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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海北州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根据《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海北州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海北州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9名(只限男性)、消防文员2名。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与范围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对象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4年4月6日至2004年4月6日之间),对持有A1驾照资质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2年4月6日以后出生);
5、具有海北州户籍(含持有海北州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6、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男性;
7、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
8、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消防文员公开招聘对象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4年4月6日至2004年4月6日之间);
5、具有青海省户籍(含持有青海省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6、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可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具备与应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技能;
7、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及OFFICE等办公软件应用能力;
8、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其中身高、体重和文身项目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9、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方式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由海北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聘办公室(以下简称海北州招聘办)组织开展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政治考察、面试、体格检查,择优选拔聘用。
消防文员招聘工作由海北州招聘办组织开展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政治考察,择优选拔聘用。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程序和时间
1、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2022年3月10日至4月6日)
招聘对象需携带《海北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证件照(1寸蓝底或白底)等原件及复印件,于3月10日至4月6日期间,到户籍地(常住地)所在消防救援部门(支队、大队、消防站)参加现场报名。对持有A1驾照资质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招聘对象报名时还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海北州招聘办通过查验招聘对象提供的证件证书,对招聘对象户籍、居住地、学历等重要信息进行审查,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工作人员书面告知招聘对象正式聘用后驻勤备战、日常管理、教育训练模式和非正常离职相关规定,招聘对象签字确认,并现场制发准考证。拒不签字者,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2022年4月8日至10日)
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组织招聘对象进行测试。其中,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不设最高分值上限,设最低分值,任一单项达不到最低分值视为“不合格”;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优秀、良好、中等、一般”实行等次评定,任一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的,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3、心理测试(2022年4月13日)
体格检查合格的招聘对象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4、政治考察(2022年4月15日至17日)
参照公务员政治考察要求进行。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5、面试(2022年4月20日)
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由海北州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及交流沟通能力。考官组成由海北州招聘办确定,消防救援队伍考官不少于三分之一。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
6、体格检查(2022年4月25日至27日)
海北州招聘办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在海北州第一人民医院(西海镇)开展体格检查。经考核批准聘用的招聘对象,持发票可报销体检费用,未聘用者体检费用自行承担。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于体格检查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向海北州招聘办提出复检书面申请,海北州招聘办会同承检医院研究后,符合复检条件的,报经省招聘办备案,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招聘对象自行承担。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7、公示聘用(2022年5月6日前)
在各考核项目均合格人员中,海北州招聘办根据个人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和面试总成绩进行排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直接聘用、优先聘用规则:
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且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救援队伍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持有B2(含)以上等级驾驶证人员,招聘考核合格的直接聘用。
对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役期满的退役军人及有政府专职消防队3年(截止2022年4月6日)以上(含3年)工作经历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上述条件及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的单项用时进行排名,用时少者排名靠前。
8、入职培训(2022年5月15日前)
新聘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需参加入职培训,培训期(试用期)6个月,培训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
对聘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间退出的,根据公示的合格人员成绩排名依次补聘,补聘期为2个月。入职培训1个月内,开展体格检查复查与政治考察复审,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检复查范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复审复查合格的签订入职培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入职培训期间,经个人申请退出、聘用单位审批同意的,按照有关规定退缴相关费用,取消今后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资格。正式签订合同后离职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消防文员招聘程序和时间
1、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2022年3月10日至4月6日)
海北州招聘办在支队机关和各大队设置报名点,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实施。招聘对象需携带《海北州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4),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并打印)、职业资格证、证件照(1寸蓝底或白底)等原件及复印件,于3月10日至4月6日期间,到户籍地(常住地)所在消防救援部门(支队、大队、消防站)参加现场报名,招聘对象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海北州招聘办通过查验招聘对象提供的报名材料,对招聘对象户籍、居住地、学历等重要信息进行审查,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工作人员现场制发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2022年4月9日至24日)
笔试、面试工作按《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实施细则》《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核聘用工作实施细则》执行。笔试、面试命题及有关招聘工作由海北州招聘办负责。
笔试试题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的综合试题,满分1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占40分),申论为主观性试题(占6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具体招聘岗位的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招聘对象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及交流沟通能力。考官组成由海北州招聘办确定,消防救援队伍考官不少于三分之一。
招聘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如考核总成绩有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笔试申论成绩高低确定。
3、心理测试和体格检查(2022年4月25日至4月27日)
通过笔试、面试的人员,根据其总成绩,按照报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测试和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体格检查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执行,在海北州第一人民医院(西海镇)开展体格检查,其中身高、体重和文身项目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经考核批准聘用的招聘对象,持发票可报销体检费用,未聘用者体检费用自行承担。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于体格检查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向海北州招聘办提出复检书面申请,海北州招聘办会同承检医院研究后,符合复检条件的,报经省招聘办备案,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招聘对象自行承担。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4、政治考察(2022年4月28日至29日)
参照公务员政治考察要求。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5、公示聘用(2022年5月6日前)
①公示。心理测试、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海北州招聘办在在原公告发布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②聘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6、入职培训(2022年5月15日前)
新聘用消防文员参加由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统一组织的入职培训,2022年5月15日前完成入营集合,培训时间为1个月,试用期为3个月(含入职培训时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入职培训1个月内,开展体格检查复查,主要将慢性疾病、传染性疾病以及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纳入体检复查范围,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对聘用后未报到,入职培训期间退出,或考核不合格的,空缺名额可按同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补聘期为1个月。正式签订合同后离职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五、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培训合格后按《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按照《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三部分构成,并按规定比例缴纳“五险一金”。服装费、伙食费等相关保障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在文旅、交通、医疗等方面享受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同等的优抚优待政策。
经批准聘用的消防文员,培训合格后按《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按照岗位所需专业资质等级,岗位等级由低到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高级以上,每级工作年限不作限制。消防文员在本级各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符合新一级岗位等级任职要求后,经个人申请、组织审核,调整为新一级岗位等级。
六、纪律与监督
海北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消防文员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海北州消防救援支队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970-8645461。
七、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期间,海北州招聘公告、考核实施、事项通知等信息由海北州消防救援支队发布,有关考核安排、名单公示等重要信息将“海北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招聘对象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970-8645461(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北州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附件:
1.海北州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招聘计划
2.海北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知情书
4.海北州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海北州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3月10日
扫码见附件
原标题:海北州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_wIIHgLZWaL8nBa35SWU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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