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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书记员队伍职业化管理,促进各项工作的平衡发展,提高办事效率,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法〔2017〕143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厅字〔2020〕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林芝市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补录聘用制书记员(中央政法编制外合同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01
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择优补录符合条件的人员。
02
补录岗位和名额
林芝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2名,从事与检察业务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03
补录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有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边稳藏方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4.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法律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7.具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运用office、wps等办公软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开除公职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其它不适宜从事担任聘用制书记员工作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04
补录程序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9月1日(上午9:30至下午18:30)。
2.报名方式和地点。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本人需到林芝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报名,此次补录免收报名费。地址:林芝市人民检察院业务楼4楼410室(林芝市巴宜区和谐路3号)。
3.报名资料。考生需填报《林芝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4.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工作由林芝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并及时通知报考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补录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的报名人员,于9月6日(上午9:30至下午18:3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上午9:30至11:30。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法律知识,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时间大致在笔试之后一周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15分钟,总分为100分。
(三)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折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要求。本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林芝市人民检察院委托考生毕业院校或服务单位,以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进行考察政审。参加考察政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限内填报《林芝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政审表》(附件2),并自行前往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部门)。考察政审单位(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察政审工作,重点考察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明确政审是否合格)、加盖公章。
(四)递补工作
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递补人员将单独组织体检及考察政审。
(五)录用
1.聘用制书记员补录名单确定后,在林芝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账号及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由林芝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含试用期3个月)。
05
薪资待遇
结合林芝市人民检察院已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的招录经验,并充分考虑林芝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此次补录的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学历工资和绩效奖金组成,用人单位按规定交纳五险一金。聘用制书记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林芝市人民检察院提供食宿、办公设备等必要保障。
联系单位:林芝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894--5835372
举报监督电话:0894--5835382
查看附件:
1.林芝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补录报名表
2.林芝市人民检察聘用制书记员补录政审表
林芝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3年8月24日
原标题:林芝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补录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rd-s_LEG8bY9JiFs5wL-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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