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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人数: 54人
报名时间: 2022年03月10日 10:00 - 2022年03月25日 17:00
笔试时间: 另行通知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全面适应新时期社区管理要求,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关于印发《兵团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兵民政发〔2021〕30号)、《中共第七师胡杨河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师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和规范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师市党发〔2020〕27号)文件精神,针对天北新区社区岗位缺员情况,组织开展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天北新区社区工作人员54名(详见2022年天北经开区(天北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基层工作,愿意扎根基层,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2、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已取得学历证书,(熟练掌握电脑技能优先);
3、年龄40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28日。
4、报考户籍不限。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第七师天北新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反制度、纪律被解聘、开除的;原则上曾在新区录用人员,自行辞职不满两年的;
3、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0日10:00至25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3月10日10:00至26日17:00。
(二)笔试、面试时间及方式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均采取线下方式。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报名
1.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天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政策咨询电话:0992-3210402。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如实填写报名表(现场填写),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开具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4)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可跨岗位调剂或综合调剂。
(二)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报名人数降低招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可以进行一次岗位调剂。调剂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四)面试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六)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八)公示
第七师胡杨河市组织部、民政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务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九)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天北新区办理聘用手续,天北新区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监督
第七师胡杨河市党委组织部、民政局、天北新区纪工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2-3267599
七、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务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在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第七师胡杨河市民政局、天北经开区(天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八、待遇与管理
被聘用人员的待遇及管理方式,具体咨询师市民政局和天北经开区(天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政策咨询电话:
民 政 局:0992-6687680
天北新区:0992-3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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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师天北经开区(天北新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天北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
第七师胡杨河市党委组织部 第七师胡杨河市民政局
第七师天北经开区(天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9日
原标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天北经开区(天北新
文章来源:http://www.nqs.gov.cn/nqs/pmain/3/20220311/1823250127200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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