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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际高考移民”问题是科举时代的“冒籍”与“国内高考移民”问题的变种。它的出现既有留学教育体制的不完善、留学中介的不规范及身份审核不严等原因,也涉及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问题。杜绝“国际高考移民”现象的对策:提高入学门槛,堵塞制度漏洞;加强身份审核管理;加强立法,取缔非法中介机构;缩小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我们应认真研究国际高考移民问题,完善我国的考试制度。
【关键词】:国际高考移民;冒籍;考试制度
中图分类号:G 4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 12-4038(2011)10-00 1-05
“高考移民”现象由来已久,近年由于社会经济的转型与发展,“高考移民”又衍生了新的表现形式――“国际高考移民”。这一现象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和历史渊源,并逐渐由个体化向集团化过渡。本文拟从这一“高考移民”的新现象人手,从历史学的视角审视和解读“国际高考移民”问题。
一、“国际高考移民”现象的由来
目前,我国高校招生计划一般下到省区直辖市一级。由于历史、现实的原因及中国地域辽阔与发展不均衡,各地办学规模与水平有较大差距,因此造成省市间的招生录取率和高考录取分有很大差异。例如,山东省2001年文理科重点线分别为580分、 01分,而北京的分别为454分、488分,二者分别相差12 分和119分。从录取率看,有的省超过80%,有的省只有50%多。正因为有如此大的差距,使得部分考生通过不正当手段将户口迁至低录取分高录取率的省市参加高考,挤占了该省的高考名额,这被称作“高考移民”。
高考移民的移入地区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京、沪等经济水平高而高考录取分数线低的直辖市,二是海南等高考录取分数线低的东部省份,三是海拔高、经济和教育水平低而高考录取分数线更低的西部地区,包括西北和西南省区。在这三类区域当中,第一类由于成本较高,困难较大,因而尚未形成规模,第二、三类成本则相对较低,难度较小,因此成为高考移民的“涌入盆地”和“重灾区”。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高考移民又衍生出了新的形式――“国际高考移民”,并逐步从过去的个体化向集团化演变,即由过去单一性、雅序的国内高考移民,发展为目前集团性、有国际背景的国际高考移民。
“国际高考移民”,是相对于国内高考移民而言的,为了满足以所谓外国留学生身份申请进入中国大学的条件(高中毕业、持HSK证书、有外国护照),一些在国内成绩平平的高中生及其家长把眼光从国内转向了国际,花巨款为子女购买菲律宾、越南、老挝等发展中国家的护照,伪造留学生身份以进入国内重点大学读书的考试现象。
国际高考移民现象萌芽于2005年,始于200 年上海大学大批拒收“假留学生”事件。被上海大学拒收的这批“假留学生”,尽管提供了留学的必备手续,如外国护照、HSK证书等证明文件,但他们存在太多的雷同之处与疑点,如他们的高中都在国内读,父母的出生地和工作单位均在国内,所持护照也是此前一两个月才办好的。正是这些疑点,使得上海大学经过严格审查,最终拒绝了这数十名假冒留学生的入学申请,这也是近年来上海高校首次大规模拒收“留学生”,因而引起了社会强烈的反响,更受到国家公安部和教育部的高度重视。教育部相关人员明确表态,教育部将针对这一新问题加强对外国留学生的资质审核。
目前,在“高考移民”被国家严厉禁止。国内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的情况下,选择国际高考移民的成本相对较低,也就是说,这种移民的最终收益远远大于它的投资成本。据悉,国内的一些留学中介机构通过收取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元的费用,替国内高中生办理外国护照,方便他们以留学生的身份考取国内大学。而这些中介机构办理的护照绝大多数都是假护照。尽管如此,家长们还是愿意冒险。目前,海归回国找工作并不容易,花数十万元把孩子送出国门很可能回来后找不到中意的工作:相比之下,国内的学费和生活费相对低廉,又在父母身边,不需要远隔重洋就可取得名校文凭。花费几万元就能轻松考入重点大学,对于那些正为孩子成绩不理想而一筹莫展且家境比较富裕的家长们,雅疑是富有诱惑力的。只要花费数万元,就可以获得一本外国护照,办理过程也很简单,只要付钱,一切手续包括假护照、高中成绩单等一应俱全。国际高考移民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悄然发展起来的。“在高考移民的收益大于成本的前提下,作为理性行为主体的学生及其家长,在程序合法且能支付得起移民成本的前提下,‘移民’可能成为越来越多的人的选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信息流动的加快,对外开放的深化,这种跨国高考移民现象会愈演愈烈,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
首先,国际高考移民以欺骗、造假甚至违法的手段践踏教育的公平性。窃取了特殊的高考待遇,严重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有钱家庭的孩子可以通过“国际移民”等方式进入高校,享受优质高等教育,而那些贫寒家庭的孩子则不能,这会加剧那些希望通过高考改变命运的弱势群体内心的不公平感。有悖于社会公平的原则。
其次,这是对真正留学生权益的排斥和剥夺。假留学生在中国汉语水平考试中,势必会占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对真正的外国留学生构成不公平竞争,挤占了他们的有限名额,使得真正的留学生产生反感与失望心理,并极大损害学校乃至国家的国际形象。
最后,国际高考移民是国内高考移民不断升级的结果,其中隐藏的是一种由个体化向集团化不断演变的趋势,而推动这种趋势的则是背后非法的留学中介机构。这些非法中介机构在跨国高考移民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们的出现,打破了留学机制原有的相对平衡状态,影响了留学活动的正常运行,同时对其它合法中介机构的发展造成了负面的影响。
二、历史渊源:科举考试中的“冒籍”现象
国际高考移民现象的产生有其历史渊源。利用考试制度的漏洞,假冒他人籍贯,从竞争相对激烈的地区转移到竞争不激烈的地区参加考试,以顺利通过考试获取功名的现象,其实早在我国古代的科举考试中就已存在。这种现象被称为冒籍。冒籍现象与目前的“国际高考移民”现象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在科举早期,政府在全国各地区实行统一的考试,而录取时按各地考生的成绩统一排名,加上各地教育水平的不同,造成了严重的区域差异。自宋朝先后实行比例解额制、固定解额制后,由于各地解额(即乡试录取的名额)的严重不均,由此出现了固定解额较少的州郡的士子纷纷到解额相对较宽余的州郡去取解的做法,被称之为“冒贯寄应”,这即是科举考试中冒籍现象的起源。
从宋朝开始,关于科举如何取士的争论从未停止。欧阳修与司马光在有关凭才取人还是逐路取人问题上的争执,就引发了中国科举史上南北举额分配的首次争论。由于上述“冒贯 寄应”现象的普遍存在,东南地区的士人经常移籍到容易考取的河北五路。这就导致了北方士人及第人数的逐年减少,从而引发科举取士的南北地域之争。从表面上看,这只是在取士方式上的争执,但实质上却是区域差异矛盾的突出表现。北宋早期,由于北方地区长期经历战乱,经济发展受到影响,严重影响了士人的读书环境,再加上经济文化中心的南移,造成北方士人及第人数逐年减少。据美国学者Tohnw,chaffee(贾志扬)以地方志中所载北宋进士所作的统计,现在可考的北宋进士全国有9 30人,其中南方诸路达91 4人,占总数的95.2%,北方诸路4 人,仅占总数的4.8%。从上述数据中,我们能清楚地看到南北地区的差异。而正是这种教育发展的不平衡,为冒籍的产生提供了温床。北宋的固定解额制将录取名额固定的分发给各省,严重限制了南方教育发达区域的进士名额,一些士人为了考取功名,不惜通过舞弊实现金榜题名的梦想,而冒籍对于他们来说雅疑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到了明初,由于教育发展不平衡所引发的矛盾更加突出,南北方士人地域之争空前激烈,引发了著名的“南北榜”事件,并直接导致南北榜以及南北分卷取人制度的确立。明太祖朱元璋以“淮右布衣”的身份崛起于元末群雄之列,在长期的夺取政权过程中深知举贤任才的作用,因此开国之初即确立了“非科举毋得与官’的选拔政策,极大地激励了广大士人考取功名的信心。在大兴科举的背景下,科举的附生物――冒籍也呈泛滥之势。清代为了统合南北差异,均衡各地的科名数额以达到政治势力的合理分配、巩固中央集权统治,对乡、会试中额的地区划分越来越细。会试中额初承明制,分南、北、中卷,顺治十二年(1 55年),将中卷并入南、北卷。此后中卷屡分屡并,有时甚至在南、北、中卷内再分为左、右分别录取。或者专取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四省各编字号,分别取中。康熙五十一年(1112年),以各省取中人数多少不均,边远省份或致遗漏,因此废去南北卷制度,代之以分省取中办法,按各省应试人数多寡,钦定会试中额,正式将分区取士制进一步发展为分省取士制。从此,分省定额取士制一直延续到科举被废。从政治上而言,南北分卷录取制度以及分省取士制的确立和实行,是统治者基于政治利益的考虑,平衡地域矛盾的需要。明清时期南北士人的水平差异日益扩大,特别是边远地区的士人及第率更低。有明一代进士,南直,3819人;浙江,3454人;江西,21 9人;北直,1933人;山西,1115人;陕西,1024人;云南,241人;广西,210人;贵州,91人……。
确立分省取士是为了平衡区域差异,正如康熙所言:“如此,则偏多偏少之弊可除。”可见,这项措施的实施是希望通过对录取名额分配的控制,照顾文化不发达地区,缓和各地区因科举而造成的矛盾,从而保持国家的稳定。不管是明朝的南北榜还是清朝的分省取士制,解决的只是表面上的冲突,深层次的矛盾根本没有涉及,更谈不上从根本上解决,而这也正是冒籍现象愈演愈烈的症结所在。明清政府制定了严厉的法律制度惩罚冒籍,据《明世宗实录》219卷记载:对冒籍的处罚,发回原籍,禁去科举功名等……代宗景泰四年(1453年),顺天府发现取中的举人中有12人冒籍。结果“惧执送刑部问”,终身不许参加科举考试。清代为了防止南人冒籍作弊,礼部在康熙三十九年(1100年)定下了顺天考试的“审音”制度:其一,全部考生一律参加“审音”口试,由官方识别是否顺天府人;其二,顺天府大兴、宛平人考顺天府学的岁试或科试不需要考文,仅进行“审音”而已。虽然采取了这些措施,冒名顶替的情况还是屡见不鲜。
冒籍之所以难以根除,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历代造成的教育发展不平衡积重难返是冒籍产生的根本原因。这在全国产生了优势地区和劣势地区,优势地区的士子势必会抢占劣势地区的资源(进士名额)。其次,名额固定,各地科举录取不一致,是冒籍产生的又一因素。自宋始,历朝统治者基于维护“大一统”局面的考虑,纷纷实行各地区名额固定的政策,从早期的固定解额制到南北分选再到后期的分省取士制,但正是这种政策使得冒籍应运而生,名额的固定的确有利于边远地区士人的及第,维护各地区的安定,缓和各地区的矛盾。但这却使得教育发达地区的竞争更趋激烈,一些士人为了考取功名只能另觅他法,而假冒籍贯到教育不发达地区参加应试――冒籍,成为当时多数士人考取功名的捷径。第三,企求功名富贵是多数士子读书求学的主要动机,一些士人为了功名富贵,光宗耀祖,只能殚精竭虑,另辟蹊径。他们使用各种作弊手段考取高分,当然这其中就包括冒籍。加之,冒籍作为一种作弊手段,风险较小。虽然从宋代开始就对冒籍者严厉处罚,但我们从一些史料中便可以看出,对冒籍的处罚,或发回原籍,或禁去科举功名,最严厉的也雅非是终身不许参加科举考试。最后,户籍管理制度不严也是冒籍蔓延的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冒籍广泛盛行和户籍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士人可以轻松地假冒他人籍贯参加科举考试,说明当时户籍管理的混乱。
目前,我国高考制度下的国际高考移民现象与科举时代的冒籍有着相似性,对冒籍的研究有助于我们从历史的视角解读这一新现象。
三、“国际高考移民”现象产生原因
中国1300余年的科举演变史告诉我们,不论是冒籍还是移民,均与利益攸关。冒籍现象的出现有其深刻的历史、社会和制度根源,只要教育不平衡性存在,各地科举录取不一致,冒籍就不可避免。国际高考移民现象的出现同样有其深层的原因。
1.留学教育体制存在制度漏洞
国家教育政策规定,国外学生留学中国,只要能通过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同时满足高中毕业、有外国护照这三个简单条件,即有资格以外国留学生身份申请进入中国大学深造。条件非常简单,尺度也很宽松,只有北大、清华等五所高校以自主命题考试录取留学生,而其他高校除了以上所要求的三个基本条件外,不另加试。一定程度上,正是由于对留学生入学门槛的规定远低于国内本土学生的要求,再加上国内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有限性与市场需求的雅限性之间的矛盾,直接催生了国际高考移民现象的产生。
国际高考移民现象的出现,正是利用了教育制度中的漏洞,即执行较低的入学标准,加之当前社会上普遍流行的“唯学历主义”、唯文凭论、唯名校论,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仍把是否具有高文凭、是否是名校毕业作为重要条件,在目前高等教育资源特别是名校资源稀缺的情况下,国际高考移民现象的产生有其必然性。
2.大量非法留学中介机构的出现
据公安部查实,在跨国高考移民中。留学中介机构担当着重要角色,这些中介机构一手策划和导演了整个流程。2005年高考结束后,有中介机构放出消息:只要付20万元,就可以获得一本外国护照,以外国留学生的身份轻松 进入国内名牌大学读书。这些中介机构通过伪造外国护照、高中文凭以及学校成绩单等证明文件,从而让国内学生在“本土留学”。这是一种严重的社会欺骗行为,通过办理假证达到升人大学的目的,这比以往的国内高考移民更具欺骗性,其恶劣程度也更大。
3.留学生身份审核机制不健全
由于外国人留学中国,国家规定只需要具备高中毕业、外国护照、HSK证书就可以进入中国大学,而HSK考试对于国内考生来说根本不在话下,并且由于现在伪造技术的先进,中介机构办理的假护照、成绩单等证明资料,完全可以蒙混过关,非国家专业人员根本雅法辨认真假。同时,来自上海的消息表明,某些大学为了提高留学生的数量和百分比,或者为了创收的需要,不但对这类现象睁只眼闭只眼,还主动降格以求,对本科留学生如此,对留学硕士生、博士生也是如此。这些因素导致留学生身份审核机制基本上流于形式,出现了大批国内考生“本土化留学”的现象。
四、杜绝“国际高考移民”现象的对策
1.提高入学门槛,堵塞制度漏洞
雅论是跨省高考移民还是跨国移民,都是在利用各种制度漏洞,利用各种有形资源和雅形资源进行“曲线升学”。当前,要杜绝这类国际高考移民现象,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调整国家留学生教育的政策,堵塞制度漏洞。及早发现问题,建立有关制度,合理规范留学行为。我们在欢迎留学生的同时,必须考虑生源质量,而不是盲目的降低入学标准。教育部门应该严格来华留学生的资格审查,适当增加考生在国外居住时间要求,对华裔留学生进行一定的加试,同时在适当情况下增加面试环节,以考查考生的具体情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引人担保人制度,实行“谁担保,谁负责”的管理方法,对假冒留学生进行限制。
2.加强身份审核管理
出现国际高考移民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对假冒留学生的伪造证件雅法进行有效的审核和鉴定。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资源共享的专门网站,方便各高校审核留学生身份,同时还要和周边国家建立留学生信息互通机制,以确定考生个人信息。各高校应出台相应政策,加强留学生身份审核,对那些护照时间较短的留学生要详细备案,同时对在校的留学生逐一审核。如发现有通过跨国移民的中国学生,一律取消其就读资格。此外,教育部也应该适当扩大重点高校的自主招生权,通过高校这一层来调控留学生管理。
3.加强立法,取缔非法中介机构
非法中介机构的出现,其本身就是违法的,它们伪造、变造外国护照等出入境证件,严重违反了《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例如,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对违反本法规定,非法出境、入境、伪造、涂改、冒用、转让出境、入境证件的,公安机关可处以警告或者10日以下拘留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教育部门应会同公安部门打击国际高考移民现象,依法严厉打击伪造出入境证件的违法行为。
4.缩小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
社会公平是现代社会的本质要求,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观念在教育系统的延伸和体现,促进教育公平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高考移民现象的出现,归根结底是高考制度本身存在不公平现象。国家正采取措施解决教育制度中的不公平性,以从根本上杜绝高考移民现象。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为了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解决市场与教育公平的矛盾,应做出新的制度安排。如改变传统的单一政府选择的教育政策活动的范式,建立教育公共治理的社会参与制度;完善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建立可选择的教育制度;建立弱势补偿制度,等等。
总之,考试公平和区域公平的矛盾是一个自科举时代以来争论不休的难题。国际高考移民现象的出现,有其深刻的历史、制度和社会根源,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我们必须有的放矢,进行认真的探索和思考,寻求解决方法,以完善我国的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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