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四川内江市资中县县级部门选调退役士兵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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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2 10:4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退役士兵人才晋升渠道,顺利推进新时代退役士兵人才发展战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关于印发〈资中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的通知》(资人社发〔2023〕4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资中县各镇人民政府公开选调一批“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绝对忠诚”的退役士兵到县级部门工作。
一、选调对象
符合资中县人民政府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且在编在岗的乡镇事业人员。
二、选调名额
本次选调事业人员3名,具体选调的县级部门、选调名额、选调条件等详见《资中县2023年县级部门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符合本公告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资中县2023年县级部门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岗位表》(附件1);
5.截止2023年9月30日,在安置单位工作满2年,并征得该镇人民政府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5.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不符合政策规定调(流)动条件的其他情况。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17日(仅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三)报名地点
资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资中县重龙镇北干巷1号5栋,咨询电话:0832-5619456)。          
(四)报考者须提供材料
1.《资中县2023年县级部门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须经该镇人民政府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
2.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签字盖章)。
3.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获取流程: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本人查询→登陆学信档案→在线验证报告→查看→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特别提示:务必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如在线验证报告等均不符合要求)。
4.提供最新的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年龄和身份证年龄不一致者,以档案年龄为准。
5.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7.廉洁证明(镇党委、纪委双签字)。
温馨提示: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审查合格,其报考岗位不得更改。
(五)资格审查
由县退役军人局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每人缴纳笔试费50元。笔试前一天下午15:00-18:00,凭缴费收据到县退役军人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者,按相关文件处理。
(六)县级部门选调退役士兵工作业绩加分
报考者在报名时提供相应工作业绩文件及证书,以下不同类别获奖累计计分,总分不超过5分。工作业绩加分情况在笔试前公示。
安置到地方工作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先进个人奖励的(含县级),按国家级4分、省级2分、市级1分、县级0.5分计分。可累计计分,同一荣誉,以最高级别计分1次。
五、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成绩均在资中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招考录用)通知,不再另行单独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了解相关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个人负责。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60% + 工作业绩加分 + 面试成绩×40%。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开考比例
选调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3。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选调岗位。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县退役军人局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1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资中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招考录用)查询。
笔试科目有缺考或成绩为0分和笔试资格取消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公开选调下一环节。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1. 面试组织:面试在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县退役军人局具体组织实施。拟进入面试人员按报考者笔试成绩(含工作业绩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3.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人员须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4.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选调岗位数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含工作业绩加分)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含工作业绩加分)和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在我县乡镇服务年限长者优先;笔试成绩(含工作业绩加分)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在我县乡镇服务年限也相同,再次组织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确定。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选调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县退役军人局按规定组织开展。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怀孕体检要求参照国公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在用人单位的协助下,由县退役军人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进入考察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选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由原所在单位根据考察对象的实际表现情况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报考者自愿放弃所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流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流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流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流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县退役军人局审核并报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流动 
(一)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流动人员,在原单位工作满两年,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流动和聘任手续。
(二)拟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职级、工资等问题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凡选调到县级部门的事业人员须与该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聘期未满的,一律不得流动。
(四)对选调人员发出流动通知后,不服从调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本次流动资格。
十、纪律和监督 
本次县级部门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组织实施单位及选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组织实施及报考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选调工作人员在办理选调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本次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选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选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资中县纪委资中县监委驻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32-5952212。
中共资中县纪委资中县监委驻资中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点击查看。
十一、本公告由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各选调岗位的条件设置及资格要求等事项具体咨询资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特别说明: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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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中县2023年县级部门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岗位表
2.资中县2023年县级部门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
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0月10日

原标题: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3年县级部门公开选调退役士兵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zizhong.gov.cn/zzx/gsgg/202310/75e56d4e725545388957e970a069d3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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