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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品牌是企业经济实力和市场信誉的重要标志,已经成为国家、区域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特征。培育区域优势和特色品牌,逐步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品牌效应,已成为各地区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知名度和综合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战略。
关键词:品牌
1 塘沽自主品牌发展现状
目前,塘沽拥有天津碱厂“红三角”和天津大沽化工厂“红三晶”共2个中国驰名商标,以及25个天津市著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4个,天津市名牌产品12个。塘沽辖区内虽然拥有诸如天津港集团、渤海石油、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新港船舶重工等多家知名国有大中型企业,其经济贡献率在全市乃至全国的比重大,利税高,在国内外已取得了一些声望,但其品牌发展意识还很淡薄,品牌发展动力不足。而占据塘沽企业大多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产业规模、产品档次、核心技术、企业经营管理以及品牌战略方面还处于较低发展阶段。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1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相对较晚
始建于1911年的天津碱厂,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将拳头产品“红三角”牌纯碱销往全世界。而其天津碱厂“红三角”商标2001年才完成认定,同样享誉国内外的天津大沽化工厂“红三晶”商标也是2009年完成认定。
1.2 驰名、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数量少、领域窄
塘沽的中国驰名商标、天津市著名商标和国家、天津市名牌产品不但总量上在全市属于中下游水平,而且所属行业领域较窄。主要集中在海洋化工、装备制造业、建材等传统产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服务业所占比重微乎其微。
1.3 企业品牌扩张意识不足
拥有中国驰名商标老牌化工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中已经取得良好的声誉,但由于缺乏品牌扩张意识,没有很好利用品牌进一步提升国际知名度,扩大国际市场占有率。
1.4 塘沽科技型中小企业品牌竞争力具有较大提升空间
塘沽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与日俱增,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塘沽特色产业为代表,如电子信息、港口物流、生态农业、现代渔业和科技服务业等企业发展态势迅猛,科技含量高,国内声誉良好,发展后劲强大,但缺乏配套的政策支持,提高其国际品牌竞争力还面临许多困难。
2 塘沽在增强科技企业品牌竞争力中的制约因素
2.1 企业创牌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塘沽大多数企业受传统观念影响而缺乏品牌竞争意识,没有积极、主动的实施品牌战略,更没有制定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科学、可行的整体规划。有些企业的产品质量一般,品牌个性不明显,创新能力不足,品牌难以持续的生存和发展下去。个别企业将品牌战略作为一种短期行为。因此,绝大多数企业缺乏品牌内在激励机制,缺乏将企业品牌做大做强的内生动力和欲望。
2.2 扶持品牌发展的政策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目前,塘沽对品牌认识处于初级阶段,还没有配套措施和奖励机制来助推企业增强品牌竞争力。对一些重点、已取得较好品牌效益的企业缺乏培育和扶持力度,往往顺其自然生长。对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对其品牌发展缺乏中长期的整体规划和部署,缺乏政策整合和支持。
2.3 促进品牌竞争力发展的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提升
新闻媒体对品牌增强企业竞争力重要性的宣传还不够,公众对品牌认识不足,还不能形成“重视品牌、尊重品牌、维护品牌、保护品牌”良好社会氛围。
3 对增强塘沽科技型中小企业品牌竞争力的思考
3.1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扶持机制,夯实品牌培育发展基础
3.1.1 切实加强领导,发挥政府引导推动作用。塘沽各部门应充分认识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品牌竞争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实施品牌战略,把培育和发展工作列入塘沽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工委、管委会领导下的塘沽实施品牌战略的组织领导机制、组织协调机制、科技投入机制、工作考核机制、创新奖励机制以及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培育和发展名牌的整体合力。
3.1.2 完善政策措施,提升服务水平。健全建立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品牌建设的配套政策,分层级对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对纳入培育发展对象的企业及产品,在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品牌宣传等方面给以必要的支持和政策倾斜。进一步加强协作,优化服务,建立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
3.1.3 加大投入力度,实施奖励政策。设立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品牌建设的专项资金,对不同发展阶段的品牌设置相应的资助办法,不断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建品牌、创名牌”的积极性。对已取得一定竞争优势品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扩大品牌影响力的资金支持;对能够凸显塘沽特色品牌且具有发展潜力的品牌给予培育资金支持。制定扶持奖励政策,对已取得市场知名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2 发挥区域优势,打造特色产业,加快形成品牌集群效应
3.2.1 突出区域特色,加强分类指导。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按照“扶强、育优、挖特色”的原则,加强分类指导。帮助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2.2 扩大优势产业品牌影响力。在已取得较好声誉的船舶修造、装备制造、海洋化工、海洋石油等优势产业方面,进一步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不断争创自主品牌,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的国际注册与保护,大力开拓国内国际市场,争创国际知名品牌。
3.2.3 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品牌知名度。加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力度,用高新技术引领、培育发展现代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和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加快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形成高新技术产业的自主品牌。
3.2.4 培育现代服务业品牌。着力培育科技与信息服务业、商贸旅游业、房地产业等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不断创建服务品牌。鼓励规模科技型中小企业、特色科技型中小企业以服务商标为纽带,推进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加盟经营等现代经营方式和集团化、网络化和品牌化运作,促进服务业的升级转型。
3.2.5 扶持塘沽特色名牌产品。充分挖掘和发挥塘沽独特的生态环境资源优势,推广应用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大力推广应用现代渔业技术和生态农业新技术、新成果,促进现代渔业、高效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发挥龙头企业集聚作用,形成一批对区域经济发展起带动作用的生态特色产业,从“名牌产品―名牌企业―区域品牌”的梯次式发展,培育并扶持塘沽特色产业迈向国际市场。
3.3 以企业为主体,激发内生动力,推进品牌建设顺利开展
3.3.1 积极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增强创牌意识。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树立牢固的争创品牌求发展的观念,通过宣传、培训、扶持、资励等多种途径,使企业领导者转变发展观念,明确创名牌对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意义。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制定长期发展战略,使其从战略高度上来培育和管理品牌资产。
3.3.2 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依托技术进步培育发展名牌产品,通过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及引进先进适用技术提高产品质量、掌握核心技术、创立自主品牌、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采取“发展拳头产品,巩固品牌;扶植新兴产品,创造品牌;开发尖端产品,培养品牌”的战略方针来壮大品牌实力,拓展市场份额,树立品牌形象。
3.3.3 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科学管理。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品牌经营能力。建立创新机制,鼓励员工树立创新意识,发挥创新能力,使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但能“创牌”,而且能使品牌不断“保鲜”。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运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4 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品牌发展良好环境
3.4.1 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品牌建设的浓厚氛围。利用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视角地宣传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深远意义。发挥示范效用,大力宣传成功范例,教育和激励广大企业提高创牌意识。加大对名牌产品和企业的推介力度,形成一个全社会“创品牌、强企业、兴塘沽”的良好社会氛围。
3.4.2 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品牌保护有效机制。加强政府监管作用,各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能,进一步完善统一的打假协调机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鼓励企业竞争和创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协调和管理,开展行业自律,制订行业标准,规范同业竞争,着力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和行业利益。
3.4.3 发挥中介机构作用,为品牌建设提供公共服务。以滨海新区唯一的一家国家级生产力促进中心―滨海生产力促进中心为载体,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实施品牌战略策划、帮助企业的自主品牌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强科技人才培训、提供最新行业发展动态信息等服务,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和行业技术服务中心,加强同行业共性技术与重要技术的研究与攻关,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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