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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重要指示要求,2023年我市将继续采取组织推荐、统一招考、择优录用的办法,实施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推荐
区县党委组织部根据基层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状况,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提出推荐人选。
(一)推荐人选的范围
现任职且任职3年以上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其中,在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的,放宽报考任职年限为2年以上),现从事且从事5年以上乡镇(街道)工作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区县党委组织部审核,可参加所在区县面向优秀城市社区(村)党组织书记、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相应职位的公务员招考。其任职时间和工作时间可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
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违规辞去公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推荐人选范围。
推荐人选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实绩突出,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有高中、中专(含我省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以上文化程度;
6.已满最低服务期限。
(二)推荐程序
1.申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报考申请,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综合申请人的现实表现、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推荐人选。
2.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组织拟推荐人选填写《2023年济南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按照区县党委组织部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3.5月4日前,区县党委组织部将审核通过的组织推荐人选名单反馈至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由乡镇(街道)党(工)委通知申请人推荐审核结果。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程序
1.职位查询。详见附件《2023年济南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对招录公告中的政策和招录职位中的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与区县党委组织部联系。
2.网上报名。经组织推荐、审定同意后,推荐人选可在2023年5月5日9:00至5月6日16:00期间登陆灯塔-泉城党建网站(http://www.qchdj.gov.cn)“录用公务员”专栏,提交报名申请,限报所在区县的一个相应职位。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职位,不接受未经组织推荐、审定同意的个人报名。推荐人选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单位),不能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23年5月5日11:00至5月7日12: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3年5月6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申请改报本区县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其中,招录机关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2023年5月6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申请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组织推荐、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4.网上缴费确认。招录机关于5月7日12:00前完成资格初审工作。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23年5月5日11:00至5月7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5.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名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2023年济南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等报名资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并于指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
6.录用计划核减及其他。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
对于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按照规定,本人可申请改报所在区县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只可改报一次。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2.面试。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确定现有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前,组织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报考人员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以及未按照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
面试方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计算,在本场面试结束后以适当方式及时向面试人员公布。
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在灯塔-泉城党建网站“录用公务员”专栏发布。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各职位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承担。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工作原则上在确定考察人选后30日内完成。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在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报考人员放弃或因体检考察问题形成空缺的职位,招录机关从该职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和报到
招录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灯塔-泉城党建网站“录用公务员”专栏和工作所在乡镇(街道)、城市社区(村)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办理报到手续。
对于公示或录用后无故放弃录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四、试用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试用期内,招录机关和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和教育培养,并按有关规定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一般不调整岗位,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报到时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特别提示:
1.请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及时关注灯塔-泉城党建网站“录用公务员”专栏发布的相关信息。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2.本次公务员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公务员招录发布的公告、职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本年度、本月份。
咨询电话:
历城区委组织部:0531-88023813
长清区委组织部:0531-66580879
章丘区委组织部:0531-83212738
济阳区委组织部:0531-84232957
莱芜区委组织部:0531-76131179
平阴县委组织部:0531-87883621
商河县委组织部:0531-8488895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82568270
监督电话:0531-51709582
咨询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5月8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附件:2023年济南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职位表
济南市公务员局
2023年4月
原标题:2023年济南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公告2023年济南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chdj.gov.cn/staticPage/lqgwy/tzgg.html20230418/123930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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