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课程标准下,作为一个语文教师,要树立新的教育观念。教师是课程改革的实施者,更是参与者。那么,我们应该树立怎样的观念呢?
一、牢固树立“课堂是属于学生的”这一教育理念,保证学生自主学习的时间,把学习时间真正还给学生
课堂上,教师的主导应表现在给予学生自主思维的空间。教师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把自身角色定位于学生学习的合作者、鼓励者、引导者。当然,最关键的是,要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还应把学习方式的选择权还给学生。我们不能长期硬性规定学生学什么、怎么学,不能压抑学生的自主意识,造成学生习惯性地按照教师的“吩咐”去机械操作,形成学习效率的极度低下,而应放手再放手,还学生学习方式的选择权,让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落到实处。
二、重新认识语文教学内容和构建语文教学观念
1、重新认识语文教学内容。重新认识教学内容,就是指要改变“教科书是教学的唯一内容”的狭隘认识。教科书是教学的基本内容。语文教学资源雅时不有,雅处不在,作为新时代的语文教师,要有开发语文教育资源的意识,有整合包括教科书在内的语文教育资源的能力。今后的教师,不应是照本宣科的教书匠,而应当是语文课程资源的开发者,语文课程的建设者。
2、重新构建语文教学观念。这是指要改变以往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方式。新课标倡导“要构建自主、开放、探究的学习方式”、“教学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的对话的过程”等富有时代特征、与时俱进的教学理念。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在教学中要树立“学生是教学主体”的思想。教学的参与者是教师和学生,其中学生是主角。在对话的过程中,师生不仅是平等的,而且应凸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在课堂中,教师首先是参与者,与学生平等交流;其次才是组织者、引导者、促进者。课堂是学生主动学习的场所,学生应畅所欲言、自主互动,充分地说出自己的所思、所想、所感、所悟、所疑、所惑。要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问题让他们去提、去议,答案让他们去辩,结论让他们去得。只有这样,学生才会享受到学习的乐趣,获得成功的喜悦。这才是新课程下充满生命活力的新课堂。
作为语文教师,要树立新的教育观念,让学生“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处、学会发展”,使他们真正成为全面发展的人才,面对新课改,我们要大胆地去实践,为教育的发展而努力。
转载注明来源:http://www.ybaotk.com |
上一篇:研究性学习初探下一篇:作文教学感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