同步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人员奔赴外地开展工作,需要支付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一系列费用。按一个审计组3个人,人均每天各类费用180元,审计时间为1个月进行计算,一个项目所需经费就接近二万元,而事实上一个审计组的人员远不止3人,审计时间也经常超过1个月。二是时间成本。由于是异地交叉同步审计,审计人员对当地的情况并不清楚,因此审计组需要花费比当地审计机关更多的时间来熟悉有关情况,这在雅形中增加了审计的时间成本。三是风险成本。一般情况下,审计组需要在审计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现场审计,但由于是异地交叉审计,对当地情况的不了解加之现场审计时间有限,因此对一些重大问题不一定能完全审查清楚,加大了审计的风险成本。此外,许多审计机关由于本身审计力量严重不足,再抽调业务骨干到外地进行审计工作,将导致本部门许多审计任务雅法完成,这客观增加了交叉审计的业务成本。
(二)经济责任评价标准较难确定。
合理确定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和重点对于实现审计目标、降低审计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办、国办于2010年下半年颁布施行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较之1999年颁布的两个《暂行规定》,在内容上更加深入,对于经济责任的界定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这对于经济责任审计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但是审计人员在具体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却发现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评价存在很大的难度,由于当前还有没有一个标准的、统一的、规范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供审计人员进行参考,因此,在对被审计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评价时存在较大的难度。
(三)审计决定及审计意见的落实难。
经济责任异地交叉同步审计现场结束后,下级审计机关仅限于将审计档案等有关资料上交上级审计机关。上级审计机关同样由于工作量与审计人员人数有限的问题,在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或作出审计决定后,也只是将罚没款收缴起来,限于时间和人手的问题,没有对审计决定中罚款以外其他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审计或督促落实。异地审计机关由于主要承担审计项目的现场实施,而并非项目的真正主审机关,且受异地时条件的限制,因此也不会对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落实,从而使审计决定的多数意见没有真正被采纳,最终影响审计结果的质量和水平。
(四)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亟待提升。
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涉及范围广、内容深且专业,审计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地区经济、社会、环境保护等方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状况,加之异地交叉同步审计,各地自然条件、历史沿革、经济实力、产业结构、民俗风情、地域优势千差万别,综合经济实力差异很大。同时,全国各级审计机关正在全面加强绩效审计的研究与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要在真实合法的基础上发现问题,而且要更加注重被审计领导干部执政期间的政策措施的效率性和效果性,既问责又问效。因此,经济责任审计本身的特殊性、异地交叉审计的探索性与绩效审计的结合对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提出更高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有娴熟的业务技能,更要具有敏锐得洞察力和判断力。而当前审计实践中多数审计人员还是财务会计专业改行,审计的技术并不娴熟,这些因素都会给异地交叉同步审计的顺利开展带来不小的阻力。
二、深化经济责任异地交叉同步审计的对策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
1.各级组织部门、审计机关要充分认识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异地交叉同步审计实施的创新性、探索性,异地交叉同步审计对于增强审计独立性、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具有积极意义。但同时也要看到,异地同步交叉审计所耗费的各项成本是巨大的。
2.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在认真进行理论研讨和实践调研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年度异地交叉同步审计项目及数量,对那些问题较为突出、执法难度较大、当地审计机关审计独立性难以保证的项目进行异地交叉同步审计,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一并安排地方财政决算审计。
3.上级审计机关在审计实施前要认真做好调查了解工作,认真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及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审计力量和审计期限,在保证审计经济性的基础上,提高审计的质量和效率。此外,对异地交叉同步审计项目经费要实行“谁安排,谁负担”的原则,以减轻下级审计机关的负担。
(二)创新组织实施形式,克服异地交叉同步审计存在的缺陷。
1.一般情况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实施可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上级组织部门委托下级审计机关有组织地对所辖范围内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同步审计;特殊情况下(当地审计机关受行政干预因素较重,独立性不高;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县市等),由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进行异地交叉同步审计。
2.上级审计机关要组成巡回检查组,不定期对审计组在被审计单位的廉政情况进行现场突击检查,并对已经结束的项目档案进行考核检查,尤其关注审计决定的整改落实情况及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以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工作的监督,促进审计人员自觉增强工作独立性,维护审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3.交叉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应当抄送当地审计机关,要求其对审计建议与审计结论进行回访、跟踪落实,省审计厅对发现问题多、性质严重、违纪违规金额较大的项目,要进行跟踪审计,督促其进行整改落实,以促进审计成果的切实转化,使异地交叉审计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4.对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施异地交叉同步“三责联审”。即选人用人责任审核、机构编制责任审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用人、用编、用材情况进行联审,促进被审计领导干部守规、守纪、守法、尽责。同时,将环保、统计等部门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审计过程中,组成环保审计组和统计组,有效解决审计人员少和专业知识匮乏的问题,提高审计的质量和效率。
(三)制定和完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促进经济责任异地交叉同步审计的有序开展。
当前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一方面要严格按照两办《规定》中有关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开展审计;将促进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改善地区环境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经济指标、环保指标、民生指标、可持续发展指标纳入评价体系,对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纵向比较,反映与前任之间的变化以及在任期间的变化;另一方面,可以考虑将同一行政区内的同级别政府同类指标在相同时期内进行横向比较,反映本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的各方面存在的差异,从横向和纵向比较中发现问题,寻找原因,以便更加科学、客观的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职的绩效。
(四)加强审计专业化培训,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
当前,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普遍存在。在现有人力的情况下,要胜任经济责任审计异地交叉同步审计工作,根本途径就是要培养一支业务精湛、作风顽强、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专业化审计队伍。要着力培养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能手、计算机审计的高手,使审计人员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要通过组织专题培训、交流沟通会议、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同时,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较为复杂,是一项系统工作,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内容可以适当聘请有关专家以弥补审计人员素质不够全面的问题。例如,可以聘请环保专家对环境保护的有效性进行鉴定,聘请工程、规划专家对政府投资工程立项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投资实施的效果性进行评价等。当然,要注重审计人员和专家责任的划分。
(五)推行审计体制改革,切实增强审计执法的独立性。经济责任异地交叉同步审计的主要初衷就是为了减少外界对国家审计工作的干扰,一定程度上增强审计执法的独立性,但是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可考虑进行制度创新,使我国国家审计向立法型体制转变,设立与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平级的审计机关,直接对人大负责,改变现在的国家内部审计监督的角色,切实实现审计机关真正意义上的外部监督。同时,最高审计机关对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实行垂直领导,业务上实行属地审计的原则,统一配置审计资源,增强审计独立性,以解决异地交叉审计的缺陷。
(作者单位:江苏省洪泽县三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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