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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物权法》大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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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物权法
一 更多答案下载:雅宝题库QV同步1144766066网(www.ybaotk.com) (共2题 ,总分值30分 )
1. 某甲有一辆仅行驶了5000公里的货运卡车因急需用钱需要出售。正巧本村某乙意欲购买,经双方商议,最后以4万元的价格卖与乙。乙当即回家取钱并如数交给了甲,还说过几天到甲家取车,让甲妥善给予保管。但是第二天,本村另一村民某丙得知此事后提出要出5万元买甲的货运卡车,甲经再三犹豫后表示同意将车卖与丙,并收了丙的5万元钱,丙也将卡车就地提走。事后,甲将4万元退给了乙。但乙坚持不接受退回的4万元钱,而要求甲交付卡车。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如下问题:
(l)甲与乙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生效?为什么?
(2)乙是否取得了卡车的所有权?为什么?
(3)丙能以善意取得为由,获得货运卡车的所有权吗? (15 分)
2. 甲为了筹款向乙借了20万元,并提供自己的一间价值8万元的房屋和一辆价值15万元的汽车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不料,在办完抵押登记回来的路上,甲驾驶汽车被一辆违规行驶的汽车撞伤,汽车也被擅坏,经估价,该车还值3万元,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公司赔偿甲10万元。那么,根据民法原理和相关法律分析:甲、乙之间的汽车抵押的效力如何?对保险赔偿金10万元应当如何处理? (15 分)
二 问答题 (共7题 ,总分值70分 )
3. 简述抵押权对抵押权人的效力。 (10 分)
4. 简述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区别。 (10 分)
5. 简述物权法的性质。 (10 分)
6. 简述物权法的内容。 (10 分)
7. 简述动产的交付方式。 (10 分)
8. 简述所有权的消灭原因。 (10 分)
9. 简述物权的追及效力。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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