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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本通知附件1。
二、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2年3月4日18: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须同时按照附件4中各职位对应的电子邮件地址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放弃面试的,须同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lnswgwy@vip.163.com。
(二)电子邮件主题。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面试(招考单位+招考职位+职位代码)”,例如:张三确认参加面试(国家税务总局XX市XX区税务局信息中心专业技术岗XXXXXX)。
(三)电子邮件正文。内容样式见本通知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四)资格复审材料。由于疫情原因,此次面试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请各位考生将资格复审材料按照附件4中各职位对应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邮件内容为包含全部面试资格复审材料的压缩文件。请将每份材料通过扫描或手机拍照等方式,制成图片文件,图片须端正、清晰、大小适中,建议每个图片文件控制在1MB左右,所有图片打包压缩为一个ZIP文件,文件名统一为“XXX资格复审材料(招考单位+招考职位+职位代码)”。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学生证或工作证。
3.笔试准考证。
4.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6.其他职位要求的材料。
(五)放弃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和正文均为“XXX放弃面试资格(招考单位+招考职位+职位代码)”。邮件附件为《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内容样式见本通知附件3),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面试于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沈阳市税务干部学校。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桃源街122号。
乘车参考路线如下:
火车站:沈阳站可乘坐地铁1号线在怀远门站B口出站,步行900米左右抵达目的地;沈阳北站可乘坐地铁2号线在青年大街站换乘地铁1号线在怀远门站B口出站,步行900米左右抵达目的地。
机场:桃仙机场可乘机场巴士1号线在电视台站下车步行30米换乘333路公交车,从文化路立交桥南站上车在风雨坛街热闹路站下车,步行400米左右抵达目的地。
联系电话:024-22936619。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工作结束2日内,我单位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计算所得分数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素质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员。
(三)体检
体检于2022年3月18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6:20在沈阳市税务干部学校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开展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需提供当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中的“防疫健康信息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面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到沈阳后面试前24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须佩戴蓝色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配合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处于动态变化之中,请参加面试考生主动关注有关要求,加强自身防护,提前做好出行准备。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面试疫情防控及其他工作安排的,将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有违法行为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考生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面试前,如因疫情原因调整考试时间、地点和形式的,我单位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并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官网网站,避免遗漏相关信息。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024-81180298(电话)
024-8118093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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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试人员名单.xlsx
2:确认参加面试声明(样式).doc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doc
4:各职位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xlsx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2年3月1日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liaoning.chinatax.gov.cn/art/2022/3/1/art_46_755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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