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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是先于语言,表达人们思想感情、反映现实生活的一种艺术。远古时期,当人们庆贺收获和分享劳动成果时,往往敲打石器、木器或借助歌曲和舞蹈以表达喜悦、欢乐之情,体现了“乐”(音乐)即是“悦”(快乐)的至理,所以,笔者认为“音‘悦’”是对音乐很好的诠释。音乐家洗星海说过:“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 小学低年段的学生活泼好动、好跳、好唱,是智力开发的最佳时期,我认为在这个时期是有必要实施快乐音乐教学的。是以转变学生“要我学”到“我要学”为目的,以创设愉快的课堂教学环境为手段,开放教材,让学生在学习过程及创造中获得成功,体验快乐,使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学生只要有快乐相伴,他们就一定能在广阔雅垠的音乐天空自由翱翔。
一、体验感染,以“悦”带“悦”
音乐是课程中的术课,相对于语数等主要学科而言,学校及学生不太重视音乐这门课程,一些音乐教师也对音乐课的教学敷衍了事,没有用心进行教学设计,也没有把自己的真心和热情投入进去,学生上音乐课自然就兴趣缺失,乏味起来,感受不到音乐的魅力与快乐,常此下去,形成恶性循环,学生对音乐失去乐趣,不喜欢学习音乐。笔者认为老师的感情对孩子具有强大的感染力,教师只有拥有一颗童心,从儿童的视角上去观看世界,才能真正从儿童的角度出发,去想象他们所想象的,体验他们所体验的,快乐他们所快乐的。只有自己认真对待音乐课,率先融入快乐的情绪之中,学生才能被你的快乐所感染也跟着找到自己的乐趣,一起快乐起来。
确实,当我引领着孩子们畅游在音乐的殿堂里,欣赏着优美的声音,感受着美妙的旋律,孩子们沉浸在音乐美好的意境之中,他们常常会因为意外的发现而暗自欣喜,也会因为突然的领悟和收获而欢呼雀跃。
二、 创设情境,以趣生“悦”
兴趣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动力,是学生与音乐保持密切联系、享受音乐、用音乐美化人生的前提。音乐课应充分发挥音乐艺术特有的魅力,在不同的教学阶段,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审美心理特征,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情境,是运用语言、实物、音乐等手段,创设生动真实的情境,激发积极的情感,对学生进行个性的陶冶和人格的培养,提高学生的自主精神和合作精神,培养学生感受美、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苏霍姆林斯基对课堂教学活动的心理因素做了生动具体的描述:“所谓课上得有趣,这就是说,学生带着一种高潮的激动的情绪从事学习和思考,在不断的教学探索中,给学生一种神奇的、不可思议的感觉。它能给学生创造一种幻觉,即感受音乐似乎并不费力,在轻松愉快的玩乐中,顷刻之间即可产生美妙的感觉,参与者虽然并没有很多的技巧或理论背景,却也能很好学习音乐。”
创设音乐教学情境的目的是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心境,唤起他们的学习热情。音乐教育家卡巴列夫斯基说过:“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这是把音乐的魅力传递给他们的必要条件。”确实,心理学也指出:人的情绪和兴趣,对人的认识活动有很大的影响,情绪高涨、精神愉快,认知效果就好,学习动机就强烈。创设特定的情景能把学生带入与教材内容相应的氛围中,学生参与性非常强烈,师生在此情此景中共同由探索体验、获得成功、享受快乐。
三、想象创新,以创促“悦”
伟大科学家爱因斯坦说过:“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着世界上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 人们常说孩子的想法是异想天开,是不符合成人逻辑的,孩子说的做的往往出乎成人意料,而我觉得这正是他们可贵的创造天性。为什么模仿会使孩子厌倦,而创造性的活动却能调动他们积极性呢?这说明,孩子喜欢创造,创造能够使他们获得成功得到自信和快乐的满足。在音乐课中,生动活泼的音乐欣赏、表现和创造活动,能够激活学生的表现欲望和创造冲动,在主动参与中展现他们的个性和创造才能,使他们的想像力和创造性思维得到充分发挥。
有一次进行打击乐教学时,我故意告诉孩子:“我们班的乐器被别的班的老师借去了,我们只有想个其它的办法来打节奏了。” 听我这么一说,孩子们七嘴八舌的议论开了:“找他们要回来。”“我们再借别的班的。” “我们拍手。”“我们拍腿。”“拍肩。” “用嘴巴打节奏。”“可以拍凳子。”“跺脚。”“响指”……孩子们越说越带劲,越说思维越活跃。在整个过程中,我没有否定他们的任何想法,而是对每个孩子都给予了肯定。讨论后,我请孩子选择自己喜欢的方法演奏了乐曲,孩子们表现出了平时打击乐教学中从未有过的兴奋和快乐。孩子正是在充满想象和创新的创造过程中享受到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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