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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农民工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为经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自身权利却不能得到很好保障。因此,近年来农民工维权现象也逐渐成为社会中热点话题。本文从农民工权利保障现状入手,对其维权困难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农民工;权利;维权
中图分类号:D 21.5文献标识码:A
农民工作为我国工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让农民工的很多权利一直得不到保障。我国要建设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就不能忽视对农民工权利的保护。
一、农民工的权利及保障现状
(一)农民工及其权利。农民工是指从农村到城市,没有该城市户口的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外地人。农民工在城市务工,拥有的是农村户籍。农民工具有农民和工人双重身份,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特征。农民工的权利主要包括平等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劳动权、受教育权、政治权。
(二)农民工权利保障的现状。1.是农民工的劳动权得不到保障。具体表现在: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会受到就业歧视,存在地方保护和就业限制现象、不合理收费现象、同工不同酬等想象;农民工休息休假权受到侵害,农民工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农民工劳动条件差、劳动安全受到威胁,农民工所工作的环境恶劣,存在着很大的卫生和安全隐患。2.是农民工的政治权得不到保障。具体表现在:农民工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得不到保障;农民工被排斥在正式的政治组织之外,参与政治的途径非常狭窄,参与政治需要一个组织作为载体,工会是代表我国劳动者的利益的一个组织,然而很多企业工会没有把农民工纳入其中。3.是农民工的受教育权得不到保障。具体表现在:农民工自身的受教育权得不到保障,农村的教育水平明显比城市教育水平差很多;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得不到保障。目前农民工子女学校的条件在逐步改善中,但学校数量不足,师资配备,条件设施等方面亦需要改善。四是农民工的社会权得不到保障。具体表现在:由于用人单位的逃避和不具有城市户口很多农民工都没有参与到社会保障中去,农民工从事的大多是辛苦并且危险性很高的工作,他们应该享有工伤、医疗、养老、失业保险等等社会保障,但是绝大部分农民工目前是没有享受到这些权利的。五是农民工的精神权得不到保障。具体表现在:农民工在城市中所居住的环境是很差的,只能满足基本的生存需求,工作之余的生活是很单调和乏味的,文化生活是相当的匮乏,农民工的精神需求得不到保障。
二、农民工维权难的原因
(一)政府层面的原因。1.是立法问题。我国现行的法律内容局限,有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如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解决方式并不理想,因为会给农民工带来很高的维权成本,如:对于平等就业没有明确的规定,给企业钻法律空子的机会;在我国的法律中没有明确的制定关于农民工政治权利的法律。2.是城乡二元结构、户籍制度损害农民工的权利。农民工拥有的是农村户口,在城市务工的时享受到的国民待遇跟城市居民是不同的,农民工享受不到住房、子女入学、失业救济等方面的福利待遇,在就业的过程中还会因为户籍的原因受到就业歧视,并且因为长期存在着城市户籍和农村户籍的差异,造成农民工会受到城市居民的歧视。3.是地方政府的问题。一方面,有些地方政府由于缺乏为农民工服务的意识、执法部门人力不足、部门之间互相推诿,使农民工的维权行动不能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追求寻租能力,而忽视对农民工权利的保护。有些地方政府过多的去追求经济增长,在执法的过程中会不自觉的偏向于企业,甚至对于有些企业的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行为采取默认的方式,这更加使得农民工的权利得不到保障。
(二)企业层面的原因。部分企业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些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降低人力资源成本,同时依仗自己在劳资关系中的优势地位,不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出现如工资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任意延长加班时间、任意加大工作强度、卫生安全达不到国家标准、随意克扣工资和奖金、不给员工购买社保等等现象,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如珠三角、长三角地区这些现象尤为严重。还有些企业对于劳动纠纷产生的责任采取不履行、拖拉的方式来逃避责任。企业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导致了农民工的权利受损。
(三)农民工自身的原因。1.是法律意识薄弱。由于农民工受教育的程度和生活的环境,导致其法律意识薄弱,甚至于不懂法律。对于在劳资关系中自己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不清楚且不关心,当自己的权利受到受害的时候,很多时候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即使知道了通常都是采取不申诉、默认的态度。2.是出于维权经济成本的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通常时间比较长,而且可能需要支付高昂的司法费用,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去收集相关证据,需要往返于不同的执法部门。这时农民工出于时间成本、金钱成本、精力成本的考虑会放弃去维护自己的权利。3.是对维权部门的不信任。很多农民工具有民不与官争的传统思想,他们认为官官相互,民争不过官。当农民工的权利在受到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共同损害的时候,他们不向更高一级维权部门申诉,他们对维权部门是不信任的态度,认为即使申诉也没有用,只会浪费更多的时间和金钱。4.是社会层面的原因。社会支持和社会关注不够。由于户籍制度使得城市居民对农民工一直存在有歧视和偏见,城市中大多数人是没有真正的接受和关心农民工,对于农民工的帮助也是有限的;新闻媒体对于农民工的关注和帮助很多时候目的性太强了,没有真正的去关注和帮助他们;工会、妇联这些非营利组织对于农民工的帮助也是非常少的;由于需要帮助的农民工很多,以及自身的能力和资金的局限性,像具有非营利组织性质的法律援助机构帮忙农民工解决的维权问题也只是冰山一角;缺乏对地方政府和企业监督的具有非营利性质的第三方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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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妮(1985- ),女,四川邛崃人,西南交通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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