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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开 2023 年秋《刑法学(1)》形考任务 1-4 参考答案
(题目顺序可能不同,可点击 ctrl+F(查找)功能进行页面搜索)
(第一次)
分析案例(每小题 50 分)
第一题:
【案情】
山本 XX,女, 42 岁,日本国籍。
马 XX,男, 35 岁,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民。
2005 年 11 月 25 日,山本 XX 乘坐 XXX 次航班入境,过海关时选走的是绿色通道,未向
海关申报任何物品,但旅检现场关员在对山本 XX 进行例行检查时,却从其携带的硬质行李
箱夹层中发现了可疑粉状物 9 包,经现场化验后证实该批粉状物为毒品“可卡因”,共计
4512 克,纯度为 70%。
经审查,山本 XX 交代,这批货是她从巴西带来的,有人会在广州 XX 路 XX 酒店接货。 海
关缉私局马上在该酒店周围布控,接货人马 XX 携款前来酒店找山本 XX 交接时被当场抓 获。
【问题】
1.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来判断,山本 XX 和马 XX 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对于山本 XX 和马 XX 的行为是否应当适用我国刑法管辖和处理?应当如何认定和处 理
(处理原则)?
答:1.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走私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
任,予以刑事处罚。本案中的可卡因属于毒品的一种。山本××违反我国的出入境管理制度,
携带毒品进入我国境内,不向海关申报而选择绿色通道,意图逃避海关监管,其行为构成走
2
私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马××携款接货的行为属于走私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2.根据我
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处,都适用我国刑
法;只要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华人民共和国领
域内的犯罪。山本××和马××的走私行为开始于我国境外,但完成于我国境内,属于在我
国境内犯罪。同时,山本××虽然是外国国籍,但并非是享有外交特权和外交豁免权的外国
人,而马××虽然是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民,但其行为并不是发生在香港区域内,因而
二
人的行为
均
不属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因而适用我国刑法管辖。对山本××和马××的
行为应适用我国刑法关于走私毒品罪的规定予以处罚,毒品的数量应以查证属实的数量计
算
,
不进行纯度考
虑
。并以
此作
为刑事定罪量刑的
依
据。
第
二
题:
【案情】
习某
,男, 20 岁,
某县农
民。
习某与王某
(女, 1
6
岁,该
县某
中学学生)于 2009 年 10 月
相识
后经
常
在一
起玩耍
,
渐
渐地两
人的“
友
情 ”
演变
成了“
恋
情 ”。2010 年 5 月 4 日
下午
,
习某、王某
和
几个朋
友
在当
地
一山上
玩耍
,都
喝
了不少
啤
酒, 后
又下
山
到
一酒
楼
接
着喝
,
直至
次日
零
时
左右才
离
开。
习某让王某回家
,
王某说
: “
太迟
了,
今晚回去也
是
打
(
指
被
父母殴打
),
明天回
去也
是
打
,
干脆
不
回去
了。 ”于是,
习某
领
着王某到某招待所登记
了一
个房间
。
两
人
依偎
着看
了 会
电视
后,
习某
要
与王某
发生关
系
,
王某起初
不同意,
习某说
:“
你
要
连
这都不同意,
那咱
俩
就
算
了(
指
不
再谈朋友
)” 。
王某看到习某很
生
气
,
便
不
再坚持
,
与习某
发生了
性
关
系
。 次日上
午
8
时
许
,
习某仍
在
熟睡
时,
王某独自离
开
招待所回
了
家
。
王某
因
夜
不
归
宿遭到
其
父母痛斥
,被
迫说
出了
自己与习某之间
的关
系
。
王父遂将习某
带
至家
中
盘
问, 并
要
求习某
的
父母
前来“
谈
判 ”。“
谈
判 ”未果,
王父
报
警
,
警方
以
习某涉嫌强奸将
其刑
事
拘留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
二百三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以
暴力、胁迫
或
者
其
他手段强
奸
妇
女的,处
三
年以上
十
年以
下
有
期徒
刑。”
【问题】
习某
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能
否以
强奸
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
什么
?
答:
习某
不构成
奸淫幼
女
(
14 岁以
下)
,
更
不构成
强奸
罪,因为
强奸
罪
主观故
意的内
容
,行为
人
必须具
有
奸淫
的
目
的,而
且
只有
具
有
奸淫
的
目
的,
才能
构成
强奸
罪,否则,就不构成
此
罪。
客观方面
,行为人
使
用
暴力、胁迫
或
者
从
他手段
,
致使妇
女不
敢抗拒、
不
能抗拒、
无法
抗拒
和不
知抗拒
,违
背妇
女意
志
,
强
行
与之性
交的行为。
刑法学
(
1
)
形成
性
考
核
(第
二
次)
分析案例(每小题 50 分)
第一题:
【案情】
赵某
,男, 19
8
9 年 3 月出生, XX 学
校初
一学生。
2003 年 2 月 7 日
晚
上 7
点至
11
点短短四个
小时
之
内,XX
市
XX
镇
XX
村先
后有 5
户
村
民
房屋旁
的
草堆
发生
火
情。
幸亏
发现
扑救及
时,
村
民
房屋
都
安
然无
恙
,但
由
于
天干
物
燥
,
草
堆均
被
烧毁
。
此
后
几天
,
又
有
几个村
民
家
的
草堆
被
烧
。
损失折合
人民
币
共计
6
000
余元
。
经 XX
市
公
安
局
侦
查,这
么
多
起放火
事
件均
是本
村
的
赵某
一人
所
为,因为
他觉得放火烧草堆
很
好玩
。
【问题】
赵某
的行为是
什么性
质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
什么
?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15
条放火、决水、爆炸、投
毒或
者
以其
他危险方
法
致
人
重
总页数: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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