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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辽委教通〔2020〕47号)有关要求,推动我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408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遴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申报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本科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 15 年以上(含 15 年,统计时间截止到 2022年12月31 日)本科教学经历;
2.具有教授职称;
3.2020~2022年,面向本校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 学时/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临床医学类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4.非现任校级领导;
5.原则上申报人员应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三、推荐名额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校可推荐不超过3名教师。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大赛特等奖获得者可直接申报,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不占用学校推荐名额。
四、推荐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二级单位(部门)初选推荐。二级单位(部门)对申报人资格和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将推荐意见形成报告。
3.职能部门审核,现场答辩,并组织专家评选。
答辩内容:任选一门主讲课程进行5-8分钟的说课,着重阐述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课程内容对人才培养的支撑情况,教学与学习设计的落实情况,教学手段的改革以及创新情况,体现立德树人的课程思政教学情况等方面内容。要求仪表大方,语言精练,教态自然。
4.学校推荐。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部门)于2023年10月16日上午11:30前将材料统一报送至学校人事处(机关楼210室),具体报送材料包括:
(1)《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六份;
(3)候选人2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mp4/rmvb 格式,不大于 3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现场教学录像中主讲人声音洪亮、画质清晰、着装得体;
(4)个人业绩均上报复印件(高清扫描),需附佐证材料封面和目录页,纸质版一式六份;
(5)二级单位推荐意见的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均需正反双面打印,电子版传至rscszk@jzmu.edu.cn。
各单位应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表中所写内容真实,并与佐证材料保持一致。过期不报,视为放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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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2. 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人事处
2023年10月12日
原标题:锦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jzmu.edu.cn/info/1125/6486.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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