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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将企业创新模式分为探索式创新和利用式创新,通过风险偏好与创新模式选择的研究,探讨了公司治理结构与创新模式选择的关系。得到的结果是:国有企业相比非国有企业,更倾向于选择风险小,见效快的利用式创新模式;大股东持股比例与探索式创新模式选择显著负相关,这与发达国家的情形正好相反;高管持股的股权激励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企业进行探索式创新,但需要一个持股临界值。这些结果反映出非国有控股和高管持股的企业更有动机进行探索式创新,政府政策应为其搭建出必要的制度基础。
[关键词]创新模式;探索式创新;利用式创新;风险偏好;股权特征
[中图分类号] F21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13-04 1(2011)12-0023-09
一、引言与问题
我国为实现经济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在政府颁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 -2020)》中,提出要用15年的时间使中国步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以将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作为中国经济增长新源泉。在这个过程中,需求探索不同的创新模式,才能实现转型升级。但各种研究表明,探索不同创新模式已成为世界难题,企业转型升级的成本很高,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更高(Peter,2009)。比如,企业转型升级离不开探索式和利用式创新,两种创新模式相互关联(Arash,2011),需要取得平衡(Corso & Martini,2009),但若同时采用两种创新模式,在不同外部环境的调节作用下,又可能导致陷入其中,动弹不得(Christiane,2011)。
在我国的实践中,许多企业已对转型升级进行了许多的尝试,结果很不理想,过程也不顺利,以至到了“十二五”规划,更提出这种转型已是“刻不容缓”。根据现有的理论和文献研究,企业转型升级是一个过程,具有一定的路径依赖性,既需要探索式创新,也需要利用式创新。比如,企业技术引进和技术改进升级作为利用式创新,风险较小,为企业的自主创新积累了资源,提供了探索式创新的基础,而自主创新作为探索式创新模式,尽管风险很高,但却是企业取得行业先进技术和共性技术,获得持续竞争力的重要实现手段。探索式创新所积累的知识和技术,又反过来促成企业更好地学习和消化吸收引进的技术。即使是西方发达国家企业,自主创新的技术很多,很先进,也需要利用式创新,不断地吸收全球的先进技术,实现更高层次上的探索式创新。
在各种创新模式中,探索式创新最具挑战性,是创新的精髓,也是企业最终摆脱技术依赖,能否成为自主创新主体的重要标志。本文借鉴March(1991),Benner(2002)等的研究,将企业技术创新分为探索式创新(Exploratory Innovation)和利用式创新(Exploitative Innovation)两种模式。其中探索式创新模式的核心是直指企业的自主研发,成功者可以迅速抢占市场,获得超额收益,为企业带来长期的竞争优势,但风险是创新过程的投入时间长、资金大,一旦失败,可能血本雅归。相对而言,利用式创新模式,比如引进和购买外部技术,利用企业现有资源进行技术改造,研发投入少,见效快,所具有的风险也远低于探索式创新模式。
探索式创新模式和利用式创新模式,两者孰优孰劣,学术界存在很多不同见解。比如,选择利用式创新模式时,尽管企业可能成不了行业的领先者,但这种跟随式的创新模式可以为企业带来稳定的短期收益。于是,在创新选择上就出现了许多值得研究的问题,比如,为何不同的企业对探索式创新模式与利用式创新模式表现出不同的态度?是何种因素影响了决策者对创新模式选择的决策呢?哪一种创新模式对决策者更具有吸引力和创新动力?为什么我国企业大部分采用利用式创新而甚少“敢为天下先”呢?我们知道,风险与收益是企业资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因此,企业性质与企业决策者对风险的偏好就决定了其对创新模式选择的态度。
那么,如何鉴别风险偏好呢?在我国,企业不同性质的控股股东有着不同的利益取向和风险偏爱。比如,国有企业的所有者“虚位”、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和对短期“政绩工程”的追求等,其风险偏好与非国有企业有很大不同,使得决策者的禀性具有风险厌恶的特性,导致在创新模式选择的决策上不同于非国有企业;其次,由于历史体制和转轨的需要,上市公司呈现出国有股占主导地位、“一股独大”,将导致我国在技术创新上是不完全主体(安同良,200 ),而与政府政治意图密切联系,这也会影响我国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和企业管理层在创新模式选择上的风险偏好与创新决策。
回顾已有文献,Charles Carter(1981)指出,在许多情况下,企业不进行技术创新并不是没有能力和条件,而是因为动力不足。尽管国内外对企业创新投入影响因素的研究很多,比如从宏观经济因素,政府支持,出口导向,企业规模,人力资本,资本结构等多方面研究了与企业创新投入的相关性,然而如何通过企业创新模式选择的研究,从根本上揭示企业创新投入的决定性因素依然面临很大挑战,正如Cohen 和 Klepper(1992)的实证研究认为,决定企业创新努力的关键因素是“不易观测的”。
为提高研究的可观察性,本文认为企业特征、股权结构和高管持股最能反映其风险偏爱,且必然在企业探索式创新模式与利用式创新模式的行为选择中得到体现。对此,通过观察对不同性质的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持股、管理层持股的风险偏好,探讨他们在这两种创新模式上的利益关注点和风险的态度,从深层次上研究企业选择探索式创新与利用式创新模式的影响因素。这些研究为如何使我国企业成为自主创新主体的内在机理和政策制定提供了事实和实证参考依据。
二、文献综述
1. 国外学者对创新模式选择的文献综述
Lall(1992)提出,研发活动本质上需要巨额资金资源支持,而且因为创新结果经常难以预料而伴随着巨大的风险。尽管技术创新的高风险在许多情况下是不可控的,但不同的创新模式所面临的风险程度是不同的,因而企业可以通过选择不同的创新模式来控制创新企业带来的这种不确定性。这就促成了国外许多学者对不同创新模式的研究。
在创新模式的选择上,企业有内在的动力。比如,Bruno & Reinhilde(2002)的结果表明,高风险、高成本的创新活动并没有打击企业创新的积极性,而是决定了企业创新策略的选择,比如,规模不同的公司,风险不同,相比之下,规模较小的企业偏好单一的创新模式,而大规模的企业更加青睐各种创新模式的组合。
创新模式的选择会受到企业外部因素的影响。比如,Jansen(200 )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重新定义了探索式创新与利用式创新,结果表明,企业集中度对探索式创新存在负面影响,程序化程度高的企业更倾向于采用利用式创新模式;而环境的动态性对探索式创新的调节作用是正向的,对利用式创新的调节作用相反;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采用利用式创新模式对企业财务状况存在显著的正面影响,而Auh, Menguc(200 )的结论却正好相反。
创新模式的选择也会受到企业内部因素的影响。比如,公司治理结构、报酬机制,甚至来自不同职能部门或拥有不同背景的经理人,都会有不同创新模式的选择偏爱,会对企业创新模式的选择产生影响。比如,Francis 和Smith(1995)的研究结果表明,股权分散的公司相对于管理层高持股或者有重要外部大股东的公司,其创新较少;股权分散的公司更加倾向于购买技术而不是企业内部的自主研发,这是采用利用式创新模式的典型体现。从行为上看,有研究发现,拥有市场和销售背景的经理人比拥有技术背景的经理人更倾向于探索式的创新(Hambrick & Mason,1984);当经理的报酬用会计短期业绩衡量时,经理人更倾向于向外部引进技术而不是进行自主创新,相反,当经理人的薪酬采用股权激励的方式时,经理人则会倾向于选择两个创新方式的组合(Yanfeng Xun,2004)。这说明CEO的报酬机制、个人行为动机会影响企业创新模式的决策方向。
2. 国内学者对创新模式选择的文献综述
近年来,我国也有一些学者开始关注企业创新模式的影响因素。比如,刘新民、李垣、冯进路(200 )根据创新模式的风险不同将创新分为突变式和渐进式创新,结论是企业的财务控制与突变创新负相关,与渐进创新正相关,而企业内部战略控制与企业的突变创新正相关,与渐进创新负相关,这说明我国企业的财务控制和战略控制将对企业的创新模式产生不同的影响。
我国的情况与国外企业有很大的不同。比如,宋小保,刘星(2001)的研究将企业的创新分为不确定的创新投资与相对确定的创新投资,研究结果发现,在控股股东股份较低时,控股股东愿意选择市场前景不确定的技术投资,而当其所占股份较大时,控股股东更愿意选择较确定的技术投资。这反映出我国企业控股股东不同特征对不同创新模式的风险偏爱。这一结论正好与Francis 和Smith(1995)的研究结果相反。
从上述国内外的研究结果看,不同创新模式的选择反映出企业取得技术的不同实现途径。比如,我国大部分企业,其发展模式、治理结构与国外企业有很大不同,更倾向于引入技术式的创新,自主研发的强度远低于其他国家,导致对外来技术的依赖,甚至是“生存性的依赖”。这意味着我国要成为自主创新型国家,就需要从企业治理机制角度来研究影响我国企业创新模式选择的关键因素,才能更深入地理解我国企业治理机制如何影响企业创新模式的选择,在此基础上提出改进企业创新模式的选择机理,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走自主创新之路。
三、理论基础及假设的提出
1. 探索式创新和利用式创新的特征
March(1991),Benner和Tushman(2002)等学者将技术创新分为探索式创新和利用式创新两种模式。March(1991)认为,探索式创新是寻找新的技术发展,是对全新机会的尝试,会导致投入、产出或流程的根本性变革,结果可能是 “摧毁”一个旧产业(如真空管产业),创造一个新的产业(如微电子产业)。另一方面,这种创新模式需要长期不断的、巨额的研发经费,由此导致企业可能承担巨大的风险。
相反,利用式创新是对现有技术改进和引进的渐进式创新,它是以现有知识为依托,强调对技术的应用、提炼、整合和改进(Benner,Tushman,2003)。通常是企业经过不断积累的局部或改良性创新,相对的研发投入少、见效快、风险低。
企业选择不同的创新模式,导致企业的技术变化和技术改进程度不同,所带来的风险也不同。因此,尽管技术创新的风险是本身固有的,但不同的企业通过选择不同的创新模式,其风险是可以控制和选择的(Lall,1992)。
这是因为不同创新模式,产生价值的机制和面临的风险不同。这表现为探索式与利用式创新模式导致创新价值产生的机制不同,比如,可能产生价值规模效应,也可能产生协同互补效应,还可能产生替代效应。但同时,不同创新模式对企业提升竞争力所承担的成本和风险不同,比如,企业如果只采用利用式创新,可能导致学习陷阱,反之,如果只采用探索式创新,又可能被创新套牢。特别是当企业采用探索式创新时,一旦出现失误,就可能严重地套牢,导致许多企业对探索式创新模式产生恐惧感。因此,企业创新模式的决策是一个艰难的选择,受到企业风险偏好的重要影响。由此导致企业的特征不同,公司治理的状况不同,会对研发创新模式做出不同的选择。比如,有文献研究表明,新成立的公司有更多的探索性创新,而现存公司有更多的利用式创新;公司的治理特征不同,比如,国有产权可能会削弱对探索式创新的选择。
2. 探索式与利用式创新模式的风险分析
探索式创新所研究开发的技术大多处于当代科技的前沿,难以预料的未知因素很多,雅明显的规律性,雅论是过程还是活动本身都充满了较大的风险(李忆,2008)。这些风险包括:
在技术方面,探索式创新的结果不确定性大。比如,已有的技术发明创新可能存在缺陷,不实用,甚至还需要进行新的创新发明研发才能支撑这些已有发明的实际应用,不仅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完成,成本高,而且在这个过程中,竞争者可能又创新出了新的技术,使企业现有的技术创新完全成为沉没成本。
在市场方面,市场变化导致技术研发的进程跟不上市场需求的变化,比如,美国铱星通讯公司的“铱星事件”,其重要原因是研发投入很大,而市场用户数远远达不到预期或者说市场营销策略失败,最后被迫宣布关闭该系统并导致企业不得不宣告破产。
探索式创新需要的长期巨额经费,使得企业对未来的预算失去可行性,比如,由于商业环境变化,使预算在实际执行中大大超过了企业所估计的承受能力,从而可能导致技术创新中途的停滞或失败。相对于探索式创新模式来说,选择利用式创新模式的企业,主要是通过引进和外购先进技术与设备,快速地应用行业新技术,而且对辅助件,可以利用现有的主导产品来支撑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获得的是领先企业原始创新技术应用的“外溢”效益,从而可以在短期内使企业取得较高的投资回报。即使是对现有技术设备进行的技术改造,也是通过引入行业领先开辟的技术产品做铺垫,易于测定和控制投资与回报,风险与收益的关系,可以大幅度地降低技术改造的市场风险(Jansen,200 )。从各种文献资料看,企业选择探索式创新模式与利用式创新模式的特征与风险可归纳为表1所示。反过来,这些不同模式也会对企业的决策行为和过程产生不同的影响。
表1 探索式创新模式与利用式创新模式比较
资源来源:根据已有文献资料的结果归纳整理。
3. 产权性质与控股对企业创新模式选择的影响
企业产权理论认为,处于特殊委托代理关系下的国有资本容易出现有效投资主体缺位和效率低下的问题。比如,各国的研究也都证明,在竞争性领域,最有效的投资是民营资本,政府的投资效率是较低的。原因是在私营企业中,所有者与企业内部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一种直接、单向的委托代理关系,甚至是亲力亲为,而在国有企业下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多层次的委托代理模式,结果初始委托人的最优监督积极性与最终代理人的最优工作努力程度都随着代理链条的拉长而递减(张维迎,1999)。
比如,在国有控股的情况下,实际控制人常常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他们不是从人力资源市场竞争产生而是政治过程决定,由政府任命,任期较短,有的甚至只有不足3至5年,变数很大,而且领取的是固定薪酬,剩余索取权却归国家所有。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他们的目标函数更多的体现的是职务待遇和提升机会,需要的是短期业绩稳定,而不是历经数载的探索式创新,以免错过升迁的机会。因此,在追求短期“政绩”利益的驱使下,面对研发周期长的探索式创新模式,即使创新成功也难以在短期内见到成效,且巨额的现金流支出还会影响企业的短期业绩,自然会选择理性的风险厌恶策略,导致企业缺乏探索式创新活动的动力和得到公司长期收益的激励。
这种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不匹配,表现出对创新模式的不同选择。从治理机制看,探索式创新活动的不确定性,短期内没有确定的业绩,他们丧失了向政府要求增加报酬的谈判力和对其他权力进行讨价还价的资格,特别是在创新失败的情况下,反而更严重地影响到他们的“政绩”,对此理性博奕的结果是“明哲保身”、“不求有功,但求雅过”的中庸策略,没有动机选择高风险的探索式创新模式。另一方面,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技术进步又是企业的必然要求,这就促使国有控股企业的经营者追求任期内见效快、风险小、能有效增加企业短期收益的利用式创新模式。比如,只进行技术引进和改造,这也是他们的理性选择。
从现有的研究看,夏冬(2003)认为,政府所有权份额对企业创新效率有消极的影响;李丹蒙、夏立军(2008)以制造业和信息技术业上市公司为样本,结果发现非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创新强度显著高于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从经营效率看,许多研究都持国有股低效率的观点,比如,徐晓东、陈小悦(2003)的研究表明,与国家控股公司相比,第一大股东为非国家股股东具有较高的价值和更强的盈利能力;陈信元、陈冬华等(2005)发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难以对企业的长期绩效产生正面影响。
综合以上分析,国有企业相比非国有企业而言,他们有更加复杂的利益取向与政治目标,这些都会导致国有企业在进行创新选择时注重企业的短期收益。这种“短视”行为促使他们在创新模式的选择上偏向于以引入和改造技术为主,短期见效的利用式创新模式。由此,我们提出假设:
假设1: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较非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更倾向于选择利用式创新模式。
4. 股权结构对企业创新模式选择的影响
从产权的股东结构看,我国大部分企业依然处于国有股一元化的股权结构。由于国有产权具有模糊的非人格化产权特征,使得国有与民营股东的风险偏爱有很大不同,形成对企业技术创新模式的不同选择机理。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资本市场不仅是作为配置资源的场所,而且被赋予了如支持国企改革、以市场来监管企业等的许多职能,滋生出了我国资本市场“一股独大”的天然土壤,致使中国目前大部分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都是国有股东或法人股东(冯根福,2004;陈晓,王琨,2005)。
尽管国外学者的研究表明,一定的股权集中度有利于企业创新的投入,比如, Jacobs(1991),Dechow 和Sloan(1991)的研究发现,在分散型所有权结构下,缺乏监督的经理人倾向于保守的创新投入,而股东并没有能力对其进行监督;Francis 和Smith(1995),Lee 和O'Neill(2003)认为,外部大股东的出现,可以加强对公司管理者的监督,从而可以减低由于两权分离产生的委托代理成本,抑制创新投入的短视行为。但我国的情况不同,国有股“一股独大”的格局会导致我国企业是研发创新的不完全主体,风险厌恶行为会更加重技术追随战略的选择(安同良,2004;安同良,200 )。原因是控股股东的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不匹配,所导致的严重委托代理关系会使得第一大股东没有动力去监督经理层,出现严重的投资短期化行为。正如冯根福(2004)所指出,有效降低控股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代理成本的前提,就是控股股东必须是一个有效的投资者和委托人,以形成对经营管理者的长期激励。但在国有股的情况下,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越高,这种长期激励机制越难以形成,表现出企业的短期收益偏爱更加明显。
这说明我国企业的股权结构会对企业创新模式的选择产生重要的影响。通过上述分析,可提出假设:
假设2:随着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增加,企业更倾向于选择利用式创新模式。
5. 高管风险偏爱对企业创新模式选择的影响
早在 1932,Berle就指出,与所有者控制的公司相比,管理者控制的公司更为厌恶风险。比如,当管理者努力工作时,他可能承担全部成本而仅仅获得一部分收益。在这种利益不平衡的情况下,管理者缺乏高风险创新投资的动力,他们将更多地追求短期的财务绩效目标,而放弃一些风险大,投资周期长,收益不确定的探索性投资。
在这种情况下,尽管探索式创新投资可以为企业带来长远的发展机会,其成功能为股东带来丰厚的收益,但管理者的目标函数是短期利益,特别是一旦探索式创新失败,所产生的巨额固定成本和沉没成本,更使高管们有动机在技术创新上选择“保守”的创新战略,以降低个人承担的创新风险。由于利用式创新模式的特点是风险较小,创新的投入可以为企业带来可预见的收益,正好可以满足其获得短期收益的目的。这就意味着采用利用式创新模式,是企业高管更偏爱的模式。
根据委托代理理论,缓解这种利益目标与风险偏爱不一致行为的最好办法是建立高管与股东利益的趋同机制(Holmstrom,1999)。在改变高管风险偏爱的各种激励机制中,股权激励被认为是一种有效的方法。这种机制对高管选择创新模式的原理是:当管理者没有剩余索取权时,他们就会回避风险较高的探索式创新,而选择风险较小的利用式创新模式;当管理者持有公司股份时,他们享有对公司的剩余索取权,从而鼓励管理者着[于未来,有更大的动力选择探索式创新模式。
Jensen和Meckling(191 )研究也表明,随着管理层所持股权份额的增加,他们的利益会与股东趋于一致,能有效地降低偏离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方向。Smith(1995)在研究公司股权结构与创新间的关系也得出结论,与管理层持股较高的公司相比,管理层不持股或持股比例低的公司更倾向于购买而不是自主创新。Zahra(2000)等学者关于中等规模企业创新活动的实证研究发现,企业经理的持股比例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存在显著正相关。我国学者也对管理层持股的激励作用进了实证研究,比如,邱世远(2003)认为,上市公司存在显著的股权激励作用,高管持股数高的公司,其经营业绩比高管持股数低的公司经营业绩要好;在研发方面,刘运国等(2001)在研究高管任期与企业研发支出的关系时,得到的结论是高管是否持股对企业自主创新支出正相关。这些研究结果说明,对高管的股权激励有利于鼓励管理者着[于企业未来的收益。根据这些研究结果,我们可以合理地推理:高管持股高的企业,更有动机做出探索式创新的决策。由此,可提出假设:
假设3:高管持股能够对企业创新模式的选择产生影响,表现为高管持股能促进企业选择探索式的创新模式。
四、数据样本与模型设计
1. 数据来源与样本
鉴于我国企业对自主研发数据披露的现实情况,参照许多其他学者的做法,同时为了避免数据的口径不一致导致不同企业间研发数据的不可比性,本文对企业探索式创新投入的数据,只选择“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明确披露用于当期自主研发的资金投入作为样本。而对利用式创新投入的数据,收集来自“雅形资产”与“在建工程”科目下,明确披露为本年新增外购的专利与非专有技术,技术改造、设备改造和生产线改造的金额。样本的时间跨度为2002年至2001年,这是我国“九五”、“十五”、“十一五”提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与转型升级的重要期间;样本剔除了数据有缺失值的企业,还剔除了金融、商贸、房地产类企业,共获得样本390个,主要分布在制造相关的行业中。
2. 变量选择与模型设计
用于检验假设的变量与控制变量如表2所示。
其中控制变量考虑了前人的主要研究成果,包括企业规模、公司的负债率和行业。大量文献研究都发现企业规模与资产负债率会对创新投入产生重要影响。原因是规模较小的公司在创新方面灵活性大,而规模大的公司具有创新规模与资源优势;高杆杠公司会削减创新的支出,倾向于低水平的研发投资,甚至完全拒绝用债务融资方式来支持创新(Bhagat,1995;汪晓春,2002)。对行业控制变量,考虑了不同的行业竞争程度不同,技术周期不同,其对创新支出的强度也不同。
为检验假设1、2、3,采用的回归模型如下:
RDC=β0+β1FCTR+β2LgSH+β3MSR
+β4MSR01+β5SIZE+β LEV+βiINDi+u
五、数据与结果分析
1. 描述性统计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的结果如表3所示。从表3可以看出,我国企业高风险探索式创新投入均值仅为0.8 %,总体偏低,而利用式创新投入均值为3.13%,远高于前者,说明我国企业技术依赖性强,重技术引进,自主研发投入不足这样一种普遍现象。从创新投入相对数来看,均值为0.38 8,说明探索式创新投入所占比例的均值为38. 8%;最小值为0.0041,最大值达到0.99。这说明不同企业对创新模式的偏好存在很大的不同。另外,我国企业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平均为43.35%,最高持股比例达83.15%,可见我国企业股权相对集中;最终控制人的均值为18.21%,说明样本公司有81.19%的企业的最终控制人是国家,国有股占据主导地位;高管持股比例的均值为1. 3%。
此外,Pearson相关性分析表明,相关系数匀在合理的范围,各变量间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durbin-Watson 的d值为1.952,变量不存在严重的自相关问题。假设1、假设2和假设3的模型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
2. 公司治理特征对企业创新模式选择的影响
(1)产权性质与控制对企业探索式创新模式选择的影响。从表4模型1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变量FCTR的回归系数为0.1031,P值为0.013,在统计上接近1%的显示水平。这个结果说明,国有企业相对于非国有企业,在创新模式的选择上更倾向于选择风险小的利用式创新模式。这一点表现了国有企业的“不求有功,但求雅过”的思想,相比非国有企业,更注重企业的短期收益,表现为选择利用式创新模式的风险偏爱,假设1得到验证。
(2)股权结构对探索式创新模式选择的影响。从表4模型2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企业探索性创新投入比例负相关,回归系数为-0.2149,且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P值为0.028)。这说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企业探索式创新投入所占比例越小,企业更倾向于采用风险较小的利用式创新模式。这个结果验证了假设2,与国外企业大股东选择创新模式的结果不同(Francis & Smith,1995)。
(3)高管风险偏爱对探索式创新模式选择的影响。从表4模型3的回归结果显示,高管人员的持股比例与探索式创新投入比例存在正相关关系。这个结果表明高管持股对探索性创新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在统计上接近于显著水平(t值为1. 4)。其原因可能是我国高管持股比例较低,不足以改变高管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的风险偏爱。
回顾相关文献,不少学者已对我国上市公司高管持股做过大量实证研。比如,魏刚(2000),于东智(2001)等都发现,虽然高管持股制度有利于提高公司业绩,但我国上市公司高管“零持股”现象普遍。当管理层的持股比例较低时,很难发挥期应的的激励作用。这意味着只有当经理人员持有本公司一定数额的股分时,其激励作用才会发挥出来。同样,李增泉(2000)的研究发现,持股比例在前1 1家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明显高于持股比例为0的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0.52%和0.15%,这种差异的显著性水平达到0.003。对此研究的推论是,较低的持股并不会改变管理层采取有利于企业长远利益的决策,只有当经理人的持股比例达到一定比例后,激励效果才显现出来。
本文在上述这些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高管持股比例是否达到0.1%为界定义虚拟变量MSR01,其取值为:高管持股比例等于或大于0.1%时赋值为1,否则为0。回归结果见表5中模型4的结果:MSR01的回归系数为0.1115,P值为0.024,很显著。这个结果说明高管持股比例等于或大于0.1%的上市公司,其探索式创新模式投入的比例比高管持股比例低于0.1%的上市公司高出11.15%,且统计上非常显著。
这个结果的重要含义是,当高管持股比例较低,比如低于0.1%时,激励作用不会显现出来,不足以改变公司高管对公司长期收益的风险偏爱,具体表现为公司高管在面临创新模式的选择时,更偏向于短期收益强的利用式创新模式。相反,当高管持股比例大于0.1%,有动机促使企业选择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探索式创新模式。这样,假设3得到验证。
3. 其他因素对探索式创新选择的影响:控制变量
从控制变量的结果看,企业规模与企业创新投入中探索式创新投入所占比例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与企业创新投入中探索式创新所占比例显著负相关。这些结果与国内外许多文献的研究结果一致,前者与企业研发取得的规模效应相关,后者与银行债权对企业研发创新高风险的约束限制相关(王任飞,2005),即债权人倾向于要求将资金用于风险较低的利用式创新研发项目。
六、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1. 研究结论
我国是一个人均资源缺乏的大国,依靠资源推动的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没有可持续性,因此,我国已通过出台了各种政策措施鼓励企业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探索式创新最具有挑战性,是企业实质性创新的精髓,也是企业走出技术引进、设备进口、技术依赖,最终走向自主创新的重要标志。对此,本文基于创新风险这一视角,将企业的创新模式分为探索式创新和利用式创新,研究了公司治理结构与创新模式选择的关系,得到的主要结论如下:
(1)国有与非国有控股企业在创新模式的选择上存在显著的差别。国有企业相比非国有企业有更加复杂的利益取向和政治目标,导致国有企业在创新模式的选择上更加注重企业的短期收益,因此,更倾向于选择风险小,短期见效的利用式创新模式。相反,对非国有企业,比如,民营企业更有动机选择探索性创新模式,更可能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是我国建立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力量。
(2)在我国现有的股权背景下,针对国有股“一股独大”的情况,我们发现,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企业创新投入中探索式创新所占比例显著负相关,即随着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增加,企业创新投入中探索式创新所占的比例减少。这个结果与国外企业大股东选择创新模式的结果正好相反,反映了我国企业制度对企业研发创新模式选择产生的重要影响。这从另一个侧面揭示出为什么我国企业高端原创性技术较少的重要原因。
(3)高管持股的股权激励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企业进行探索式创新,但在我国高管持股普遍偏低的现状下,对企业探索式创新投入的激励效果在其持股比例很低时还不能发挥明显的作用。对此本文选择了一个临界值0.1%,研究发现当高管持股大于或等于0.1%的企业,企业探索式创新投入比例显著大于高管持股比例小于0.1%的企业。这说明如果我国企业的高管持股很少,这样的企业治理机制可能会制约我国企业探索性创新模式的选择。
2. 政策启示
依据本文上述的研究结论,我国非国有控股和高管持股较多的企业更可能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对此提出的政策启示是:
(1)优化我国企业研发创新模式选择的制度基础,是培养企业成为自主创新主体的客观要求。本文的研究结论表明,雅论是国有股,还是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提高,企业探索式自主创新投入所占比例都会减少。这说明国有股权和国有股“一股独大”都不利于我国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对此,要发挥出企业家主体创新精神,构建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产权制度,避免所有者缺位带来探索性创新动力不足的短视行为。这就需要政府一方面应深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激励制度改革,完善市场机制,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这个国民经济的主力军自主研发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政策扶持引导一些非国有企业,比如民营企业的研发创新,这些企业探索式创新的动力相对较强,更有可能成为我国自主创新的主体和先锋。
(2)引导高管人员探索式创新的风险偏爱。从法规、政策上加强企业高管人员持股指导,尤其是鼓励企业普遍实施期权制度,通过提高高管持股和分享企业成长收益而激发对研发创新的动力,尤其是激发对探索式创新模式的选择。当前,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持股比例都较低,而本文的研究结果发现,高管持股比例超过0.1%的企业,才有较高的探索式创新投入比例。因此,为提高我国企业探索式自主创新的投入,应在上市公司中设计适当的股权激励与约束机制,以引导企业家和企业高管人员关注公司长期利益的风险偏爱,激发出对原创性技术研发的战略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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