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它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规律是推动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重要经济规律,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文章阐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出发,围绕社会基本矛盾,讨论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生产力的发展,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例,同样证明了关于马克思主义原理的正确性。最后,笔者通过对生产力发展的剖析,提出了国有企业改革未来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生产力;生产关系;国企改革;公有制
中图分类号:F0 1.1 文献标识码:A
改革开放以来在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以及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的认识上,认识到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提出必须把发展生产力摆在首要位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社会全面进步。邓小平理论把3个有利于作为判断衡量各方面工作的是非得失的标准,即要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标准[1]。在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问题上,强调改革也是一场革命,也是解放生产力,是中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僵化停滞是没有出路的。在社会主义经济改革中确立了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取向。
一、生产力及其发展环境
马克思主义理论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认为是社会基本矛盾。这两对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决定着其他社会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其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更为根本的矛盾。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水平时,就会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反之就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成为阻碍社会前进的消极的或反动的力量,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相互作用和矛盾运动,历史唯物主义称之为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的规律。
社会的生产力是反应人与自然关系的一个范畴,是与实体性要素、科学技术、管理教育等密切关联的系统,生产力的发展问题包括生产力的水平、性质和其发展要求,除生产力自身系统之外,一定的生产力决定的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尤其是生产力发展起着重要的影响和制约作用。
社会主义生产力是社会生产方式的物质内容,而生产关系则是它的社会形式。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了,生产力的内部矛盾运动就能顺利向前发展。相反,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了,生产力的内部矛盾运动就要受到障碍。所以,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规律是推动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重要经济规律。
要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首先就要按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规律办事。我们如果违背了这一规律,人为地使生产关系落后于生产力发展水平或超越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必然也要人为地改变社会主义各种经济规律作用的程度和形式。在社会主义社会,如果是人为地使生产关系落后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就要人为地扩大社会主义利润规律和商品价值规律的作用,人为地缩小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和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作用。如果是人为地使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超越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则必然人为地扩大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和国民经济按比例发展规律的作用,人为地缩小社会主义利润规律和商品价值规律的作用。各种经济规律在社会主义社会不同发展阶段上的作用程度和形式是客观存在的,人为地扩大或缩小经济规律的作用,改变它们的作用形式,都要破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总体上看,社会主义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科学技术水平与民族文化素质还不够高,社会主义制度还不够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不断的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要迅速发展我国的社会生产力,加快我国社设事业的发展最重要的一条是要严格按照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规律办事。实践证明,我们按照这个规律办事了,生产力发展的就快,违背了这个规律,生产力发展的就慢,甚至倒退。落后的生产力,要求建立较低水平的公有制生产关系,不平衡的生产力,要求建立不平衡的公有制生产关系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通过发展生产力,推动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建国三十年的实践经验证明,生产关系是不是适合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影响生产力发展快还是慢的重要因素。我们要加快社会主义建设,必须首先自觉地严格地按照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规律办事,20世纪10年代以后,传统的一大二公并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普遍遇到了严重的问题。为了推动经济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以后,整个社会主义国家都开始了改革。中国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对国有企业进行了新的实践探索。
二、生产力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探索
1984年10月,全面推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国营企业经过从承包、租赁等经营形式的改革到建立现在企业制度的新的产权模式的探索。证明国有企业改革促进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向着主导型更强、质更优的方向发展。(总结概括性国有企业改革)
国企改革符合客观规律发展的需要,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互动作用,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国企改革的每一步都体现了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矛盾运动的客观规律。放权让利、拨改贷、两权分离、承包制、股份制和公司改革、债转股、设立国资委、股权分置改革等一系列改革的推出都是为了解放和发展国企的生产力,而对束缚这种生产力的生产关系进行变革,以适应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
建国以后的相当一段时期,由于对社会基本矛盾判断失误,曾经犯过试图以拔高生产关系来实现生产力进步的错误,因未能全面准确理解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而长期奉行计划经济体制曾给我国经济建设带来巨大损失或延缓发展。
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规律是决定生产关系发展变化的经济规律,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论基础,也是决定社会主义其它各种经济规律作用程度和形式的经济规律。不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阶段;不同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阶段,决定社会主义各种经济规律有不同的作用程度和形式。只有运用这一规律我们才能够深刻地认识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首先,改革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我国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基本适合我国生产力的状况的,因而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但是,我国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还存在着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的某些因素和环节。因此,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必须对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特别是经济体制中不适合生产力的方面和环节进行深入的改革,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优越性,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其次,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的规律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建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体制的理论依据。从总体上看我国生产力水平和生产社会化程度仍然不高,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化程度参差不齐。我国社会生产力的这种低水平、多层次和不平衡的特点将长期存在。这种多层次的生产力,不同的生产社会化程度就决定了我国的生产关系具有多种层次和多种形式。
最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总体上看,社会主义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科学技术水平与民族文化素质还不够高,社会主义制度还不够完善。邓小平理论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本质论断的关系,解放发展生产力与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互为条件的。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达到共同富裕。后者是最终目标与实现方式。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不断的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国有大中型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尤其是现阶段,我国存在多种所有制经济,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支柱作用更显得重要。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可划分为改革的初步探索、制度创新以及纵深推进三个阶段。初步探索主要表现在1918-1992年:扩大企业自主权阶段,1992-2002年进行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阶段,2002年至今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阶段,国企改革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试错”过程,是中央推动与地方实践上下结合的产物,本质上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符合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30年来,国企改革沿着市场化与公有制有机结合的轨道,从最早的放权让利,到今天的股份改制,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到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从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到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国有企业由传统走向新型。伴随改革开放30年的历史进程,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实现了“三次飞跃”[2]:
一是在国有制的认识上,所有制关系是生产关系的核心内容,决定着生产关系的性质。但是,在生产关系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同一所有制又可以采取不同的组织形式或实现形式。因为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变化,生产关系及其实现形式也不断发展和变化,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同样,作为公有制重要组成部分的国有制及其实现形式,也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发生变化的。
二是在股份制的认识上,股份制和股份公司的出现。股份制的产生和发展极大地推动了生产力,也引起了生产关系的变革,中国国有企业改革走股份制道路是生产关系变革的要求。
三是在公司制的认识上,国有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中,前期实现了公司制的改革。
改革国有企业,就是要革除国有企业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环节,使之成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企业。近二十年来,由于对国有企业的生产关系的某些环节进行了不断的调整与改革,促进了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尤其是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推行,动摇了国有企业原有的僵化的占有方式,使国有企业向社会主义前进了一大步,换句话说,国有企业已经通过改革走上了社会主义化的道路。
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是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环节和方面,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三、结语
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社会基本矛盾同样是仍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表现为社会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同样是在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条件支配下进行的。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变化的基本规律之一。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生产力系统内的各个要素直接决定体现着生产力水平性质和发展要求,而生产关系则是与生产力系统互动影响的关键范畴。
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质在于从中国现实的生产力状况从发,探索最适合最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结构,30多年来,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综合实力的提高证明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路径是正确的,促进了中国社会生产力的极大的发展。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是在唯物史观所揭示的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的规律的指导下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遵循“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规律,打破了传统体制的制约枷锁,极大的丰富了“所有制”的内涵,促进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进一步发展。从目前的国有企业来看,与原来不同,现在有些国有企业已经变异为特殊利益集团,而不是代表国家利益。因此,必须推进国有经济战略调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垄断行业体制改革,而不是把垄断行业做大做强。当然,对垄断行业进行改革,还存在很多困难,但只要有中央的共识、坚定的决心以及强有力的措施,垄断行业的改革就有望取得进展[3]。
我国国有企业加快改革发展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以“三个有利于”作为判断国企改革中各种是非得失的标准,“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和判断改革成败及一切工作是非的根本标准,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在当代中国的进一步发展。改革包括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综合国力的增强。这是不容动摇的根本标准,也是我国改革实践的根本追求。“三个有利于”标准本质上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标准,正如邓小平同志所强调的“发展才是硬道理”。我国的改革正是坚持了这一“硬道理”,才使改革与发展统一为一体,使改革成为推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极大动力。坚持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继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全方位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社会化抓住重点难点深化国有企业内部改革,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坚持改革与发展相结合,确立国有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提升国有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中国的国企改革是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因此,理解中国的国企改革,必须结合生产关系的变革和生产力的发展的要求。社会发展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国有企业需要做出新的探索。
注:
[1]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2]贾建芳.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1993
[3]何伟.国有企业改革遇到新难题.中国流通经济,201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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