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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国语〔1994〕43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教语字〔2021〕3号)等文件规定和我市工作安排,现将我市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测试人员范围
在枣庄市工作、生活的人员均可报名。
特别提醒:根据《山东省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鲁教语字﹝2021﹞3号),各市普通话测试机构负责本区域内除高校学生之外的人员的普通话测试工作。高校在校学生不在报名范围之内。
二、测试报名程序
测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23日9:00至10月27日24:00
2.考生选择测试日期时一定要看清测试地址,本次测试日期不做为考生测试时的具体日期,具体测试日期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ltt.org/#/index),请考生使用IE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登录,360极速浏览器登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及修改报名信息。
照片要求: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照片底色必须为白色,上传照片为JPG/JPEG格式,分辨率为390像素×567像素(或两寸照片),大小在1M以内,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二)网上缴费
11月06日9:00-11月08日17:00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222号)文件规定,测试费50元/人次。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缴费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可通过支付宝、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网上缴费(需要建设银行缴费,可代缴费)
测试日期和测试地点
测试日期:2023年11月25-26日(具体测试时间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测试地点:枣庄经济学校(枣庄市薛城区祁连山北路2299号)
滕州市教师进修学校(滕州市学院中路1988号)
(四)打印准考证
11月22日9:00至11月24日17:00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登录在线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方式
1.正常情况下,从测试到证书发放时间为3个月左右。
2.成绩经省测试中心审核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网址查询成绩。
3.证书领取方式及领取时间考生可通过枣庄市教育局官网查看。
注:参加本次普通话报名测试所有事项以枣庄市普通话培测试中心发布文件为准。
五、报考须知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逾期无法补办,视为个人放弃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替代本人报名。考生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因考生填报信息有误影响测试及发证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未按报名要求、不符合报名范围导致无法考试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
2.考生须按照本人《准考证》规定的报到时间提前30分钟到相应考点报到。
枣庄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是经山东省语委授权的枣庄市唯一面向社会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机构,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组织类似的测试。
工作日联系方式: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
枣庄市语委办:0632-8688320,8688336
枣庄市普通话测试中心电话:0632-3389129
原标题: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枣庄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edu.zaozhuang.gov.cn/xxgk/wjtz/202310/t20231008_17679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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