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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倡导环境立国的日本企业把环境保护和企业效益的双赢作为经营之根本,在生产经营中引入环境经营理念,使其成为企业经营战略的重要一环。环境经营战略引导企业充分认识减少负产品产出对提高企业效益和降低环境负荷的双重作用,最终达到企业可持续发展之目的。该经验对环境经营方面滞后的我国企业界具有一定借鉴作用。
【关键词】环境经营 环境保护 企业竞争力 环保成本
企业环境经营是包含企业环保发展战略、绿色市场营销、环保型生产和工业废弃物循环再利用等在内的环境经营管理体系。20世纪50年代末,日本进入战后经济高速增长黄金期,但是重工业化进程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日趋严重。为了遏制环境污染进一步恶化,以内阁19 4年的公害对策联络会议设置为契机,日本政府开始积极吸收欧美国家的先进环保经验,逐步健全环保法律体系来加强规范企业环保型生产经营。随后,日本企业为规避政府管制压力以及降低生产成本的客观要求,开始主动遵守各项与环境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在生产中引入环境经营理念,经过20余年不断发展,其现已成为企业经营战略的重要一环。
日本企业环境经营战略的构成
完善的环境立国法律体系。日本是环境立法最健全的发达国家之一,不但制定了专门的《节约能源法》、《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和《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等宏观法律法规,还根据产业性质分类别制定了《绿色采购法》、《废弃物处理法》和《能源合理利用法》等数十项法律条文。作为《京都议定书》的发起和倡导国,日本政府于1998年成立了以内阁总理为代表的“地球温暖化对策促进中心”,随后通过的《地球温暖化对策促进法》,明确了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是政府、地方公共团体、企业和全体国民的共同责任。
在日本内阁会议2001年制定通过的《21世纪环境立国战略》中进一步指出:为了克服地球温暖化等环境危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需要综合推进低碳社会、自然和谐型社会建设。2008年1月,日本内阁通过了《构建低碳社会行动计划》,在全球范围内引起极大重视。
明确的环境经营战略方针。1995年,在日本通商产业省(现日本经济产业省)的主导下,制造业企业开始积极引入LCA(Life Cycle Assessment)体系。LCA是对产品在原材料采购、制造、使用及废弃全过程所发生的环境负荷的一种综合评价体系。以此为依据,企业负责人全程参与环境经营战略的制定、执行、核查及完善工作,并为其信誉背书,同时对环境经营战略提出企业未来发展规划目标,逐一详细制定其途径和措施,使之成为经营生产的行动指南和指导原则。
1991年,日本经团联(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略称)①制定了规范企业环境经营活动的3R②原则,并要求企业部门在1999年开始实行具体量化指标。2004年,日本政府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节能减排政策,对日本经团联提出了5年规划的3R目标,其中包括资源投入产出率比2000年提高40%,资源循环利用率提高40%,废弃物最终处置量减少50%等具体数量化指标。
构建环境经营战略体系。因业种和产业规模不同,日本企业的环境经营战略执行的部署体系也不尽相同,但是都有相对独立的专职部门来负责收集情报、制定标准和实施具体任务。如索尼集团单独设立了董事会直属管辖的地球环境委员会,全权负责集团环境经营战略的制定和执行。在索尼集团地球环境委员会之下,按业种和地区不同,分别设置了软件会社和系列公司以及日本、欧洲、亚洲、美国和中国五大区域的地球环境委员会。各地区地球环境委员会分别制定遵守属地法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环境经营战略,并监督其执行情况。公司内部的环境委员会负责组织员工在环境负荷最大的生产、物流、废弃物再利用等环节开展节能环保减排活动。
企业环境经营管理制度标准化。日本经团联于1991年开始积极参与国际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工作,199 年正式实施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ISO14000系列认证制度。其目的是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节能减排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健康协调发展。据财团法人日本适合性认定协会统计数据,截止2009年末日本企业共获得39,55 项ISO14000系列认证,位居世界第二位。
自1999年富士通公司首次采用环境会计③制度进行环境成本核算以来,NEC、索尼、理光和松下等多家日本企业陆续跟进采用此制度。为了统一规范标准,日本环境省于2000年5月颁布了《环境会计指标(2000)》。日本大型制造企业在执行环境会计制度的同时,在产品制造环节还进一步引入了MFCA(材料流动成本会计)制度,并逐步扩大到所有制造类企业之中。MFCA是以环境资源流转平衡原理、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原理为基础,对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其他材料及能源等进行数量控制和跟踪,掌控其在制造过程中如何流动的一种数据化核算和管理方法。
日本企业环境经营战略的积极意义及对我国企业的借鉴意义
日本企业环境经营战略的积极意义。在政府常年不懈健全环境经营方面法律、法规体系的努力下,前瞻性的环境经营战略理念与世界领先的节能技术紧密结合,让日本在短短几十年时间中由世界“公害严重国家”转变成一个“低碳经济先进国”。从生产型企业的角度出发,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产品差异化的环保因素已不可轻视,环境经营理念已经从大企业传导到中小企业,甚至渗透到国民生活的各个层面。在索尼、松下和三菱等世界一流大企业的年度环境报告书中可以发现,树立商品“环境商标”形象已成为企业发展趋势,减轻环境负荷的各项指标是企业对外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一个成功的环境经营战略可以更加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提升其企业价值。环境经营作为实施差别化战略的有效途径已经得到市场消费方的认证,企业产品的竞争优势不仅来自品质、成本、技术、服务等传统要素,更体现在低碳生产、减少环境负荷等一系列环境保护指标上。
对我国企业的借鉴意义。改革开放以来30余年,随着制造业的长足发展,中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工厂”,但光环背后是昂贵的资源和环境成本代价。具体表现为随着粗放式的工业化进程带来的以三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增加为代表的环境问题日趋严重,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的急速扩大并伴之而来的利用率低下,更加剧了环境的进一步恶化。据世界银行东亚基础设施部2005年所提交的工作报告,中国现在已经超过美国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固体废物制造国。近年其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剧,2008年我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9亿吨,增加率更高达8.3%。虽然我国各级政府一直倡导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并颁布了为数众多的法律法规。但是从结果来看,对于企业三废减少的激励措施仍见效甚微。从政府政策法规方面来看,虽然我国1982年实施的国有企业考核指标中设计有万元产值消耗能源降低率等环保指标,但是199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财务通则》所列出的8项财务考核指标中,并没有与其相关联的内容。直到2001年我国企业500强评选才首次设置了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指标,用以反映企业节能降耗取得的成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清洁生产法》(2003年1月1日正式施行)虽然提出了一些环境成本细化核算的要求,在工农业、餐饮服务业和建筑业等领域中建立了技术革新、循环再利用、绿色包装、内部监测及各级政府监控协调等制度,并赋予法律保障促其实施。但《清洁生产法》本身行政色彩偏重,不能做到有的放矢,虽确立标准,却雅法充分利用经济策略调动企业的参与积极性。
究其根本,我国现行的产品生产成本的核算方法是不计入工业废弃物经济价值的,所以企业经营者对营业收入中隐藏的有可能成为利润的部分难以掌控。这也间接导致了企业经营者对废弃物有效利用等的改善工作一直没能引起重视。更加严重的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剔除劳动成本因素后,我国企业在价格上并不具有任何优势,甚至随着环保成本的不断增加,利润会进一步丧失,直至企业被淘汰出局。我国企业经营者应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改变传统的成本和收益计算方法,将经营效益与环境效益两者结合起来,从获取竞争优势的战略层面重视环境经营,构建环境经营战略体系和制订具体措施来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资源有效利用率,控制三废排放总量,以绿色GDP引导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向低碳型方向转化将是我国企业生存发展的必由之路。
为了达成我国工业制造业企业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两者之共赢,不仅要从发展低碳经济的先进国家引进工业技术和环保技术,同时环境经营战略模式的导入也是迫在眉睫的课题之一。(作者单位分别为:长春大学经济学院,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文系国家“春晖计划”教育部启动基金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编号:S2010003)
注释
①经团联是日本最大的经济团体。日本各大企业、商社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几乎都参加了经团联,并担任各种领导职务。经团联对日本政治、经济发展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②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循环使用(recycle),简称3R原则。
③环境会计又称绿色会计,它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计量、记录环境污染、环境防治、环境开发的成本费用,同时对环境的维护和开发形成的效益进行合理计量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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