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搜题】国家开放大学 一网一平台20230505教育政策与法律试卷03期末考试押题试卷与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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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1 00: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30505教育政策与法律试卷-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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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论述题
1.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学生享有的“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的认识。,我们的目标是要做全覆盖、全正确的答案搜索服务。
【答案要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生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简称获得学业证书权。获得学业证书权是学生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10分) 其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①获得公正评价权。获得公正评价权是指学生有权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获得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的、一视同仁的客观评价。其中,学业成绩的评价是指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学生在受教育的某一段时期的学习情况和知识结构、知识水平的概括,包括课程考试成绩记录、平时学习情况和总评等。品行评价主要包括对学生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劳动态度等方面的评价。学生应按照规定接受学校和教师对其学业成绩和学生行为准则的品行考核;学生有权要求获得学业成绩评价和品行评价,并且有权要求评价的公正性。学校和教师应当根据规定的要求,从学生的实际出发,用全面和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对学生做出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评价,对学生的优缺点进行恰如其分的分析,要实行民主评议,防止片面性评价,不能按主观意志行事。②获得证书权。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是学生的一项重大权利。国家实行教育考试制度和学业证书与学位制度,经国家批准或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通过考试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学生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其他学业证书。(30分) (2)在论述过程中,联系实际加以说明的,可酌情加1-10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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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案例分析题,我们的目标是要做全覆盖、全正确的答案搜索服务。
1. 【答题要求】 (1)根据所给的案例材料,运用本课程所学理论进行分析论证。 (2)要结合实际,说明自己的观点和认识,理论运用要恰当,逻辑阐述要清楚,观点陈述要明确。 【案例简介】 新学期伊始,李先生将7岁的儿子小军送进当地某小学就读一年级。然而在第二天,李先生接到学校通知,儿子小军被学校“劝退”了。 学校方面表示,小军在学校表现不佳,不服从学校管理规定,随意出入各楼层教室和其他教学场所。学校因担心出现人身安全问题,无法向家长和社会交代,因此决定“劝退”小军。 【试分析】 (1)本案例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哪些? (2)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 (3)当事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4)本案例可为我们带来哪些启示?
【案例分析要点提示】 (1)主体分析:本案例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学生及其家长、学校。 (2)法理分析:本案例是一起因学生未执行学校管理规定被劝退而引发的教育法律事件。学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由此可知,接受义务教育是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都有的法定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剥夺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本案例中,虽然该生不服从学校管理制度,使学校难以管理,但让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不仅是该生的基本权利,更是学校应尽的义务,所以,学校应根据相关的制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应惩处,而不能将其劝退。学校将其劝退的决定是违法的,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应予以撤销。 (3)责任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机构及其教职员工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由此可知,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尽快撤回劝退该生的决定,使其正常接受义务教育。学生应接受学校的批评教育或相应惩处。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应及时督促学校纠正其违法行为,确保该生及时返校接受义务教育。 (4)启示分析:本案例可为我们带来以下启示: ① 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利,为此,学校及其教师应增强法治观念,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尊重学生的受教育权,对违纪的学生应予以批评教育,或根据学校制度给予相应惩处,而不是将其开除,剥夺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② 学生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生家长应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家庭教育,督促其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与此同时,家长也应增强法治观念,当孩子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时,应选择合法的途径进行维权。 ③ 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学校的监管力度,促使其及时撤销违法决定,确保学生按时入学。 [ 注:(1)主体分析占5分;(2)法理分析(即违反了什么法)占15分;(3)责任分析占15分;(4)启示分析占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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